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混凝沉降罐排泥技術(shù)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混凝沉降罐。
背景技術(shù):
混凝沉降罐是一種用于油田污水處理站上的污水處理罐。上述混凝沉降罐的罐體的下周側(cè)設置有污水進口、排砂口、沖砂口,罐體的上周側(cè)設置有出油口、填料口,罐體的前端設置有污水出水口,罐體內(nèi)后部設有污水旋流室和微渦混凝絮凝室,在其兩室前面設有穩(wěn)流室,在罐體內(nèi)中部或偏中部設有波紋斜板分離聚結(jié)沉降室。經(jīng)混凝沉降罐處理的污水能達到污水含油≤30mg/L,懸浮物≤10mg/L。
在現(xiàn)有技術(shù)中,混凝沉降罐的罐底污泥只有少部分可以在日常使用時通過排砂口外排,而大部分需要在定期清罐時進行清理。在混凝沉降罐使用過程中,稠油處理站污水處理系統(tǒng)日均處理污水量為25000m3時,每座混凝沉降罐的平均清理周期為4個月,每年需要清理3次/罐,清理費用約為3萬元/罐次。油田污水處理站一般使用2座混凝沉降罐,每年清罐費用大約需要18萬元。清罐費用較高,清罐期間必須單罐運行,影響污水處理系統(tǒng)的運行平穩(wěn)。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混凝沉降罐,以解決現(xiàn)有技術(shù)中的混凝沉降罐的污泥大部分靠清罐時清理,清罐頻率高,費時費力的問題。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混凝沉降罐,包括罐體以及設置在罐體內(nèi)的排泥裝置,罐體具有排泥口,排泥裝置包括:主吸泥管,主吸泥管與排泥口連通;多個副吸泥管,設置在主吸泥管上并與主吸泥管連通,各副吸泥管上設置有吸泥部,各副吸泥管通過吸泥部將罐體的內(nèi)部的泥通過排泥口排出罐體。
進一步地,吸泥部的過流面積在該副吸泥管靠近主吸泥管的一端至遠離主吸泥管的一端的方向上逐漸增大。
進一步地,吸泥部包括多個吸泥孔,多個吸泥孔沿該副吸泥管的長度方向間隔設置。
進一步地,相鄰的兩個吸泥孔之間的距離在該副吸泥管靠近主吸泥管的一端至遠離主吸泥管的一端的方向上逐漸減小。
進一步地,各吸泥孔的過流面積在該副吸泥管靠近主吸泥管的一端至遠離主吸泥管的一端的方向上逐漸增大。
進一步地,排泥裝置還包括用于支撐主吸泥管和多個副吸泥管的支撐件,支撐件設置在罐體的底部。
進一步地,吸泥部位于副吸泥管的下側(cè),并且吸泥部的中心線與豎直方向之間具有夾角。
進一步地,支撐件與罐體的底部之間設置有絕緣墊。
進一步地,多個副吸泥管沿主吸泥管的長度方向間隔設置。
進一步地,多個副吸泥管中的一部分朝向主吸泥管的第一側(cè)延伸,多個副吸泥管中的另一部分朝向主吸泥管的與第一側(cè)相對的第二側(cè)延伸。
進一步地,主吸泥管與排泥口通過內(nèi)置排泥管連通,內(nèi)置排泥管為絕緣軟管。
應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shù)方案,在罐體內(nèi)設置排泥裝置,該排泥裝置包括主吸泥管和多個副吸泥管,各副吸泥管上設置有吸泥部。當需要對混凝沉降罐進行排泥操作時,由于排泥口通過主吸泥管、副吸泥管、吸泥部與罐體的內(nèi)部連通,只要打開排泥口,罐體內(nèi)部的泥在壓力的作用下就可以通過吸泥部進入排泥裝置內(nèi),并通過排泥口排出罐體。上述結(jié)構(gòu)能夠?qū)崿F(xiàn)混凝沉降罐的日常排泥,排泥效果好,從而有效地控制混凝沉降罐出水水質(zhì),降低混凝沉降罐清罐頻次,提高污水處理系統(tǒng)運行的平穩(wěn)安全性。
附圖說明
構(gòu)成本申請的一部分的說明書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gòu)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示出了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混凝沉降罐的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
圖2示出了圖1的副吸泥管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以及
圖3示出了圖2的副吸泥管的剖視示意圖。
其中,上述附圖包括以下附圖標記:
10、罐體;11、排泥口;20、主吸泥管;30、副吸泥管;31、吸泥部;311、吸泥孔;40、內(nèi)置排泥管。
具體實施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申請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jié)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
下面將結(jié)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shù)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以下對至少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的描述實際上僅僅是說明性的,決不作為對本實用新型及其應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shù)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所使用的術(shù)語僅是為了描述具體實施方式,而非意圖限制根據(jù)本申請的示例性實施方式。如在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確指出,否則單數(shù)形式也意圖包括復數(shù)形式,此外,還應當理解的是,當在本說明書中使用術(shù)語“包含”和/或“包括”時,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驟、操作、器件、組件和/或它們的組合。
除非另外具體說明,否則在這些實施例中闡述的部件和步驟的相對布置、數(shù)字表達式和數(shù)值不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同時,應當明白,為了便于描述,附圖中所示出的各個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實際的比例關系繪制的。對于相關領域普通技術(shù)人員已知的技術(shù)、方法和設備可能不作詳細討論,但在適當情況下,所述技術(shù)、方法和設備應當被視為授權(quán)說明書的一部分。在這里示出和討論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體值應被解釋為僅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為限制。因此,示例性實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應注意到:相似的標號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圖中表示類似項,因此,一旦某一項在一個附圖中被定義,則在隨后的附圖中不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討論。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詞如“前、后、上、下、左、右”、“橫向、豎向、垂直、水平”和“頂、底”等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通常是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在未作相反說明的情況下,這些方位詞并不指示和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構(gòu)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制;方位詞“內(nèi)、外”是指相對于各部件本身的輪廓的內(nèi)外。
為了便于描述,在這里可以使用空間相對術(shù)語,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來描述如在圖中所示的一個器件或特征與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間位置關系。應當理解的是,空間相對術(shù)語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圖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圖中的器件被倒置,則描述為“在其他器件或構(gòu)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構(gòu)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將被定位為“在其他器件或構(gòu)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構(gòu)造之下”。因而,示例性術(shù)語“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兩種方位。該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轉(zhuǎn)90度或處于其他方位),并且對這里所使用的空間相對描述作出相應解釋。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使用“第一”、“第二”等詞語來限定零部件,僅僅是為了便于對相應零部件進行區(qū)別,如沒有另行聲明,上述詞語并沒有特殊含義,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制。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混凝沉降罐包括罐體10以及設置在罐體10內(nèi)的排泥裝置。罐體10具有排泥口11。排泥裝置包括主吸泥管20和多個副吸泥管30。其中,主吸泥管20與排泥口11連通。多個副吸泥管30設置在主吸泥管20上并與主吸泥管20連通。各副吸泥管30上設置有吸泥部31。各副吸泥管30通過吸泥部31將罐體10的內(nèi)部的泥通過排泥口11排出罐體10。
應用本實施例的混凝沉降罐,在罐體10內(nèi)設置排泥裝置,該排泥裝置包括主吸泥管20和多個副吸泥管30,各副吸泥管30上設置有吸泥部31。當需要對混凝沉降罐進行排泥操作時,由于排泥口11通過主吸泥管20、副吸泥管30、吸泥部31與罐體10的內(nèi)部連通,只要打開排泥口11,罐體10內(nèi)部的泥在壓力的作用下就可以通過吸泥部31進入排泥裝置內(nèi),并通過排泥口11排出罐體10。上述結(jié)構(gòu)能夠?qū)崿F(xiàn)混凝沉降罐的日常排泥,排泥效果好,從而有效地控制混凝沉降罐出水水質(zhì),降低混凝沉降罐清罐頻次,提高污水處理系統(tǒng)運行的平穩(wěn)安全性。
如圖1和圖2所示,在本實施例的混凝沉降罐中,吸泥部31的過流面積在該副吸泥管30靠近主吸泥管20的一端至遠離主吸泥管20的一端的方向上逐漸增大。由于罐體10內(nèi)離排泥口11越遠的位置的污泥越不容易被吸出。因此,將吸泥部31的過流面積設置為在副吸泥管30靠近主吸泥管20的一端至遠離主吸泥管20的一端的方向上逐漸增大,這樣可以使離排泥口11越遠的位置的吸泥部31的過流面積大一些,從而使該位置的污泥容易被吸出一些。
如圖2所示,在本實施例的混凝沉降罐中,吸泥部31包括多個吸泥孔311。多個吸泥孔311沿該副吸泥管30的長度方向間隔設置。相鄰的兩個吸泥孔311之間的距離在該副吸泥管30靠近主吸泥管20的一端至遠離主吸泥管20的一端的方向上逐漸減小。各吸泥孔311的過流面積在該副吸泥管30靠近主吸泥管20的一端至遠離主吸泥管20的一端的方向上逐漸增大。上述吸泥部31的結(jié)構(gòu)簡單,便于加工。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個吸泥孔311與副吸泥管30的端部之間的距離為1000mm,之后相鄰的兩個吸泥孔311之間的距離依次遞減,每次遞減10mm,且吸泥孔311的孔徑由50mm開始逐漸遞增,最遠端的吸泥孔311的孔徑最大,為120mm。
需要說明的是,吸泥部31的具體結(jié)構(gòu)不限于此,在圖中未示出的其他實施方式中,吸泥部可以為其他結(jié)構(gòu),例如,吸泥部可以為長條狀;或者,多個吸泥孔的過流面積相同,相鄰的兩個吸泥孔之間的距離在該副吸泥管靠近主吸泥管的一端至遠離主吸泥管的一端的方向上逐漸減?。换蛘?,相鄰的兩個吸泥孔之間的距離相同,各吸泥孔的過流面積在該副吸泥管靠近主吸泥管的一端至遠離主吸泥管的一端的方向上逐漸增大。
在本實施例的混凝沉降罐中,排泥裝置還包括用于支撐主吸泥管20和多個副吸泥管30的支撐件(圖中未示出)。支撐件設置在罐體10的底部。上述支撐件的長度為20cm,其可以將主吸泥管20和多個副吸泥管30頂起,防止主吸泥管20和副吸泥管30貼在罐底上,吸泥效果更好。在本實施例中,支撐件與主吸泥管20的中部連接,支撐柱底部設置有支撐平面,該支撐平面與罐體10的底部之間設置有絕緣墊。上述絕緣墊可以隔離支撐件與罐體10,防爆效果好,從而避免安全隱患。
如圖1所示,在本實施例的混凝沉降罐中,主吸泥管20與排泥口11通過內(nèi)置排泥管40連通。內(nèi)置排泥管40為絕緣軟管?;炷两倒捱€包括連接在排泥口11上并位于罐體10外部的外置排泥管(圖中未示出),該外置排泥管上設置有排泥閥門。絕緣軟管的第一端與主吸泥管20之間通過軟管-法蘭的連接方式進行連接,絕緣軟管的第二端直接通過排泥口11插入外置排泥管中。主吸泥管20與副吸泥管30之間通過法蘭-法蘭的連接方式進行連接。主吸泥管20與支撐件之間通過焊接連接在一起。當對排泥裝置進行組裝時,先將主吸泥管20和支撐件在外部焊接好,再將兩者整體放置于罐體10內(nèi),再進行副吸泥管30、絕緣軟管的組裝。由于主吸泥管20與副吸泥管30、絕緣軟管與主吸泥管20之間的連接方式不用進行焊接,不會產(chǎn)生明火,防爆性能良好,這樣就可以實現(xiàn)排泥裝置在罐體10的內(nèi)部組裝并且便于定期拆卸清洗。
如圖3所示,在本實施例的混凝沉降罐中,吸泥部31位于副吸泥管30的下側(cè),并且吸泥部31的中心線與豎直方向之間具有夾角,也就是說,吸泥孔311的中心線與豎直方向之間具有夾角,在本實施例中,該夾角為45度。需要說明的是,吸泥部31的設置位置不限于此,在圖中未示出的其他實施方式中,吸泥部可以位于副吸泥管的正下側(cè)或者位于其他方便吸泥的位置。
如圖1所示,在本實施例的混凝沉降罐中,多個副吸泥管30沿主吸泥管20的長度方向間隔設置。多個副吸泥管30中的一部分朝向主吸泥管20的第一側(cè)延伸,多個副吸泥管30中的另一部分朝向主吸泥管20的與第一側(cè)相對的第二側(cè)延伸。上述多個副吸泥管30的排布可以使副吸泥管30布滿整個罐體10,排泥效果更好。
在本實施例的混凝沉降罐中,多個副吸泥管30遠離主吸泥管20的端部不做封堵處理,這樣可以使其端部也能吸泥。主吸泥管20的兩個端部使用盲板封閉,這樣可以增強主吸泥管20內(nèi)的壓力,使污泥更容易吸出。
在本實施例中,當需要混凝沉降罐進行排泥操作時,將排泥閥門打開,罐體10內(nèi)的污泥水在重力自壓的作用下通過副吸泥管30上的吸泥部31進入副吸泥管30,在主吸泥管20中聚集之后進入內(nèi)置排泥管40,并通過外置排泥管排出。排泥完畢后,只需關閉排泥閥門即可。在內(nèi)部試驗中,應用本實施例的混凝沉降罐后,可以有效地降低混凝沉降罐的清罐頻次,由3次每年減少到1次每年,大大降低了混凝沉降罐清理頻次,節(jié)約了清理費用。同時,有效控制混凝沉降罐的出口水質(zhì),并且有助于提高污水處理系統(tǒng)運行的平穩(wěn)安全性。
從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上述的實施例實現(xiàn)了如下技術(shù)效果:
本實施例在罐體內(nèi)設置排泥裝置,該排泥裝置包括主吸泥管和多個副吸泥管,各副吸泥管上設置有吸泥部。當需要對混凝沉降罐進行排泥操作時,由于排泥口通過主吸泥管、副吸泥管、吸泥部與罐體的內(nèi)部連通,只要打開排泥口,罐體內(nèi)部的泥在壓力的作用下就可以通過吸泥部進入排泥裝置內(nèi),并通過排泥口排出罐體。上述結(jié)構(gòu)能夠?qū)崿F(xiàn)混凝沉降罐的日常排泥,排泥效果好,從而有效地控制混凝沉降罐出水水質(zhì),降低混凝沉降罐清罐頻次,提高污水處理系統(tǒng)運行的平穩(wěn)安全性。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shù)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