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水管接頭,具體涉及一種可固定水管接頭。
背景技術:
水管接頭屬于連接管件的一種,可用于水管與水管、水管與水龍頭間的連接,也可用于硬管與軟管間的連接,在水利系統(tǒng)中,尤其在供水系統(tǒng)中應用較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無論戶內或者戶外,當水管較長時,常會出現水管位置不固定、受人為等原因發(fā)生移動的問題,從而引起水管變形或者損壞,面對這種問題人們通常采用外加固定夾或金屬絲的方式固定水管,但該方式費時、費力,且固定夾多為一次性使用,浪費成本。此外,傳統(tǒng)的水管接頭多為螺紋連接,一端外螺紋、一端內螺紋或者兩端均為外或內螺紋,不能滿足所有水管的連接,且水管接頭強度過低時容易發(fā)生彎折,影響水的流通。
專利一種固定式水管接頭(申請?zhí)枮?01520879006.0)公開了一種固定式水管接頭,水管接頭和固定式卡扣相連,固定式卡扣上設有兩個連接臺,該固定式卡扣不僅能有效的固定水管接頭,而且將水管接頭固定于車輛鈑金方式更簡單。但是該固定式水管接頭的結構較為復雜,成本高,在戶外的水管連接時難以固定于墻壁,且考慮到成本問題難以大批量應用。
因此急需提供一種可靈活固定,強度高,成本低,能夠適應各類螺紋連接水管的一種可固定水管接頭。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有水管接頭無法固定水管、螺紋連接方式單一的缺點,提供一種可靈活固定,強度高,成本低,能夠適應各類螺紋連接水管的一種可固定水管接頭。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可固定水管接頭,包括接頭主體,所述接頭主體的外表面設有加強座,所述加強座的兩端均安裝有長方形固定片,所述固定片上設有貫通的固定孔,所述接頭主體兩端均設有接頭連接部,所述接頭連接部的外表面設有外螺紋,所述接頭連接部的內表面設有內螺紋。
優(yōu)選的,所述接頭主體與加強座焊接固定或者一體成型,所述加強座能夠提高水管接頭的強度。
優(yōu)選的,所述每個固定片上所述固定孔的數量為1-2 個,所述固定孔內有螺紋或無螺紋,固定孔用于水管接頭的固定。
優(yōu)選的,所述固定片與所述加強座為活動式連接,所述固定片的轉動角度為0-160°,所述固定片與所述接頭主體外表面的截面圓相切處記為轉動角度0°,該設計可以在平面或墻腳處進行固定,從而固定水管位置。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可固定水管接頭,通過活動式連接的固定片可以實現水管接頭的靈活固定,從而固定水管,可循環(huán)利用,成本低。
(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可固定水管接頭,通過在接頭連接部同時設計內外螺紋,因此能夠適應各類螺紋連接形式的水管。
(3)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可固定水管接頭,通過在接頭主體外表面設計加強座,能夠加強水管接頭的強度,防止使用中發(fā)生彎折。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和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俯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左視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俯視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左視圖。
圖中標記為:1接頭主體、2外螺紋、3接頭連接部、4內螺紋、5固定片、6固定孔、7加強座。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可固定水管接頭,包括接頭主體1,接頭主體1的外表面設有加強座7,兩者焊接固定,加強座7能夠提高水管接頭的強度,防止使用中發(fā)生彎折,加強座7的兩端均安裝有長方形固定5,固定片5上設有貫通的固定孔6,接頭主體1兩端均設有接頭連接部3,接頭連接部3的外表面設有外螺紋2,接頭連接部3的內表面設有內螺紋4,內外螺紋的設計能夠適應各類螺紋連接形式的水管連接。
如圖2和圖3所示,當水管接頭需要在平地或者墻面上固定時,因固定片5與加強座7為活動式連接,可將兩固定片5置于同一水平面,通過螺栓將帶有內螺紋的2個固定孔6固定于平地或者墻面上,從而達到固定水管接頭和水管的目的。
實施例2
如圖1和圖4所示,一種可固定水管接頭,包括接頭主體1,接頭主體1 的外表面設有加強座7,兩者一體成型,加強座7能夠提高水管接頭的強度,防止使用中發(fā)生彎折,加強座7的兩端均安裝有長方形固定片5,固定片5上設有貫通的固定孔6,接頭主體1兩端均設有接頭連接部3,接頭連接部3的外表面設有外螺紋2,接頭連接部3的內表面設有內螺紋4,內外螺紋的設計能夠適應各類螺紋連接形式的水管連接。
如圖4和圖5所示,當水管接頭需要在墻腳固定時,因固定片5與加強座7為活動式連接,可將兩固定片5分別平行置于墻體和地面上,通過螺栓將帶有內螺紋的4個固定孔6各自固定于墻體或地面上,從而達到固定水管接頭和水管的目的。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應用案例,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