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多屏顯示器支架,包括立柱、靠近所述立柱頂端安裝的頂部顯示器和位于所述頂部顯示器下方的至少一組顯示器組,以及將所述立柱與所述頂部顯示器連接在一起的連接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連接件包括與所述頂部顯示器連接的基座和與所述立柱上的容槽配合的球形端,
所述容槽的端口與所述基座之間留有間隙且所述立柱頂部端面低于所述頂部顯示器頂端邊緣,以使頂部顯示器隨基座向上方轉動其底部邊緣轉動至其下方顯示器組的前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屏顯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的頂部端面的位置低于位于所述容槽中的所述球形端的頂端且設置有與所述端口連通的開口,以使所述球形端與所述基座連接處轉至所述立柱頂部端面的上方。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屏顯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器組通過所述連接件與所述立柱連接,所述立柱上設置有使所述頂部顯示器和所述顯示器組向所述立柱傾斜的斜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多屏顯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與所述頂部顯示器相鄰的顯示器組為第一顯示器組,
所述立柱上設置有從所述第一顯示器組與所述立柱連接處向上傾斜的使所述第一顯示器組頂部邊緣能夠轉動至主顯示器后方的斜面。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屏顯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球形端的表面和所述容槽內壁均為摩擦面。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屏顯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立柱上設置有與所述容槽連通的限位通孔,限位件與所述限位通孔螺紋配合用于限制所述球形端的運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多屏顯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包括螺紋結構和靠近所述容槽一端的光桿結構,所述光桿結構橫截面為對角線長度小于等于所述螺紋結構直徑的方形,所述限位通孔包括靠近所述容槽一側為與所述光桿結構配合的方形孔和遠離所述容槽一側的內螺紋孔。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多屏顯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的螺紋結構和光桿結構通過連接桿連接,所述螺紋結構旋轉帶動所述光桿結構軸向移動。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任一所述的多屏顯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桿靠近所述容槽一端的端面為與所述球形端外壁配合的摩擦弧形面。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屏顯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連接設置在所述頂部顯示器兩側的可折疊的橫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