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該裝置包括:一上夾板設置于操縱閥組的頂端,一下夾板設置于所述操縱閥組的底端,所述上夾板背離所述操縱閥組方向的第一延伸部上設有兩個孔,所述下夾板背離所述操縱閥組方向的第二延伸部上設有兩個孔,兩根穿桿穿設于所述第一延伸部上的兩個孔以及所述第二延伸部上的兩個孔,所述兩根穿桿之間形成用于限制與所述操縱閥組連接的操縱手柄扳動的間隙,從而當出現(xiàn)誤撞擊、誤操作等影響因素時,操作手柄誤操作得到了有效控制,有效的避免操作手柄的誤操作所帶來的安全隱患,提高了安全系數(shù)。
【專利說明】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煤礦綜采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
【背景技術】
[0002]液壓支架是控制煤礦綜采工作面礦山壓力的設備。液壓支架主要由金屬構件、液壓系統(tǒng)和防倒、防滑、調架及其抬底座裝置三大部分組成。液壓控制系統(tǒng)除了立柱、各種千斤頂外,還包括操縱閥組、安全閥、液控單向閥等。
[0003]由于煤礦綜采工作面操作空間環(huán)境狹窄,液壓支架操縱閥組功能要求安裝的位置要利于人員操作,設計時操縱閥組安裝在了架檔中間,但液壓支架上使用的操縱閥組無任何限制手柄扳動裝置。于是就存在發(fā)生手柄因被意外刮到、擠壓等形式而產(chǎn)生誤動作而造成事故的可能,從而損壞設備影響生產(chǎn),甚至發(fā)生人身傷害事故,例如,平頂山一礦綜采工作面在工作面運金屬網(wǎng)的工人,行走時不慎碰到護幫操作閥的手柄,使護幫板突然升起,將正在該處處理冒頂?shù)墓と藬D傷致死。由此可見,現(xiàn)有技術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發(fā)明內容】
[0004]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
[0005]本發(fā)明一方面提供一種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包括:
[0006]一上夾板設置于操縱閥組的頂端,一下夾板設置于所述操縱閥組的底端,所述上夾板背離所述操縱閥組方向的第一延伸部上設有兩個孔,所述下夾板背離所述操縱閥組方向的第二延伸部上設有兩個孔,兩根穿桿穿設于所述第一延伸部上的兩個孔以及所述第二延伸部上的兩個孔,所述兩根穿桿之間形成用于限制與所述操縱閥組連接的操縱手柄扳動的間隙。
[0007]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具體包括:一上夾板設置于操縱閥組的頂端,一下夾板設置于所述操縱閥組的底端,所述上夾板背離所述操縱閥組方向的第一延伸部上設有兩個孔,所述下夾板背離所述操縱閥組方向的第二延伸部上設有兩個孔,兩根穿桿穿設于所述第一延伸部上的兩個孔以及所述第二延伸部上的兩個孔,所述兩根穿桿之間形成用于限制與所述操縱閥組連接的操縱手柄扳動的間隙,從而當出現(xiàn)誤撞擊、誤操作等影響因素時,操作手柄誤操作得到了有效控制,有效的避免操作手柄的誤操作所帶來的安全隱患,提高了安全系數(shù)。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一個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09]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另一個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0]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又一個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4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再一個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一個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如圖1所示,該裝置具體包括:一上夾板I設置于操縱閥組2的頂端,一下夾板3設置于操縱閥組2的底端,上夾板I背離操縱閥組2方向的第一延伸部4上設有兩個孔5,下夾板3背離操縱閥組2方向的第二延伸部6上設有兩個孔7,當液壓支架處于靜止狀態(tài)時,為確保與操縱閥組2連接的操縱手柄9不被隨意扳動,將兩根穿桿8從上夾板I背離操縱閥組2方向的第一延伸部4上設有兩個孔5穿過,以及從下夾板3背離操縱閥組2方向的第二延伸部6上設有兩個孔7穿出,由于兩根穿桿8之間形成用于限制與操縱閥組2連接的操縱手柄9扳動的間隙,從而限制了操縱手柄9不能擺動,避免了無意的碰撞帶來的安全隱患。
[0013]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具體包括:一上夾板設置于操縱閥組的頂端,一下夾板設置于所述操縱閥組的底端,所述上夾板背離所述操縱閥組方向的第一延伸部上設有兩個孔,所述下夾板背離所述操縱閥組方向的第二延伸部上設有兩個孔,兩根穿桿穿設于所述第一延伸部上的兩個孔以及所述第二延伸部上的兩個孔,所述兩根穿桿之間形成用于限制與所述操縱閥組連接的操縱手柄扳動的間隙,從而當出現(xiàn)誤撞擊、誤操作等影響因素時,操作手柄誤操作得到了有效控制,有效的避免操作手柄的誤操作所帶來的安全隱患,提高了安全系數(shù)。
[0014]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另一個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如圖2所示,基于圖1所示實施例,兩根穿桿8從第一延伸部4上的孔5延伸出來的頂端設有用于軸向定位穿桿的定位頭10??梢岳斫獾氖?,定位頭10具體可以為螺母、擋片,其形狀具體可以包括:方形,圓形等,定位頭10的尺寸可以根據(jù)孔5的尺寸而定,只要滿足兩根穿桿8由于重力作用使得定位頭10不從孔5通過,能夠使穿桿8固設于上下夾板之間,形成在液壓支架靜止狀態(tài)下,用于限制操縱手柄9扳動的間隙的定位頭都可以采用。優(yōu)化地,定位頭10為一圓環(huán)(如圖2所示),比如螺母,圓環(huán)的直徑大于第一延伸部4上的孔5的直徑,從而使兩根穿桿8由于重力作用使得定位頭10不從孔5通過,能夠使穿桿8固設于上夾板I和下夾板3之間。
[0015]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又一個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如圖3所示,基于圖2所示實施例,當液壓支架在搬運過程中由于晃動或者其他誤操作容易使兩根穿桿8從孔中滑出,本實施例中兩根穿桿8從第二延伸部6上的孔7延伸出來的底端上設有銷11,防止了兩根穿桿8從孔7中滑出,保證了液壓支架在搬運過程中依然能夠對操縱手柄9的活動進行限制。
[0016]圖4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再一個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如圖4所示,基于圖3所示實施例,
[0017]上夾板I沿操縱閥組2旁側的第三延伸部12上設有兩個孔13,在操作液壓支架時,將兩根穿桿8從第三延伸部12上的兩個孔13穿過,從而不再對操縱手柄9的活動進行限制,能使操縱手柄9來回擺動。
[0018]針對上述實施例,下面舉例具體描述通過縫合螺桿將上夾板和下夾板設置于操縱閥組上,以及具體設置的穿桿尺寸和穿設夾板上圓孔,以在液壓支架靜態(tài)狀態(tài)下,通過兩根穿桿限制操縱手柄的活動。具體為:
[0019]上夾板安裝在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上端,將操縱閥組前部縫合螺桿上端2個螺栓擰開,將上夾板通過間距104mm的孔穿入縫合螺桿的上端,將螺栓擰緊。下夾板安裝在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下端,將操縱閥組前部縫合螺桿下端的2個螺栓擰開,將下夾板通過間距104mm的孔穿入縫合螺桿的下端,將螺栓擰緊。液壓支架處于靜止狀態(tài)時,為確保液壓支架不動作,將長度為500mm的穿桿,帶螺母端從上夾板間距為60mm的兩個孔穿過,并穿過下夾板,保證了液壓支架操縱閥柄不能擺動,避免了無意的碰撞帶來的安全隱患。在操作液壓支架時,將長度為500mm的穿桿,帶螺母端從上夾板間距為150mm的兩個孔穿過,這樣能使操縱閥組手柄來回擺動。其中,上夾板用3mm厚鋼板制作,下夾板用3mm厚鋼板制作,穿桿為Φ1mm圓鋼制作,一端焊有螺母,長度為500mm。
[0020]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fā)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上夾板設置于操縱閥組的頂端,一下夾板設置于所述操縱閥組的底端,所述上夾板背離所述操縱閥組方向的第一延伸部上設有兩個孔,所述下夾板背離所述操縱閥組方向的第二延伸部上設有兩個孔,兩根穿桿穿設于所述第一延伸部上的兩個孔以及所述第二延伸部上的兩個孔,所述兩根穿桿之間形成用于限制與所述操縱閥組連接的操縱手柄扳動的間隙。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兩根穿桿從所述第一延伸部上的孔延伸出來的頂端設有用于軸向定位穿桿的定位頭。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頭為一圓環(huán),所述圓環(huán)的直徑大于所述第一延伸部上的孔的直徑。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兩根穿桿從所述第二延伸部上的孔延伸出來的底端上設有銷。
5.根據(jù)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液壓支架操縱閥組的閉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夾板沿所述操縱閥組旁側的第三延伸部上設有兩個孔。
【文檔編號】E21D23/26GK104153796SQ201410425867
【公開日】2014年11月19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8月26日
【發(fā)明者】張正平, 孔玉全, 童李, 張義海, 桑偉東, 黃海濤, 關榮軍 申請人:淮南礦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