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醫(yī)療器械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圓弧復位持針鉗。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在腹腔鏡下操作的持針鉗結構復雜,它是靠鉗頭上的烏鋼片中的齒進行持針和夾線用,在手術中醫(yī)生要操作鉗子使鉗子頭部夾在針的縫合部位,這樣就增加了醫(yī)生的工作強度,并且由于鉗頭頭部是烏鋼加工的齒其硬度很高在持針和夾線過程中醫(yī)生用力過大會破壞針和線的完整性,那就會在縫合過程中針穿過組織時不好控制或者線在縫合過程中斷掉,這樣就會增加患者的醫(yī)療成本,總之傳統(tǒng)的持針鉗實用性不太強,安全性不高,可靠度不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圓弧復位持針鉗。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圓弧復位持針鉗,包括左持針鉗、左手柄、右持針鉗、夾線器、右手柄和復位器,所述左手柄下方安裝有擋塊,所述左手柄右表面安裝有導軌,且導軌表面安裝有定位塊,所述左手柄右側安裝有右手柄,所述右手柄下方安裝有凸塊,所述右手柄左表面安裝有彎片,所述右手柄上方安裝有鉗頭,且鉗頭上方安裝有左持針鉗,且左持針鉗內部安裝有半圓墊,所述左持針鉗右側安裝有右持針鉗,所述右持針鉗表面安裝有半圓軟墊,且半圓軟墊左側安裝有復位器,所述右持針鉗右表面安裝有夾線器,所述夾線器內部安裝有彈性按鈕,且彈性按鈕通過壓桿與壓線墊相連,所述夾線器內部安裝有固定膠球,且固定膠球左側安裝有夾線孔,所述復位器內部安裝有頂針塊,且頂針塊下方安裝有滑道。
優(yōu)選的,所述右手柄右表面安裝有扣孔。
優(yōu)選的,所述右手柄右表面中心處安裝有穿線孔。
優(yōu)選的,所述鉗頭前表面安裝有聯(lián)軸。
優(yōu)選的,所述左手柄表面安裝有膠管。
本實用新型中,通過安裝有右持針鉗,且右持針鉗表面安裝有半圓軟墊,半圓軟墊左側安裝有復位器,能夠對針進行保護,避免了醫(yī)護人員在持針過程中用力過大破壞針的完整性,本設計結構簡單可靠,具有復位功能,通過復位器的定位功能,使得醫(yī)護人員能夠快速對組織進行縫合,夾針時左右持針器閉合,左右持針器夾在針的任何部位都會復位到針的縫合位,從而減少醫(yī)生的工作量,通過在右持針鉗右表面安裝有夾線器,能夠對縫合線進行保護,不會對縫合線造成破壞,提高了醫(yī)護人員的手術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圓弧復位持針鉗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圓弧復位持針鉗的夾線器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圓弧復位持針鉗的持針鉗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圓弧復位持針鉗的復位器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1左持針鉗、2聯(lián)軸、3導軌、4定位塊、5左手柄、6膠管、7擋塊、8凸塊、9扣孔、10右持針鉗、11夾線器、12鉗頭、13彎片、14右手柄、15穿線孔、16壓線墊、17固定膠球、18夾線孔、19壓桿、20彈性按鈕、21復位器、22半圓墊、23半圓軟墊、24頂針塊、25滑道。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4,一種圓弧復位持針鉗,包括左持針鉗1、左手柄5、右持針鉗10、夾線器11、右手柄14和復位器21,左手柄5下方安裝有擋塊7,左手柄5右表面安裝有導軌3,且導軌3表面安裝有定位塊4,左手柄5右側安裝有右手柄14,右手柄14下方安裝有凸塊8,右手柄14左表面安裝有彎片13,右手柄14上方安裝有鉗頭12,且鉗頭12上方安裝有左持針鉗1,且左持針鉗1內部安裝有半圓墊22,左持針鉗1右側安裝有右持針鉗10,右持針鉗10表面安裝有半圓軟墊23,且半圓軟墊23左側安裝有復位器21,右持針鉗10右表面安裝有夾線器11,夾線器11內部安裝有彈性按鈕20,且彈性按鈕20通過壓桿19與壓線墊16相連,夾線器11內部安裝有固定膠球17,且固定膠球17左側安裝有夾線孔18,復位器21內部安裝有頂針塊24,且頂針塊24下方安裝有滑道25,右手柄14右表面安裝有扣孔9,右手柄14右表面中心處安裝有穿線孔15,鉗頭12前表面安裝有聯(lián)軸2,左手柄5表面安裝有膠管6。
工作原理:當使用圓弧復位持針鉗時,醫(yī)護人員拇指按在膠管6上,食指套在扣孔9內,按動右手柄14和左手柄5,使得彎片13發(fā)生彈性形變,從而左持針鉗1和右持針鉗10閉合,對縫合針進行夾持操作,調節(jié)頂針塊24,使得縫合針復位到縫合位,半圓軟墊23和半圓墊22為軟性結構,閉合時,使得縫合針嵌入半圓軟墊23內,從而對縫合針進行固定,按動彈性按鈕20,推動壓桿19下壓,壓線墊16壓住縫合線,固定膠球17和壓桿19上的凹口嵌合,從而固定住縫合線。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