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瓶蓋封裝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手動和氣動結合的皇冠蓋封口機。
背景技術:
皇冠蓋通過向下壓力與容器的開口連接,在與容器的連接過程中,會圍繞容器瓶口形成凹圓形弧,每個凹圓形弧之間連接形成銳利的凸點,凸點作為皇冠蓋的銳角,皇冠蓋應用領域廣泛,目前,大部分啤酒,飲料,調味品用玻璃瓶的瓶蓋都采用皇冠蓋結構,皇冠蓋的缺點是不方便開啟,必須借助開瓶專用器具才能開啟,當玻璃內容物含有二氧化碳氣體,若瓶內氣壓達到臨界壓力點,有玻璃瓶爆炸的可能,并且皇冠蓋仿造容易,在皇冠蓋封口中,如果采用手工,勞動強度大,成本高,采用自動化流水作業(yè)模式,造價高,并且封口機壓蓋過程中,容易出現壓蓋歪蓋的情況, 壓蓋不到位的現象,嚴重影響封口機的正常工作,大大降低了產品的合格率。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手動和氣動結合的皇冠蓋封口機,結構設計緊湊,能夠實現手工操作和氣動沖壓封口的結合,使得皇冠蓋瓶蓋密封嚴密,工作效率高。
所述的一種手動和氣動結合的皇冠蓋封口機,包括:封口機底座,封口機底座采用長方體結構形式,在封口機底座上設置了封口機支架,封口機支架為豎向立柱結構,在封口機支架上連接設置了橫向的氣缸固定板,氣缸固定板為支撐桿結構,在氣缸固定板上固定設置了氣缸,氣缸為封口機提供動壓力的來源。
在封口機底座上設置了水平傳送導軌,在水平傳送導軌上設置了要加工的玻璃瓶,玻璃瓶采用流水線流動,并且在每個玻璃瓶下端設置了固定塊,通過固定塊把玻璃瓶固定在底座上。
在氣缸上設置了氣缸主軸,并且在氣缸上設置了下行注入口和上行注入口,在氣缸主軸下端連接了氣缸推頭,并且在氣缸推頭下端設置了壓蓋頭,并且在壓蓋頭兩側設置了對中罩,在氣缸推頭和壓蓋頭之間連接了彈簧,通過壓蓋頭實現對玻璃瓶瓶蓋的壓緊封口。
在壓緊封口工作完成后,彈簧在彈性力恢復下,使得瓶口和封口機離開,從而進行下一個瓶體的封口工作。
為了調整氣缸在封口工作中的高度和角度,在所述的氣缸固定板上連接設置了升降絲桿,升降絲桿采用長方體或者圓柱體結構,在升降絲桿頂部連接設置了手輪,并且升降絲桿在與氣缸固定板的連接處分別設置了軸套結構,軸套上設置了軸承A和軸承B,通過轉動手轉,能夠有效調整氣缸封蓋中的高度。
一種優(yōu)選技術方案,手輪上固定設置了防護軟套,通過防護軟套便于手輪的旋轉。
一種優(yōu)選技術方案,在封口機上連接設置了計數器,能夠方便計算封口工作的工件個數。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一種手動和氣動結合的皇冠封口機,結構設計緊湊,采用手動和氣動結合的方式,工作效率高,勞動強度低,并且封口均勻嚴密,提高了玻璃瓶的封口質量和效率。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一種手動和氣動結合的皇冠蓋封口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一種手動和氣動結合的皇冠蓋封口機的壓蓋頭的俯視圖;
附圖中各部件的標記如下:
1為封口機底座,2為封口機支架,3為氣缸,4為玻璃瓶,5為軸承A,6為軸承B,7為升降絲桿,8為手輪,9為壓蓋頭,10為固定塊,11為氣缸固定板,12為氣缸推頭,13為彈簧。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請參閱圖1和圖2,本發(fā)明實施例包括:
所述的一種手動和氣動結合的皇冠蓋封口機,包括:封口機底座,封口機底座采用長方體結構形式,在封口機底座上設置了封口機支架,封口機支架為豎向立柱結構,在封口機支架上連接設置了橫向的氣缸固定板,氣缸固定板為支撐桿結構,在氣缸固定板上固定設置了氣缸,氣缸為封口機提供動壓力的來源。
在封口機底座上設置了水平傳送導軌,在水平傳送導軌上設置了要加工的玻璃瓶,玻璃瓶采用流水線流動,并且在每個玻璃瓶下端設置了固定塊,通過固定塊把玻璃瓶固定在底座上。
在氣缸上設置了氣缸主軸,并且在氣缸上設置了下行注入口和上行注入口,在氣缸主軸下端連接了氣缸推頭,并且在氣缸推頭下端設置了壓蓋頭,并且在壓蓋頭兩側設置了對中罩,在氣缸推頭和壓蓋頭之間連接了彈簧,通過壓蓋頭實現對玻璃瓶瓶蓋的壓緊封口。
在壓緊封口工作完成后,彈簧在彈性力恢復下,使得瓶口和封口機離開,從而進行下一個瓶體的封口工作。
為了調整氣缸在封口工作中的高度和角度,在所述的氣缸固定板上連接設置了升降絲桿,升降絲桿采用長方體或者圓柱體結構,在升降絲桿頂部連接設置了手輪,并且升降絲桿在與氣缸固定板的連接處分別設置了軸套結構,軸套上設置了軸承A和軸承B,通過轉動手轉,能夠有效調整氣缸封蓋中的高度。
手輪上固定設置了防護軟套,通過防護軟套便于手輪的旋轉。
在封口機上連接設置了計數器,能夠方便計算封口工作的工件個數。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fā)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fā)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fā)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