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工地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應用于建筑工地的石塊處理裝置。
背景技術:
建筑工地的大型拆建石塊(混凝土石塊、混凝土砌塊等)屬于建筑垃圾,需要進行后期的處理,現在很多的建筑工地上都堆砌有大量的石塊,在建筑施工的過程中存在很大的危險性。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應用于建筑工地的石塊處理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現在很多的建筑工地上都堆砌有大量的石塊,在建筑施工的過程中存在很大的危險性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應用于建筑工地的石塊處理裝置,包括支架、車輪、底座、升降桿、第一輸送平臺、第一邊沿護板、篩選面板、細石塊下落口、粉碎輥軸、遮擋外殼、導向桿、控制面板、輸送滾輪、電機體、粉碎石塊下落口、第二輸送平臺和第二邊沿護板,所述支架上垂直安置有底座,且底座的中央設置有車輪,所述底座的上端垂直安置有升降桿,且升降桿的上端支撐有第一輸送平臺,其第一輸送平臺上設置有第一邊沿護板,所述細石塊下落口的正上方設置有篩選面板,且其下方為第二輸送平臺,所述細石塊下落口的右端為粉碎石塊下落口,且粉碎石塊下落口處安置有粉碎輥軸和電機體組成的粉碎機構,所述粉碎輥軸的上端安置有導向桿,且導向桿的正上方設置有遮擋外殼,且遮擋外殼上安置有控制面板,所述第二輸送平臺包括輸送滾輪和第二邊沿護板兩個部分。
優(yōu)選的,所述支架關于底座中心對稱安置有兩處,且其組成一個固定整體。
優(yōu)選的,所述升降桿共安置有兩處,且其升降的高度變化范圍為0-80cm。
優(yōu)選的,所述粉碎輥軸和電機體組成的粉碎機構共安置有兩處,其粉碎輥軸之間的空隙大小和篩選面板的孔洞直徑大小相同。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應用于建筑工地的石塊處理裝置,很好的將廢棄的建筑砌塊進行粉碎處理,通過輸送平臺的作用進行運送,然后將體積較大的石塊通過粉碎輥軸結構進行粉碎,然后將細小的石塊進行輸送集合處理,整個過程十分的簡單,省力。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支架,2、車輪,3、底座,4、升降桿,5、第一輸送平臺,6、第一邊沿護板,7、篩選面板,8、細石塊下落口,9、粉碎輥軸,10、遮擋外殼,11、導向桿,12、控制面板,13、輸送滾輪,14、電機體,15、粉碎石塊下落口,16、第二輸送平臺,17、第二邊沿護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應用于建筑工地的石塊處理裝置,包括支架1、車輪2、底座3、升降桿4、第一輸送平臺5、第一邊沿護板6、篩選面板7、細石塊下落口8、粉碎輥軸9、遮擋外殼10、導向桿11、控制面板12、輸送滾輪13、電機體14、粉碎石塊下落口15、第二輸送平臺16和第二邊沿護板17,支架1上垂直安置有底座3,且底座3的中央設置有車輪2,支架1關于底座3中心對稱安置有兩處,且其組成一個固定整體,底座3的上端垂直安置有升降桿4,且升降桿4的上端支撐有第一輸送平臺5,其第一輸送平臺5上設置有第一邊沿護板6,升降桿4共安置有兩處,且其升降的高度變化范圍為0-80cm,細石塊下落口8的正上方設置有篩選面板7,且其下方為第二輸送平臺16,細石塊下落口8的右端為粉碎石塊下落口15,且粉碎石塊下落口15處安置有粉碎輥軸9和電機體14組成的粉碎機構,粉碎輥軸9的上端安置有導向桿11,且導向桿11的正上方設置有遮擋外殼10,且遮擋外殼10上安置有控制面板12,粉碎輥軸9和電機體14組成的粉碎機構共安置有兩處,其粉碎輥軸9之間的空隙大小和篩選面板7的孔洞直徑大小相同,第二輸送平臺16包括輸送滾輪13和第二邊沿護板17兩個部分。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應用于建筑工地的石塊處理裝置之前,需要對整個裝置進行結構上的簡單了解,首先將左側的底座3支撐結構進行穩(wěn)定安置,在升降桿4上支撐的第一輸送平臺5可以根據需要進行高度的調節(jié),方便將大量的建筑石塊放置在第一輸送平臺5上,在第一邊沿護板6的遮擋下將石塊運送到達篩選面板7,使得部分細小的石塊通過篩選面板7得到篩選,進入細石塊下落口8中,體積較大的石塊通過粉碎輥軸9的作用進行粉碎處理,粉碎后的石塊通過粉碎石塊下落口15落到第二輸送平臺16上,然后在第二輸送平臺16的作用下進行運送,就這樣整個石塊處理裝置得到有效的運行。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