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連接件,尤其涉及一種膨脹螺栓以及膨脹螺栓用銷釘和卡套。
背景技術(shù):
膨脹螺栓的固定是利用楔形斜度來形成膨脹,達到固定效果。一般膨脹螺栓包括螺釘和套設(shè)在螺釘外的圓筒。螺釘一頭是螺紋,另一端具有梯度,或者說另一端的外徑更大。螺釘外面包有圓筒,圓筒一半有若干切口,把它們一起塞進墻上打好的洞里,使用專用工具把螺釘往外拉,將另一端拉入圓筒,圓筒被漲開,于是緊緊固定在墻上,一般用于防護欄、雨蓬、空調(diào)等在水泥、磚等材料上的緊固。
需要拆卸時,一般需要將變形的圓筒剪除,用沖銷將留在孔內(nèi)的圓筒沖出。
這種膨脹螺栓為一次性使用,拆卸復(fù)雜,并且拆卸后部能繼續(xù)使用。在一些需要重復(fù)拆卸的連接中,無法使用該膨脹螺栓。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膨脹螺栓以及膨脹螺栓用銷釘和卡套,以解決現(xiàn)有技術(shù)的問題,能夠保證結(jié)構(gòu)簡單,重量輕,拆卸方便且可以重復(fù)使用。
一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膨脹螺栓用銷釘,具有銷釘本體,所述銷釘本體的一端為伸入端,另一端為尾端,以從所述伸入端到所述尾端的方向為第一方向,在所述第一方向上,依次形成有外展部、保持部和收縮部;其中,在所述第一方向上,所述外展部的外徑逐漸增大,所述保持部的外徑不變,所述收縮部的外徑小于所述保持部外徑。
如上所述的膨脹螺栓用銷釘,其中,所述收縮部具有過渡段和固定段,所述過渡段的外徑逐漸減小至所述固定段的外徑。
如上所述的膨脹螺栓用銷釘,其中,所述保持部的起始端和結(jié)束端還分別形成有限位凸起。。
如上所述的膨脹螺栓用銷釘,其中,在所述銷釘本體的伸入端和所述尾端之間,還固定設(shè)置有加強筋。
如上所述的膨脹螺栓用銷釘,其中,所述伸入端和所述外展部之間還形成有緩沖部,所述緩沖部的外徑小于等于外展部起始處的外徑。
另一方面,本申請還提供一種膨脹螺栓用卡套,具有卡套本體,所述卡套本體由頂座和卡爪組成;其中,所述頂座形成有貫通孔;所述卡爪環(huán)繞所述貫通孔與所述頂座固定連接,以所述卡爪遠離所述頂座的一端所在方向為下,所述卡爪的下部具有凸出部,所述凸出部向所述貫通孔的中心線所在的方向延伸。
如上所述的膨脹螺栓用卡套,其中,所述卡爪具有四個,均勻的環(huán)繞所述貫通孔設(shè)置。
再一方面,提供一種膨脹螺栓,包括:上述膨脹螺栓用銷釘,以及上述的膨脹螺栓用卡套;所述銷釘套設(shè)于所述貫通孔中,所述伸入端經(jīng)過所述凸出部,并位于所述凸出部之下。
基于本申請?zhí)峁┑呐蛎浡菟ㄒ约芭蛎浡菟ㄓ娩N釘和卡套,無需采用專用工具即可實現(xiàn)拆裝。并且拆卸后的膨脹螺栓還可以重復(fù)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申請中膨脹螺栓用銷釘?shù)氖疽鈭D;
圖2為本申請中膨脹螺栓用卡套的示意圖;
圖3為本申請中膨脹螺栓使用時的示意圖;
圖4-6為本申請中膨脹螺栓在不同狀態(tài)下沿中心線的剖視圖。
附圖標記說明:
1-銷釘;121-尾端;122-伸入端;123-外展部;124-保持部;125-收縮部;126-緩沖部;127-加強筋;2-卡套;21-貫通孔;22-卡爪;221-凸出部;3-第一物體;4-第二物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僅用于解釋本發(fā)明,而不能解釋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本發(fā)明公開膨脹螺栓以及膨脹螺栓用銷釘1和卡套2,下面分別說明銷釘1、卡套2和膨脹螺栓,當然,為了說明的簡潔,本文中,膨脹螺栓用銷釘1統(tǒng)一簡稱為銷釘1,膨脹螺栓用卡套2統(tǒng)一簡稱為卡套2。
下面說明銷釘1,參見圖1,銷釘1具有銷釘本體,該銷釘本體的一端為伸入端122,另一端為尾端121,在使用時,伸入端122插入卡套2,使卡套2形變實現(xiàn)固定的功能,具體的內(nèi)容下面會說明。以伸入端122到尾端121的方向為第一方向,在第一方向上,依次形成有外展部123、保持部124和收縮部125。從名字可以簡單的知曉他們的作用,并結(jié)合圖4-6,外展部123可以實現(xiàn)卡套2的外展動作,以便后續(xù)能達到固定的目的,保持部124則使卡套2保持一個固定的外展動作,即實現(xiàn)了固定的目的,而收縮部125則可以使卡套2收縮,不進行外展,或者說從外展向回收縮,從而可以取消固定,該收縮部125就是實現(xiàn)本申請拆卸方便和可以回收利用的一個原因。
現(xiàn)在分別說明各部分,在第一方向上,外展部123的外徑逐漸增大,即慢慢的使卡套2外展,保持部124的外徑不變,如上述是保持卡套2外展,收縮部125的外徑小于保持部124外徑,即可以使卡套2收回。需要理解,外展部123從其起始端開始外徑逐漸增大,但是其起始端的外徑并不一定足夠抵頂卡套2外展,一般使用時銷釘1和卡套2使配合使用的,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同時避免散落的銷釘1和卡套2丟失,可以將銷釘1插入卡套2中,在未使用時,可以使銷釘1的外展部123的起始端與卡套2對應(yīng),不會發(fā)生外展,不影響使用。
關(guān)于上述收縮部125,其可以有多種形式,例如形式1為:收縮部125和保持部124使有緩沖區(qū)域,逐步形成的外徑變化。具體的,收縮部125具有過渡段和固定段,過渡段的外徑逐漸減小至固定段的外徑。上述收縮部125可以是錐形的,因此,可以知曉,收縮部125的外徑是逐漸縮小的。例如收縮部125還可以是形式2,即直接和保持部124連接,尺寸沒有過渡直接變化。
進一步,在保持部124的起始端和結(jié)束端還分別形成有限位凸起,這樣卡套2在由保持部124保持外展形態(tài)時,不易發(fā)生躥動,避免因此導(dǎo)致的固定失效。
進一步,在所述銷釘本體的伸入端122和所述尾端121之間,還固定設(shè)置有加強筋127。從圖中可以知曉,該加強筋127的內(nèi)面是與銷釘1本上的外展部123、保持部124和收縮部125(以下將外展部123、保持部124和收縮部125簡稱為“三部分”)相接觸的,在一些實施例中,加強筋127是與三部分固定的,例如可以是焊接、粘接,當然,也可以是與三部分一體成型。如果采用一體成型的結(jié)構(gòu),那么該銷釘本體可以是直接由一個工件加工而成,具體是采用哪種加工方式成型,本申請不做贅述。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伸入端122和外展部123之間還形成有緩沖部126,緩沖部126的外徑小于等于外展部123起始處的外徑。一般使用時銷釘1和卡套2使配合使用的,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同時避免散落的銷釘1和卡套丟失,可以將銷釘1插入卡套中,但是在未使用時,銷釘1的緩沖部126與卡套對應(yīng),卡套在緩沖部126也不會發(fā)生外展,不影響使用。當然,上述引用了一些銷釘1和卡套使用的狀態(tài),這些都會在本說明書的下文部分詳細說明。
現(xiàn)在說明卡套,參見圖2,具有卡套本體,卡套本體由頂座和卡爪22組成;頂座形成有貫通孔21,該貫通孔21用于供銷釘?shù)牟迦?;卡?2環(huán)繞所述貫通孔21與所述頂座固定連接,以所述卡爪22遠離所述頂座的一端所在方向為下,所述卡爪22的下部具有凸出部221,凸出部221向所述貫通孔21的中心線所在的方向延伸。該凸出部221可以和銷釘?shù)娜颗浜希瑢?yīng)不同的部分,實現(xiàn)外展等動作,具體的在上文銷釘?shù)恼f明中已經(jīng)解釋清楚。
優(yōu)選的,凸出部221使可以是圓滑的結(jié)構(gòu),可以使銷釘在插入的過程中更順暢,避免刮蹭。
一般地,卡爪22具有四個,均勻的環(huán)繞所述貫通孔21設(shè)置,當然其他數(shù)量的卡爪22也可以用于本申請,即使是一個卡爪22,也可以在銷釘?shù)呐浜舷聦崿F(xiàn)定位。
現(xiàn)在說明一種膨脹螺栓,該膨脹螺栓包括上述的銷釘和上述的卡套2,銷釘套設(shè)于所述貫通孔21中,伸入端經(jīng)過所述凸出部221,并位于所述凸出部221之下。
銷釘在使用中,是可以在貫通孔21中上下運動的,隨著銷釘從上至下的伸入所述貫通孔21,外展部123和所述保持部124依次抵頂所述凸出部221,外展部123使所述卡爪22逐漸外展形變;所述保持部124使所述卡爪22保持固定的外展形變范圍;收縮部125停止對所述凸出部221抵頂。
例如使用時,可以現(xiàn)將卡套2放入預(yù)先設(shè)置的孔中,在插入銷釘。也可以是銷釘和卡套2先配合,在放入孔中。
下面結(jié)合圖3-6,來說明膨脹螺栓的使用,例如圖3中,使用膨脹螺栓來固定第一物體3和第二物體4,組合好的膨脹螺栓插入物體A和物體B的孔中,此時,凸出部221可以是對應(yīng)在緩沖部126,也可以是在外展部123的起始端,因此,可以理解,外展部123的起始端并不一定就抵頂卡套2外展。
在需要固定時,向下推動銷釘,隨著外展部123逐漸抵頂卡套2的凸出部221,卡爪22外展,如圖5所示,最終凸出部221卡在保持部124上,卡爪22則保持在一個固定的外展位置,從而實現(xiàn)固定。在需要拆卸時,繼續(xù)向下推動銷釘,使凸出部221脫離保持部124的配合,如圖6所示,進入收縮部125,通過卡爪22自身的彈性恢復(fù),解除固定。
用后的膨脹螺栓,可以再次拔出銷釘,重復(fù)使用。
以上依據(jù)圖式所示的實施例詳細說明了本發(fā)明的構(gòu)造、特征及作用效果,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但本發(fā)明不以圖面所示限定實施范圍,凡是依照本發(fā)明的構(gòu)想所作的改變,或修改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仍未超出說明書與圖示所涵蓋的精神時,均應(yīng)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