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原位測試的取樣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原位測試的取樣裝置,包括第一取樣管、第二取樣管和實心接頭,實心接頭設置在第一取樣管的端部,第一取樣管套裝在第二取樣管上,第一取樣管上依次設置有固定孔和冒水孔,且第一取樣管的內部設置有滑行槽第二取樣管上端設置有凸起,凸起設置在滑行槽內,本發(fā)明結構簡單,工作效率高,成本低。
【專利說明】—種用于原位測試的取樣裝置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涉及取樣器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于原位測試的取樣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傳統(tǒng)的工程勘察手段受勘察場地的影響較大,一些道路狹小或沒有路的地方,常規(guī)的鉆探取樣就沒有辦法進行了。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工程勘察的手段也越來越先進,靜力觸探在工程勘察中的應用越來越普及,靜力觸探儀體積小巧、輕便,只要人能到達的地方,都可以應用。但靜力觸探儀只能提供力學強度指標,不能實現(xiàn)對一些關鍵土層的鑒別,為了取得關鍵土層的樣品,可以采用取樣器進行取樣,但傳統(tǒng)的取樣器尺寸單一,不能適應多種情況的空間作業(yè),而且取土樣時比較麻煩。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原位測試的取樣裝置,通過本發(fā)明解決尺寸單一、取土樣麻煩和工作環(huán)境單一的技術問題;
[0004]本發(fā)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5]一種用于原位測試的取樣裝置,包括第一取樣管、第二取樣管和實心接頭,所述實心接頭設置在第一取樣管的端部,所述第一取樣管套裝在第二取樣管上,所述第一取樣管上依次設置有固定孔和冒水孔,且第一取樣管的內部設置有滑行槽,所述第二取樣管上端設置有凸起,所述凸起設置在滑行槽內;
[0006]本發(fā)明通過凸起使得第二取樣管能夠固定在滑行槽內,如果靜力大于凸起與滑行槽的摩擦力,凸起就會滑行至固定孔,便于使用;
[0007]本發(fā)明通過兩個不同直徑的取樣管的配合使用,可以實現(xiàn)在不同空間作用的要求。
[0008]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發(fā)明還可以做如下改進。
[0009]進一步,所述第一取樣管長度大于第二取樣管長度;
[0010]進一步,所述凸起的高度為2-5mm ;
[0011]進一步,所述第一取樣管分為半圓筒一、半圓筒二和銷子,所述半圓筒一內部設置有銷座一,所述半圓筒二內部設置有銷座二,所述銷座一和銷座二通過銷子連接,采用本步的有益效果是,通過銷子和銷座的配合,將兩個半圓筒合成一個圓筒,這樣在取土樣的時候,方便取土,只需取出銷子,便可以將圓筒分開,使用方便,而且不會破壞土壤層。
[0012]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0013]1.本發(fā)明通過凸起和滑行槽的配合能夠保證裝置在不同工作條件下都能使用;
[0014]2.本發(fā)明通過將第一取樣管分為兩半,這樣在取土樣的同時不會破壞土壤層,而且使用方便;
[0015]3.本發(fā)明結構簡單,操作方便,工作效率高,且成本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發(fā)明具體實施例所述的一種用于原位測試的取樣裝置的主視圖,
[0017]圖2為本發(fā)明具體實施例所述的一種用于原位測試的取樣裝置的零件主視圖,
[0018]附圖中,各標號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0019]1、第一取樣管,2、第二取樣管,3、實心接頭,4、固定孔,5、冒水孔,6、滑行槽,7、凸起,11、半圓筒一,12、半圓筒二,13、銷子,14、銷座一,15、銷座二。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非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范圍。
[0021]一種用于原位測試的取樣裝置,包括第一取樣管1、第二取樣管2和實心接頭3,所述實心接頭3設置在第一取樣管I的端部,所述第一取樣管I套裝在第二取樣管2上,其中第一取樣管I長度大于第二取樣管2長度,所述第一取樣管I上依次設置有固定孔4和冒水孔5,且第一取樣管I的內部設置有滑行槽6,所述第二取樣管2上端設置有凸起7,所述凸起7設置在滑行槽6內,且所述凸起7的高度為2-5_ ;
[0022]本發(fā)明通過凸起7使得第二取樣管2能夠固定在滑行槽內,如果靜力大于凸起7與滑行槽6的摩擦力,凸起7就會滑行至固定孔4,便于使用;
[0023]所述第一取樣管I分為半圓筒一 11、半圓筒二 12和銷子13,所述半圓筒一 11內部設置有銷座一 14,所述半圓筒二 12內部設置有銷座二 15,所述銷座一 14和銷座二 15通過銷子13連接,通過銷子13和銷座的配合,將兩個半圓筒合成一個圓筒,這樣在取土樣的時候,方便取土,只需取出銷子,便可以將圓筒分開,使用方便。
[0024]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原位測試的取樣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取樣管、第二取樣管和實心接頭,所述實心接頭設置在第一取樣管的端部,所述第一取樣管套裝在第二取樣管上,所述第一取樣管上依次設置有固定孔和冒水孔,且第一取樣管的內部設置有滑行槽,所述第二取樣管上端設置有凸起,所述凸起設置在滑行槽內。
2.一種用于原位測試的取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取樣管長度大于第二取樣管長度。
3.一種用于原位測試的取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的高度為2-5_。
4.一種用于原位測試的取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取樣管包含半圓筒一、半圓筒二和銷子,所述半圓筒一內部設置有銷座一,所述半圓筒二內部設置有銷座二,所述銷座一和銷座二通過銷子連接。
【文檔編號】G01N1/08GK104165781SQ201410385370
【公開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8月6日
【發(fā)明者】吉 健, 湯榮昌, 吉祖湛, 何風明 申請人:江蘇省工程勘測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