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消音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用于汽車消聲器的筒體。
背景技術:
汽車后消聲器用于降低發(fā)動機的排氣噪聲,并使高溫廢氣能夠安全有效地排出。汽車后消聲器總成包括前進氣管、消聲器筒體、排氣尾管等零件,是汽車排氣系統(tǒng)中至關重要的零部件。目前,隨著汽車技術的快速發(fā)展,汽車保有量在成倍增加,汽車排氣噪音對環(huán)境產生的不利影響越來越嚴重。隨著國家對環(huán)境保護的逐步重視,對汽車噪聲和尾氣排放制定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因此,要求汽車及汽車零部件生產企業(yè)不斷改進創(chuàng)新,將汽車尾氣排放噪音控制到達到標準水平。
汽車消聲器主要為筒式消聲器,筒式消聲器多為抗性或者阻抗復合式消聲器,筒體是筒式消聲器的重要組成部分,筒體包括其外部的外殼和外殼內部的內管,筒體的外殼通過焊接安裝在汽車的排氣管上。內管的直徑小于外殼的直徑,且內管上開設有若干共振孔,內管與外殼之間的空腔形成膨脹室,當發(fā)動機產生的高溫廢氣以高速經(jīng)排氣管進入筒體時,氣流首先進入內管,而后通過共振孔進入由內管和外殼形成的膨脹室,使得氣流在通過共振孔時突然被壓縮而形成若干細流,而后又在膨脹室中得以膨脹,如此多次突變,聲能顯著衰減,從而起到了降低噪聲的作用。然而目前消聲器筒體通常呈圓環(huán)形,且筒體內表面光滑,氣流每次進入膨脹室時的膨脹系數(shù)均相同,故其消音效果在多次進入膨脹室后減弱,影響了消音效果。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消音效果更加顯著的汽車消聲器筒體。
為了達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為:
本實用新型涉及的一種汽車消聲器筒體下殼,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殼體、進氣管安裝孔和出氣管安裝孔,所述殼體包括底板、兩個側板、進氣端端板和出氣端端板,頂部不設頂板,其中一個側板從進氣端端板至出氣端端板向內傾斜,底板從進氣端端板至出氣端端板向上傾斜,底板和側板上均勻設有連通的波紋,進氣管安裝孔和出氣管安裝孔分別設在進氣端端板和出氣端端板上,側板、進氣端端板和出氣端端板的頂部均設有卡槽。
優(yōu)選地,所述的進氣端端板上也設有若干波紋。
優(yōu)選地,所述的波紋表面呈圓弧形,波紋的深度為5.9~6.3mm。
優(yōu)選地,所述側板的傾斜角度為15°~18°,底板的傾斜角度為7°~10°。
優(yōu)選地,所述的進氣管安裝孔的直徑為64.6mm~65.4mm。
優(yōu)選地,所述的出氣管安裝孔的直徑為55.3mm~56.1mm。
采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氣流從排氣管進入消聲器筒體時存在不同頻率的聲波,采用本實用新型涉及的汽車消聲器筒體下殼組裝而成的消聲器筒體,內部空間從進氣端至出氣端不斷變小,可將不同頻率的聲波消除,且消聲器筒體下殼的表面設有波紋,可有效增加聲波在筒體內的反射次數(shù),消聲效果更加明顯。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汽車消聲器筒體下殼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汽車消聲器筒體下殼俯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汽車消聲器筒體下殼側視圖。
示意圖中的標注說明:1殼體,2波紋,3進氣管安裝孔,4出氣管安裝孔,5卡槽,11底板,12側板,13進氣端端板,14出氣端端板。
具體實施方式
為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但不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結合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涉及的一種汽車消聲器筒體下殼包括殼體1、進氣管安裝孔3和出氣管安裝孔4,所述殼體包括底板11、兩個側板12、進氣端端板13和出氣端端板14,殼體的頂部不設頂板,側板12、進氣端端板13和出氣端端板14的頂部均設有連通的卡槽5,用于與筒體上殼拼裝。
結合圖2和圖3所示,殼體的其中一個側板12從進氣端端板一側到出氣端端板一側呈向內傾斜的狀態(tài),向內傾斜的角度為17°,殼體的底板11從進氣端端板一側到出氣端端板一側呈向上傾斜的狀態(tài),傾斜角為9°,如此一來,當拼裝上上殼后,排氣管筒體從進氣管一端至出氣口一端的空腔逐漸變小,用于消除不同頻率的聲波。底板11上設有平行布置的9~12個波紋2,且波紋2均勻布設,波紋2的表面呈弧形,且深度為6mm,底板上的波紋一直延伸至兩個側板上,為增加消聲效果,進氣端端板上同樣布設了3~5個豎向的波紋2,波紋深度與底板上的波紋相同。波紋2的設置可增加聲波在筒體內反射次數(shù),增加消音效果。
進氣管安裝孔3設在進氣端端板13上,直徑為65mm,出氣管安裝孔4設在出氣端端板14上,直徑為55.7mm,本實施例設置兩個出氣管安裝孔4,且設置在下殼的出氣管安裝孔4為半圓形(另半個設在上殼上)。組裝時只需要將配套的隔板、進氣管、出氣管分別安裝在本實施例中的汽車消聲器筒體下殼上,然后將汽車消聲器筒體上殼與其相扣在一起便可完成組裝,所用的汽車消聲器筒體上殼可以為與下殼類似的形狀,也可以采用半圓環(huán)形的表面光滑的上殼。
以上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屬于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