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采樣瓶密封接頭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化工采樣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采樣瓶密封接頭。
【背景技術】
[0002]在石油化工行業(yè)中,會采用儲油罐來對一些原油、半成品油或成品油進行儲存,其中許多存在著一些有毒、易揮發(fā)的物質,比如苯、汽油等,工作人員需要不定時在儲油罐中進行采樣,當進行采樣的時候,同時也會將其中的有毒氣體帶出,采樣瓶若無密封措施,會對工作人員造成人身傷害,若采樣瓶進行密封,則不利于瓶內氣體的排出,采樣困難,一般操作是需要將采樣瓶進行抽真空,再進行密封采樣,但該取樣方式操作較為麻煩,而且只能保證原采樣瓶中無氣體,但從油罐中帶出的揮發(fā)性氣體并沒有得到解決。
[0003]申請?zhí)枮椤癈N201420205972.X”的中國專利中,公開了名稱為“一種用于原油自動取樣器的取樣瓶”的實用新型專利,其包含不銹鋼材料制成的以下部件:取樣瓶體,來盛裝取樣器采集到的原油樣本;上端蓋,其與取樣瓶體的頂部通過螺紋形成可拆卸連接,上端蓋與取樣瓶體連接時形成密閉容器,將上端蓋拆下時,可便于清洗;取樣針接口,設置在所述上端蓋上,使取樣器的取樣針頭通過該取樣針接口插入到取樣瓶中,以輸送原油樣本;該取樣瓶通過密封設置進行取樣,該設置會在瓶中產生壓強,影響采樣速度。
【實用新型內容】
[0004]針對上述存在的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采樣瓶密封接頭,以解決現(xiàn)有的儲油罐用采樣瓶在取樣時會揮發(fā)有毒氣體,密封采樣速度慢以及真空采樣操作麻煩的問題,設計了一種具有氣體引流的采樣瓶密封接頭,通過在設置出氣孔,將采樣瓶中的氣體引出,同時將樣品帶出的揮發(fā)性氣體引出進行處理,改善工作環(huán)境,保證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0005]一種采樣瓶密封接頭,包括采樣瓶和密封接頭,所述采樣瓶設有瓶蓋,所述瓶蓋與采樣瓶螺紋連接,所述密封接頭包括上接頭、下接頭和下接頭連接部,所述瓶蓋上開有通孔,所述下接頭連接部從底部穿過通孔與下接頭螺紋連接,上接頭與下接頭卡合連接,所述上接頭內部設置第一接合腔體,所述第一接合腔體頂部設置有進料孔,側壁上設置有出氣孔,所述下接頭內部設置第二接合腔體,所述第二接合腔體內設有引料管,所述引料管套接有彈簧,引料管的頂部與進料孔相配合,所述引料管為中空結構。
[0006]進一步的,所述上接頭內壁設有伸縮滾珠構件,下接頭的外壁上設有環(huán)形卡槽,上接頭與下接頭通過伸縮滾珠構件和環(huán)形卡槽卡合連接。
[0007]進一步的,所述下接頭連接部為中空設置,所述下接頭連接部的頂端設有墊圈,所述引料管上端設置環(huán)形軸肩,所述彈簧兩端分別抵在環(huán)形軸肩和墊圈上。
[0008]進一步的,所述引料管穿過墊圈和下接頭連接部進入到采樣瓶內,所述引料管與墊圈和下接頭之間非密封接觸,所述引料管的底部設有環(huán)形槽,環(huán)形槽上套有O型限位圈。
[0009]進一步的,所述出氣孔外連一氣體處理裝置,所述上接頭連接有進料管道,進料管道與進料孔相接。
[0010]本實用新型在上接頭的內部設置了第一接合腔體,第一接合腔體的側壁上設置有出氣孔,第一接合腔體與下接頭的第二接合腔體連通,第二接合腔體與采樣瓶連通,通過出氣孔可將采樣瓶內的氣體排出,避免了儲油罐中的有毒氣體外泄,影響到工作人員的健康,出氣孔外連一氣體處理裝置,可進一步對有毒氣體進行收集處理,避免對環(huán)境產生影響,有利于環(huán)境保護。
【附圖說明】
[0011]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2]圖1為一種采樣瓶密封接頭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采樣瓶密封接頭,通過在設置出氣孔,將采樣瓶中的氣體引出,同時將樣品帶出的揮發(fā)性氣體引出進行處理,改善工作環(huán)境,保證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0014]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5]參見圖1所示,一種采樣瓶密封接頭,包括采樣瓶12和密封接頭,所述采樣瓶12設有瓶蓋10,所述瓶蓋10與采樣瓶12螺紋連接,所述密封接頭包括上接頭1、下接頭7和下接頭連接部11,所述瓶蓋10上開有通孔,所述下接頭連接部11從底部穿過通孔與下接頭7螺紋連接,上接頭I與下接頭7卡合連接,所述上接頭I內部設置第一接合腔體2,所述第一接合腔體2頂部設置有進料孔13,側壁上設置有出氣孔14,所述下接頭7內部設置第二接合腔體15,所述第二接合腔體15內設有引料管4,所述引料管4套接有彈簧5,引料管4的頂部與進料孔13相配合,所述引料管4為中空結構。
[0016]上接頭I內壁設有伸縮滾珠構件3,下接頭7的外壁上設有環(huán)形卡槽8,上接頭I與下接頭7通過伸縮滾珠構件3和環(huán)形卡槽8卡合連接。
[0017]下接頭連接部11為中空設置,所述下接頭連接部11的頂端設有墊圈9,所述引料管4上端設置環(huán)形軸肩5,所述彈簧7兩端分別抵在環(huán)形軸肩5和墊圈9上,所述引料管4穿過墊圈9和下接頭連接部11進入到采樣瓶12內,所述引料管4與墊圈9和下接頭7之間非密封接觸,所述引料管4的底部設有環(huán)形槽,環(huán)形槽上套有O型限位圈。
[0018]出氣孔14外連一氣體處理裝置,所述上接頭I連接有進料管道,進料管道與進料孔13相接。
[0019]使用該密封接頭進行采樣的時候,將下接頭連接部11從瓶蓋10的通孔底部穿出,將下接頭連接部11與下接頭7連接,將下接頭7固定在瓶蓋10之上,再將瓶蓋10蓋在采樣瓶12之上,旋緊瓶蓋10,將上接頭I安裝在出料管的底部,上接頭I的出氣孔14連接氣體處理裝置,移動采樣瓶12,使得彈簧7壓縮,上接頭I與下接頭7卡合,引料管4與進料孔13配合,開啟出料管,取樣的油品從進料孔13進入到引料管4中,再從引料管4進入到采樣瓶12中,采樣瓶12中的氣體和樣本攜帶的有毒氣體通過出氣孔14進入到氣體處理裝置進行處理,采樣完畢后,關閉出料管,拔出采樣瓶12。
[0020]通過以上描述可知,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1、通過出氣孔可將采樣瓶內的氣體排出,避免了儲油罐中的有毒氣體外泄,影響到工作人員的健康;2、設置有氣體處理裝置,可進一步對有毒氣體進行收集處理,避免對環(huán)境產生影響,有利于環(huán)境保護。
[0021]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采樣瓶密封接頭,包括采樣瓶和密封接頭,所述采樣瓶設有瓶蓋,所述瓶蓋與采樣瓶螺紋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接頭包括上接頭、下接頭和下接頭連接部,所述瓶蓋上開有通孔,所述下接頭連接部從底部穿過通孔與下接頭螺紋連接,上接頭與下接頭卡合連接,所述上接頭內部設置第一接合腔體,所述第一接合腔體頂部設置有進料孔,側壁上設置有出氣孔,所述下接頭內部設置第二接合腔體,所述第二接合腔體內設有引料管,所述引料管套接有彈簧,引料管的頂部與進料孔相配合,所述引料管為中空結構。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采樣瓶密封接頭,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接頭內壁設有伸縮滾珠構件,下接頭的外壁上設有環(huán)形卡槽,上接頭與下接頭通過伸縮滾珠構件和環(huán)形卡槽卡合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采樣瓶密封接頭,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接頭連接部為中空設置,所述下接頭連接部的頂端設有墊圈,所述引料管上端設置環(huán)形軸肩,所述彈簧兩端分別抵在環(huán)形軸肩和墊圈上。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采樣瓶密封接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料管穿過墊圈和下接頭連接部進入到采樣瓶內,所述引料管與墊圈和下接頭之間非密封接觸,所述引料管的底部設有環(huán)形槽,環(huán)形槽上套有O型限位圈。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采樣瓶密封接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氣孔外連一氣體處理裝置,所述上接頭連接有進料管道,進料管道與進料孔相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采樣瓶密封接頭,包括采樣瓶和密封接頭,所述采樣瓶設有瓶蓋,所述瓶蓋與采樣瓶螺紋連接,所述密封接頭包括上接頭、下接頭和下接頭連接部,所述瓶蓋上開有通孔,所述下接頭連接部從底部穿過通孔與下接頭螺紋連接,上接頭與下接頭卡合連接,所述上接頭內部設置第一接合腔體,所述第一接合腔體頂部設置有進料孔,側壁上設置有出氣孔,所述下接頭內部設置第二接合腔體,所述第二接合腔體內設有引料管,所述引料管套接有彈簧,引料管的頂部與進料孔相配合,所述引料管為中空結構。本實用新型旨在解決現(xiàn)有的儲油罐用采樣瓶在取樣時會揮發(fā)有毒氣體,密封采樣速度慢以及真空采樣操作麻煩的問題。
【IPC分類】G01N1-10
【公開號】CN204536047
【申請?zhí)枴緾N201520270455
【發(fā)明人】楊東生, 車德義
【申請人】茂名華粵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5日
【申請日】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