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鏈式折疊秤,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兩個稱重件;所述稱重件包括底座、稱重傳感器以及稱重承載臺,所述稱重傳感器的彈性體的一端安裝于所述底座上,所述彈性體的另一端與所述稱重承載臺底部連接;
所述稱重件之間依次通過鉸接件連接;所述稱重件之間可折疊;在稱重時,展開所述折疊秤;在非稱重時,折疊所述折疊秤;
所述鉸接件包括與前序的所述稱重件連接的第一接連件、與后序的所述稱重件連接的第二接連件以及第三接連件,所述第三接連件用于連接所述第一接連件和第二接連件。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鏈式折疊秤,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鏈式折疊秤展開時,所述鉸接件的高度不高于所述稱重承載臺。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鏈式折疊秤,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設(shè)置有安裝槽,所述第一接連件或所述第二接連件安裝于所述安裝槽上。
4.如權(quán)利要求1-3中的一項所述的一種鏈式折疊秤,其特征在于,所述稱重件的個數(shù)為兩個或M個,所述M為合數(shù)。
5.如權(quán)利要求1-3中的一項所述的一種鏈式折疊秤,其特征在于,包括N個稱重件,所述N為平方數(shù),所述N≥4。
6.如權(quán)利要求5中的一項所述的一種鏈式折疊秤,其特征在于,所述鏈式折疊秤的首尾兩個所述稱重體還通過卡扣連接機構(gòu)。
7.如權(quán)利要求6中的一項所述的一種鏈式折疊秤,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連接機構(gòu)包括設(shè)置于首部的所述稱重體上的公扣以及設(shè)置與尾部的所述稱重體上的母扣,所述公扣上設(shè)置有公頭,所述母扣上設(shè)置有母頭;當(dāng)所述鏈式折疊秤展開式,所述公頭與所述母頭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