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用于產品多螺母鉚接時檢測是否漏鉚的工裝,屬于檢測產品領域。
背景技術:
在目前的箱體類鈑金件產品中,有越來越多的鈑金件上采用鉚接螺母,以此來連接其他的元件。而且上面鉚接的螺母有的少則幾個,多則幾十個,甚至上百個螺母需要鉚接。在這種情況下就亟需開發(fā)一種能夠代替人工檢測高效的新型裝備來提高產品質量,在這么多的鉚接當中很有可能會產生漏鉚接的情況出現(xiàn),如果是這樣就給質量檢測帶來了困難,質檢員不可能每個螺母都去觀察,太多的話用肉眼根本檢查不過來。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產品多螺母鉚接時檢測是否漏鉚的工裝,可以對鈑金件鉚接螺母在產生漏鉚的情況下快速高效的檢查出來,提高產品的質量。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一種用于產品多螺母鉚接時檢測是否漏鉚的工裝,其結構包括:檢驗工作平臺、產品固定塊、滑軌、檢測板、檢測探針、氣缸、顯示屏,所述檢驗工作平臺的上部設有產品固定塊,所述檢驗工作平臺和滑軌連接,所述檢測板活動裝設在滑軌,所述檢測板上設有檢測探針,所述檢測板和氣缸固定連接,所述檢測探針和顯示屏連接,所述顯示屏包括:紅色指示燈、綠色指示燈、電源按鈕、報警器、測試按鈕,所述顯示屏的左部設有紅色指示燈,所述紅色指示燈的右邊設有綠色指示燈。
檢測板上根據鉚接螺母的位置安裝有對應的檢測探針,檢測探針外接有電路,其結果通過顯示屏上的紅色指示燈、綠色指示燈和報警器反應出來。。
所述綠色指示燈的右邊設有電源按鈕。
所述電源按鈕的下方設有報警器。
所述報警器的下方設有測試按鈕。
本實用新型將人肉眼對工件的檢查完全轉化成電子元件對工件的檢查,并且通過可顯示的電子信號顯現(xiàn)出來,完全解放了人的勞動強度,降低了產品由人為原因造成的不良率,鉚接螺母的數量越多實用性越強,產生的效益也越大。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yōu)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的用于產品多螺母鉚接時檢測是否漏鉚的工裝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顯示屏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電路連接圖;
圖中:1-檢驗工作平臺、2-產品固定塊、3-滑軌、4-檢測板、5-檢測探針、6-氣缸、7-顯示屏、701-紅色指示燈、702-綠色指示燈、703-電源按鈕、704-報警器、705-測試按鈕。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3,一種用于產品多螺母鉚接時檢測是否漏鉚的工裝,其結構包括:檢驗工作平臺1、產品固定塊2、滑軌3、檢測板4、檢測探針5、氣缸6、顯示屏7,所述檢驗工作平臺1的上部設有產品固定塊2,所述檢驗工作平臺1和滑軌3連接,所述檢測板4活動裝設在滑軌3,所述檢測板4上設有檢測探針5,所述檢測板4和氣缸6固定連接,所述檢測探針5和顯示屏7連接,所述顯示屏7包括:紅色指示燈701、綠色指示燈702、電源按鈕703、報警器704、測試按鈕705,所述顯示屏7的左部設有紅色指示燈701,所述紅色指示燈701的右邊設有綠色指示燈702。
檢測板上根據鉚接螺母的位置安裝有對應的檢測探針5,檢測探針5外接有電路,其結果通過顯示屏上的紅色指示燈701、綠色指示燈702和報警器704反應出來,所述綠色指示燈702的右邊設有電源按鈕703,所述電源按鈕703的下方設有報警器704,所述報警器704的下方設有測試按鈕705。
本實用新型為便于快速定位不合格產品的鉚接螺母位置,在顯示屏7上標示出每個對應螺母的序號,一旦蜂鳴器報警可以快速的查到漏鉚的位置。由于此檢測工裝的應用,對于數量多的鉚接螺母完全解決了人為漏鉚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并且也杜絕了人工肉眼觀察漏檢螺母的可能性,使工件的加工質量得到完全保障,本實用新型使用時,先啟動檢測工裝的外接電源,使整個檢測工裝線路通電,然后將工件放置在檢測平臺的固定位置,再通過氣缸將檢測板送入工件的貼合位置區(qū)域,使上面的檢測探針接觸相對應的鉚接螺母,這時按下檢測按鈕,如果鉚接了螺母就會觸動檢測探針,則顯示屏上相對應的標示序號會亮起綠燈且報警器不響即為合格產品;反之如果有漏鉚情況檢測探針就不會動作,則顯示屏上相對應的標示序號會亮起紅燈同時報警器報警。
本實用新型將人肉眼對工件的檢查完全轉化成電子元件對工件的檢查,并且通過可顯示的電子信號顯現(xiàn)出來,完全解放了人的勞動強度,降低了產品由人為原因造成的不良率,鉚接螺母的數量越多實用性越強,產生的效益也越大。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