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線照明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為一種線照明裝置,特別是應用于一檢測設備上,用以對一檢測區(qū)提供均 勻地照射光源,以降低因待測物不規(guī)則表面產生的不規(guī)則反射光,增加檢測結果的精確度。
背景技術:
公知應用于檢測設備的照明裝置,通常都是采用光源直接照射于檢測區(qū)上方式, 然而這種方式多半無法達到均勻的光線照明,舉例來說,若用來檢測具有不規(guī)則表面的待 測物(如鐳射標簽或光碟片背面等)時,由于會造成不規(guī)則且不穩(wěn)定的反射光,進而影響影 像感測器的成像品質,導致檢測良率下降及/或是誤檢率上升。為改善前述照明上的缺失,另有可以產生均勻線型照明光源的已知技術,如圖1 所示,其主要是將光源11設置于檢測區(qū)的底座12上兩側,同時利用一反射罩13作光學漫 射(如圖中虛線所示),以達到在檢測區(qū)14上產生均勻線型光源的目的,然而此技術仍然存 在照射光源不夠均勻的缺點,原因在于檢測區(qū)雖然可以得到來自各個不同方向角度射入的 光源,但由于不同方向角度射入到達檢測區(qū)的光線路徑不相等,以致于光線的衰減程度不 一,因此會造成在檢測具有不規(guī)則結構的待測物(如具有鐳射結構的物品)時,仍舊會產生 不規(guī)則的反射光,造成影像感測器15的成像品質不佳,導致檢測精確度下降。
發(fā)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應用于檢測設備上的線照明裝置,該 線照明裝置能夠提供檢測區(qū)均勻且穩(wěn)定的線性光源,以降低因待測物不規(guī)則表面所產生的 不規(guī)則反射光,大幅提升檢測結果的精確度。根據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出一種確實可以將光源均勻射入于檢測區(qū)上的一線照明 裝置,該線照明裝置設置于檢測設備的一檢測區(qū)上,用以提供一影像感測器攝取該檢測區(qū) 影像時所需的照明光源,包括有多個線型光源,以該檢測區(qū)為中心,呈圓弧拱形分布設置于該檢測區(qū)上方,以同時 朝向該檢測區(qū)投射光線;及—光擴散件,設置在介于該檢測區(qū)與該等線型光源之間,用以使來自該等線型光 源投射的光線均勻擴散后射向線型檢測區(qū)上。其中,本發(fā)明的線照明裝置可進一步包括一補光裝置,該補光裝置可提供與該影 像感測器檢測方向相同的一同軸光,增加來自該影像感測器方向的光源。其中,該補光裝置包括有一線型光源;及一分光鏡,設置于該影像感測器攝取影像的路徑中,用以將該線型光源所產生的 光線反射后形成一道入射于該檢測區(qū)上并且與該影像感測器檢測方向相同的照射光源。本發(fā)明的線照明裝置達到的有益技術效果在于無論影像感測器32位于任何角 度照射檢測區(qū)31,線型光源21都可以作更均勻的分配,所有線型光源21到檢測區(qū)31之間
3的光線路徑在各方向上盡量保持等長的關系,并因為在線型光源21與檢測區(qū)31之間置入 一光擴散件22,可以使光線在經過光擴散件22后,均勻分布入射至檢測區(qū)31,以達到最佳 的均勻照射光源。另外,附加的補光裝置40,可配合影像感測器32的檢測方向隨的調整方 向,以補足同軸方向的光源。為使熟悉該項技藝人士了解本發(fā)明的目的、特征及功效,茲由下述具體實施例,并 配合所附的圖式,對本發(fā)明詳加說明如后
圖1為公知檢測用的光產生器裝置;圖2為本發(fā)明線照明裝置的實施例立體示意圖;圖3為本發(fā)明線照明裝置的實施例側視示意圖;及圖4為本發(fā)明線照明裝置的使用示意圖。附圖標記說明光源11 ;底座12 ;反射罩13 ;檢測區(qū)14 ;影像感測器15 ;線照明裝置2 ;線型光源 21 ;光擴散件22 ;槽孔221 ;檢測區(qū)31 ;影像感測器32 ;補光裝置40 ;線型光源41 ;分光鏡 42。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2揭示本發(fā)明線照明裝置應用于一檢測裝置的立體示意圖;如圖所示,本發(fā)明 的線照明裝置2設置于檢測裝置的一檢測區(qū)31上,用以提供一影像感測器32攝取該檢測 區(qū)31影像時所需的照明光源。該線照明裝置2主要包括有布置在檢測區(qū)31上方的多個線 型光源21,以及設置在介于檢測區(qū)31與前述多個線型光源21之間的一光擴散件22。其中該線型光源21的設置數量不拘,可依照所需的照明亮度來決定配置數量以 及光源型式。請配合圖2所示,圖中顯示本發(fā)明線照明裝置應用于一檢測裝置的側視示意 圖;如圖所示,該等線型光源21以該檢測區(qū)31為中心,彼此保持平行并且呈圓弧拱形分布 設置于該檢測區(qū)31上方,以同時朝向該檢測區(qū)31投射光線。所有線型光源21距離檢測區(qū)31的長度最好都相等,避免射向檢測區(qū)31的光線路 徑因為不等長而導致光線衰減程度不一致。此外,線型光源21可以采用一般檢測裝置常用 的燈管或是由多個LED燈所構成的LED燈條。前述的光擴散件22為斷面呈圓弧拱形的長條罩體,該光擴散件22為一光擴散介 質,由于該光擴散件22被設置在介于檢測區(qū)31與該等線型光源21之間,讓線型光源21射 向光擴散件22的光線會在透過該光擴散件22時產生擴散作用,使得投射到線型檢測區(qū)31 上的光線均勻且柔和。于圖中所揭的光擴散件22為一半圓筒狀罩體,惟于實施時,光擴散 件22包含但不限于圖中所示的半圓筒造型,本發(fā)明的光擴散件22也可選用一平板狀造型 或各種類似的其他造型。經由上述的實施例,我們可以得到一種有別于公知技術的線照明裝置,應用于一 檢測設備上,例如印刷品檢測設備,并且能夠對檢測區(qū)31提供均勻地照射光源,可有效降 低因待測物不規(guī)則表面產生的不規(guī)則反射光,提高待測物受測結果的精確度。為了進一步補強來自該影像感測器32攝像方向的照射光源,如圖4所示,本發(fā)明
4可進一步設置一補光裝置40,補光裝置40設于所述多個線型光源21的外側,用以提供與影 像感測器32檢測方向相同的一同軸光(如圖中虛線所示)。該補光裝置40可利用一線型 光源41以及一分光鏡42加以構成;實施中所揭的分光鏡42設置于該影像感測器32攝取 影像的路徑中,且位于線型光源41的光路上,用以將線型光源41所產生的光線反射后,形 成一道通過光擴散件22上所開設的槽孔221,直接入射于該檢測區(qū)31上并且與影像感測器 32檢測方向相同的一道照射光源,增加來自影像感測器32方向的光源。其中,前述的線型 光源41包含但不限于一般檢測裝置常用的燈管或是由多個LED燈所構成的LED燈條。由以上說明可知,本發(fā)明的線照明裝置優(yōu)點在于無論影像感測器32位于任何角 度照射檢測區(qū)31,線型光源21都可以作更均勻的分配,所有線型光源21到檢測區(qū)31之間 的光線路徑在各方向上盡量保持等長的關系,并因為在線型光源21與檢測區(qū)31之間置入 一光擴散件22,可以使光線在經過光擴散件22后,均勻分布入射至檢測區(qū)31,以達到最佳 的均勻照射光源。另外,附加的補光裝置40,可配合影像感測器32的檢測方向隨的調整方 向,以補足同軸方向的光源。以上對本發(fā)明的描述是說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專業(yè)技術人員理解,在權利要 求限定的精神與范圍之內可對其進行許多修改、變化或等效,但是它們都將落入本發(fā)明的 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線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設置于一檢測區(qū)上,用以提供一影像感測器攝取該檢 測區(qū)影像時所需的照明光源,包括有多個線型光源,以該檢測區(qū)為中心,呈圓弧拱形分布設置于該檢測區(qū)上方,以同時朝向 該檢測區(qū)投射光線;及一光擴散件,設置在介于該檢測區(qū)與該等線型光源之間,用以使來自該等線型光源投 射的光線均勻擴散后射向線型檢測區(qū)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線型光源為燈管或LED燈條任一者。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有該線型光源與該檢測區(qū)之間距 離長度相等。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光擴散件為斷面呈圓弧拱形的長條罩體。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光擴散件為一半圓筒狀罩體。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光擴散件呈平板狀造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有一補光裝置,用以產生 與該影像感測器檢測方向相同的一同軸光,增加來自該影像感測器方向的光源。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線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補光裝置包括有 一線型光源;及一分光鏡,設置于該影像感測器攝取影像的路徑中,用以將該線型光源所產生的光線 反射后形成一道入射于該檢測區(qū)上并且與該影像感測器檢測方向相同的照射光源。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線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補光裝置的線型光源為燈管或LED 燈條任一者。
全文摘要
一種線照明裝置,設置于一檢測區(qū)上,用以提供一影像感測器攝取該檢測區(qū)影像時所需的照明光源,包括有以該檢測區(qū)為中心,呈圓弧拱形分布設置于該檢測區(qū)上方的多個線型光源,以同時朝向該檢測區(qū)投射光線,以及設置在介于該檢測區(qū)與前述多個線型光源之間的一光擴散件,用以使來自該等線型光源投射的光線均勻擴散后射向線型檢測區(qū)上,由此以降低待測物因待測物表面不規(guī)則所產生的反射光,提高檢測結果的精確度;此外,可進一步增設一補光裝置,補光裝置可提供與該影像感測器檢測方向相同的一同軸光,增加來自該影像感測器方向的光源。
文檔編號G01N21/01GK102121620SQ20101000224
公開日2011年7月13日 申請日期2010年1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月12日
發(fā)明者劉名哲, 陳柏佑 申請人:鴻發(fā)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