1.一種分身應用隱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識別出用戶打開隱藏分身應用的功能開關的操作;
檢測終端中安裝的應用;
若檢測到所述分身應用隱藏時,在所述終端主用戶下的目標進程中刪除所述分身應用的標識信息。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識別出用戶打開隱藏分身應用的功能開關的操作之前,還包括:
在分身應用的設置界面中設置用于隱藏所述分身應用的功能開關,其中,所述分身應用的設置界面顯示于終端的主用戶下。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進程包括如下至少一項:
桌面應用的進程、最近任務應用的進程以及應用程序管理應用的進程。
所述標識信息包括所述分身應用的圖標或所述分身應用的名稱。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進程包括桌面應用的進程;
所述若檢測到所述分身應用隱藏時,在所述終端主用戶下的目標進程中刪除所述分身應用的標識信息包括:
若檢測到所述分身應用隱藏時,向所述終端主用戶下的桌面應用發(fā)送第一隱藏指令,控制所述桌面應用刪除桌面上的所述分身應用的圖標。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目標進程包括最近任務應用的進程;
所述若檢測到所述分身應用隱藏時,在所述終端主用戶下的目標進程中刪除所述分身應用的標識信息包括:
若檢測到所述分身應用隱藏時,向所述終端主用戶下的最近任務應用發(fā)送第二隱藏指令,控制所述最近任務應用在最近任務列表中刪除所述分身應用的名稱。
6.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目標進程包括應用管理程序應用的進程;
所述若檢測到所述分身應用隱藏時,在所述終端主用戶下的目標進程中刪除所述分身應用的標識信息包括:
若檢測到所述分身應用隱藏時,向所述終端主用戶下的應用管理程序應用發(fā)送第三隱藏指令,控制應用管理程序應用在應用管理列表中刪除所述分身應用的名稱。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檢測到所述分身應用隱藏時,在所述終端主用戶下的目標進程中刪除所述分身應用的標識信息,包括:
若檢測到所述分身應用隱藏時,修改所述終端操作系統(tǒng)中用于在主用戶下的目標進程中顯示所述分身應用的標識信息的底層代碼,以在所述主用戶下的目標進程中刪除所述分身應用的標識信息。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若檢測到所述分身應用隱藏時,在所述終端主用戶下的目標進程中刪除所述分身應用的標識信息之后,還包括:
當識別出用戶關閉隱藏所述分身應用的功能開關的操作時,在所述終端主用戶下的目標進程中重新顯示所述分身應用的標識信息。
9.一種分身應用隱藏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識別模塊,用于識別出用戶打開隱藏分身應用的功能開關的操作;
檢測模塊,用于檢測終端中安裝的應用;
標識信息刪除模塊,用于若檢測到所述分身應用隱藏時,在所述終端主用戶下的目標進程中刪除所述分身應用的標識信息。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功能開關設置模塊,用于在所述識別出用戶打開隱藏分身應用的功能開關的操作之前,在分身應用的設置界面中設置用于隱藏所述分身應用的功能開關,其中,所述分身應用的設置界面顯示于終端的主用戶下。
11.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進程包括如下至少一項:
桌面應用的進程、最近任務應用的進程以及應用程序管理應用的進程。
所述標識信息包括所述分身應用的圖標或所述分身應用的名稱。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進程包括桌面應用的進程;
所述標識信息刪除模塊,具體用于:
若檢測到所述分身應用隱藏時,向所述終端主用戶下的桌面應用發(fā)送第一隱藏指令,控制所述桌面應用刪除桌面上的所述分身應用的圖標。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目標進程包括最近任務應用的進程;
所述標識信息刪除模塊,具體用于:
若檢測到所述分身應用隱藏時,向所述終端主用戶下的最近任務應用發(fā)送第二隱藏指令,控制所述最近任務應用在最近任務列表中刪除所述分身應用的名稱。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目標進程包括應用管理程序應用的進程;
所述標識信息刪除模塊,具體用于:
若檢測到所述分身應用隱藏時,向所述終端主用戶下的應用管理程序應用發(fā)送第三隱藏指令,控制所述應用管理程序應用在應用管理列表中刪除所述分身應用的名稱。
15.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信息刪除模塊,具體用于:
若檢測到所述分身應用隱藏時,修改所述終端操作系統(tǒng)中用于在主用戶下的目標進程中顯示所述分身應用的標識信息的底層代碼,以在所述主用戶下的目標進程中刪除所述分身應用的標識信息。
16.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標識信息重新顯示模塊,用于在若檢測到所述分身應用隱藏時,在所述終端主用戶下的目標進程中刪除所述分身應用的標識信息之后,當識別出用戶關閉隱藏所述分身應用的功能開關的操作時,在所述終端主用戶下的目標進程中重新顯示所述分身應用的標識信息。
17.一種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集成了權利要求9-16任一所述的一種分身應用隱藏的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