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攪拌裝置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高壓外排式攪拌機。
背景技術:
攪拌機的使用范圍十分的廣泛,在各個領域中都有所涉及,食品加工、藥物加工、化工生產等。
但是現有的攪拌裝置的結構比較的簡單,在功能上比較的單一,往往只有攪拌這一個功能,在攪拌后的物料處理上沒有很好的進行后期處理。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高壓外排式攪拌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現有的攪拌裝置的結構比較的簡單,在功能上比較的單一,往往只有攪拌這一個功能,在攪拌后的物料處理上沒有很好的進行后期處理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高壓外排式攪拌機,包括底座支撐架、壓強內接管、攪拌箱體、壓強平衡管和物料出管,所述底座支撐架的上端安置有攪拌箱體,且底座支撐架的下端兩側分別安置有滾輪和支腳,所述底座支撐架的側邊上安置有控制箱,所述攪拌箱體內部空間為攪拌倉,且其上端通過翻蓋連接端的作用安置有翻蓋,所述攪拌倉的內部安置有轉動軸,且轉動軸上安裝有攪拌葉,所述轉動軸的左側通過連接軸塊的作用與電機相連接,所述電機安置在電機盒的內部,且電機盒上預留有散熱面板,所述攪拌倉與物料出管相連通,且兩者之間安置有控制閥門,所述物料出管的上端管壁為鏤空管壁,且鏤空管壁的上側預留有上空間區(qū),所述物料出管的外殼下端鑲嵌有把手。
優(yōu)選的,所述底座支撐架為梯形結構,且其下端的滾輪安置有兩個。
優(yōu)選的,所述壓強內接管連通攪拌倉的內部,其設置有兩處連接端,且壓強內接管與控制箱之間為電信號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攪拌葉為螺旋式結構。
優(yōu)選的,所述壓強平衡管連通攪拌倉與上空間區(qū)的內部。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高壓外排式攪拌機,結合攪拌機的工作原理進行設計,通過物料出管與攪拌倉進行結合,在壓強平衡管的控制下來實現兩個空間的壓強差,進而實現物料的快速有效的擠壓出倉,然后通過物料管排出,十分的高效。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座支撐架,2、滾輪,3、支腳,4、壓強內接管,5、控制箱,6、翻蓋連接端,7、連接軸塊,8、翻蓋,9、攪拌箱體,10、攪拌葉,11、轉動軸,12、攪拌倉,13、壓強平衡管,14、上空間區(qū),15、鏤空管壁,16、電機盒,17、電機,18、散熱面板,19、控制閥門,20、物料出管,21、把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高壓外排式攪拌機,包括底座支撐架1、滾輪2、支腳3、壓強內接管4、控制箱5、翻蓋連接端6、連接軸塊7、翻蓋8、攪拌箱體9、攪拌葉10、轉動軸11、攪拌倉12、壓強平衡管13、上空間區(qū)14、鏤空管壁15、電機盒16、電機17、散熱面板18、控制閥門19、物料出管20和把手21,底座支撐架1的上端安置有攪拌箱體9,且底座支撐架1的下端兩側分別安置有滾輪2和支腳3,底座支撐架1為梯形結構,且其下端的滾輪2安置有兩個,可以方便整個攪拌機的移動,底座支撐架1的側邊上安置有控制箱5,攪拌箱體9內部空間為攪拌倉12,且其上端通過翻蓋連接端6的作用安置有翻蓋8,攪拌倉12的內部安置有轉動軸11,且轉動軸11上安裝有攪拌葉10,攪拌葉10為螺旋式結構,壓強內接管4連通攪拌倉12的內部,其設置有兩處連接端,且壓強內接管4與控制箱5之間為電信號連接,轉動軸11的左側通過連接軸塊7的作用與電機17相連接,壓強平衡管13連通攪拌倉12與上空間區(qū)14的內部,可以有效的控制兩個空間的壓強,電機17安置在電機盒16的內部,且電機盒16上預留有散熱面板18,攪拌倉12與物料出管20相連通,且兩者之間安置有控制閥門19,物料出管20的上端管壁為鏤空管壁15,且鏤空管壁15的上側預留有上空間區(qū)14,物料出管20的外殼下端鑲嵌有把手21。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高壓外排式攪拌機之前,需要對整個攪拌機結構進行簡單的了解,首先將需要攪拌的物料通過翻蓋8處放入攪拌倉12中,然后在電機17的作用下,帶動攪拌葉10和轉動軸11進行快速攪拌,完成攪拌后通過操作控制箱5來實現攪拌倉12和上空間區(qū)14內部的壓強差,當攪拌倉12的內部壓強高于上空間區(qū)14內部的壓強時,會將攪拌好的物料壓至物料出管20中,就這樣整個攪拌擠壓的過程得到完成。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