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指紋識別感測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設備元件;
對用戶手指觸摸敏感的響應元件,所述響應元件設置在所述設備元件上,且至少部分凸出于所述設備元件的上表面;
壓力元件,所述壓力元件層疊布置在所述設備元件的下方,用于檢測用戶手指按壓的壓力;
指紋傳感器,所述指紋傳感器層疊布置在所述壓力元件的下方,用于在所述壓力元件檢測到的壓力大于預設值時啟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指紋識別感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響應元件為ITO膜,所述ITO膜涂覆在所述設備元件的上表面,且所述ITO膜與所述指紋傳感器電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指紋識別感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響應元件為金屬環(huán),所述金屬環(huán)的一部分嵌設在所述設備元件內,所述金屬環(huán)的另一部分凸出于所述設備元件的上表面;
或者,所述響應元件以icon走線的形式設置于所述設備元件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指紋識別感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紋傳感器包括能夠以電容方式耦合到用戶手指的指紋的電容性元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指紋識別感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元件由陶瓷材料、玻璃材料、PET材料、藍寶石材料中的至少一種制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指紋識別感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壓力元件為壓電材料膜或光學壓力傳感器。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指紋識別感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元件包括控制按鈕和/或顯示元件。
8.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指紋識別感測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溫度感應元件,所述溫度感應元件設置在設備元件上,用于檢測用戶手指的溫度信息;
所述指紋傳感器用于在所述壓力元件檢測到的壓力大于預設值,且所述溫度感應元件檢測到的溫度在預設范圍內時啟動。
9.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指紋識別感測裝置。
10.一種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指紋識別感測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