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石油化工用反應釜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石油化工用反應釜,包括罐體,所述罐體內部設有提升裝置,提升裝置由提升筒和螺旋葉片組成,螺旋葉片連接在旋轉軸上,且螺旋葉片設置在提升筒內,電機(11)傳動連接旋轉軸,所述罐體的外部設有加熱裝置;所述罐體的頂部連接有加料口和蒸汽排放管,所述蒸汽排放管連接在U形管的一端,U形管的另一端通過管道連接吸附床的輸入端口,所述U形管的最低點連接廢液收集瓶,蒸汽排放管外圍設置冷凝器;所述吸附床的輸出端通過管道連接滅菌室,所述滅菌室內設置紫外線發(fā)射器和臭氧發(fā)生器。在罐體內設置提升裝置,通過提升裝置和內部的螺旋葉片來實現(xiàn)敢提內粘稠液體的循環(huán)攪拌,加快反應。
【專利說明】 一種石油化工用反應釜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反應釜,具體是一種石油化工用反應釜。
【背景技術】
[0002]石油化工等行業(yè)排出的廢氣中的烴、醇、醛、酮、醚、酯、胺羧酸、芳香烴、酚類等各種有機化合物廢氣,對人體有害,引起的共同癥狀是疲乏無力、頭暈頭痛、惡心嘔吐、心慌氣喘、血象變化等。醛、胺等物質還有惡臭。有機廢氣還能引起光化學煙霧,造成二次污染。目前有機廢氣的凈化處理方法主要有吸附法:利用吸附劑的表面力把有機廢氣吸附在吸附劑表面,以凈化生產過程中排出的廢氣。廢氣的分子量愈大,沸點愈高,濃度愈高,溫度愈低,則吸附劑的吸附容量愈大,吸附周期愈長。吸附法適用于低濃度有機廢氣的凈化,也可用于高濃度有機廢氣回收。常用的吸附劑有活性炭、硅膠、離子交換樹脂等。但成本較高,目前應用較少。燃燒處理法-有機廢氣在溫度200?400和催化劑的作用下,氧化成二氧化炭和水,同時放出燃燒熱。催化燃燒法主要用于高溫、高濃度、連續(xù)排放的有機廢氣的凈化,在溫度為600?8001和滯留時間為0.3?0.5秒的條件下,有機氣體可以完全燃燒,變成二氧化炭和水。直接燃燒法適用于高溫、高濃度的有機廢氣凈化,并可回收熱量。直接燃燒法消耗能源較多,宜采用重油、天然氣作預熱能源。預熱時,燃燒室內溫度應均一,使全部廢氣均加熱到預定溫度,否則會產生有惡臭的中間產物。如有風量匹配的鍋爐,可把廢氣作為引風在鍋爐中燒掉。吸收法:用吸收液吸收高濃度有機廢氣的方法。吸收液可同時氧化、中和部分惡臭氣體。通常用吸收法作為有機廢氣的預處理,如除塵、除油霧、除水溶性成分等,然后再用其他方法進一步凈化。但是一般石油化工企業(yè)由于其廢氣成分復雜,用一種方法很難將其完全凈化,致使排放的尾氣中還含有大量對人體有害的氣體,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石油化工用反應釜,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石油化工用反應釜,包括滅菌室、吸附床、I形管、冷凝器、蒸汽排放管、加料口、罐體、加熱裝置、提升裝置、螺旋葉片、電機、出料口、廢液收集瓶、紫外線發(fā)射器和臭氧發(fā)生器,所述罐體內部設有提升裝置,提升裝置由提升筒和螺旋葉片組成,螺旋葉片連接在旋轉軸上,且螺旋葉片設置在提升筒內,電機11傳動連接旋轉軸,所述罐體的外部設有加熱裝置;所述罐體的頂部連接有加料口和蒸汽排放管,所述蒸汽排放管連接在V形管的一端,I形管的另一端通過管道連接吸附床的輸入端口,所述V形管的最低點連接廢液收集瓶,蒸汽排放管外圍設置冷凝器;所述吸附床的輸出端通過管道連接滅菌室,所述滅菌室內設置紫外線發(fā)射器和臭氧發(fā)生器。
[0006]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罐體的底部設有出料口。
[0007]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吸附床內填充活性炭。
[0008]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罐體內設置提升裝置,通過提升裝置和內部的螺旋葉片來實現(xiàn)敢提內粘稠液體的循環(huán)攪拌,加快反應,而在罐體設置蒸汽排放管防止內部壓力過大造成的設備損壞,同時蒸汽排放管外依次連接V形管、吸附床和滅菌室,將石油化工生產中產生的有機物廢氣徹底處理,避免了廢氣污染空氣和造成空氣異味,在V形管的前段設置冷凝器,有效的將廢液回收入廢液收集瓶,防止廢液回流造成反應物被污染,同樣避免了廢液隨蒸汽流入吸附床,污染內部活性炭,使得本使用的設備使用周期更加持久,且提高后續(xù)的廢氣處理效率。本實用采用紫外線光束照射進行裂解,同時采用臭氧,臭氧與呈游離狀態(tài)污染物質原子聚合,生成新的、無害或低害物質,如002、??!20等,同時臭氧對有機物具有極強的氧化作用,對惡臭氣體及其它刺激性異味有立竿見影的清除效果,最終達到了徹底凈化的目的。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1]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石油化工用反應釜,包括滅菌室1、吸附床2』形管3、冷凝器4、蒸汽排放管5、加料口 6、罐體7、加熱裝置8、提升裝置9、螺旋葉片10、電機11、出料口 12、廢液收集瓶13、紫外線發(fā)射器14和臭氧發(fā)生器15,所述罐體7內部設有提升裝置9,提升裝置9由提升筒和螺旋葉片10組成,螺旋葉片10連接在旋轉軸上,且,螺旋葉片10設置在提升筒內,通過電機11傳動連接旋轉軸,使得螺旋葉片10將罐體7底部粘稠的反應物提升至罐體7的頂部,在提升過程中螺旋葉片10對反應物進行攪拌,從而實現(xiàn)罐體7內反應物的整體循環(huán)攪拌,所述罐體7的外部設有加熱裝置8,加熱裝置8對反應物進行溫度控制,促進內部反應,所述罐體7的底部設有出料口 12 ;
[0012]所述罐體7的頂部連接有加料口 6和蒸汽排放管5,通過加料口 6添加物料,蒸汽排放管5排出內部揮發(fā)的氣體,防止壓力過大,炸罐的現(xiàn)象,所述蒸汽排放管5連接在V形管3的一端4形管3的另一端通過管道連接吸附床2的輸入端口,所述V形管3的最低點連接廢液收集瓶13,通過在蒸汽排放管5外圍設置冷凝器4,將反應物中揮發(fā)出的氣體部分冷凝,然后流入廢液收集瓶13中進行集中處理;
[0013]所述吸附床2的輸出端通過管道連接滅菌室1,所述吸附床2內填充活性炭,所述滅菌室1內設置紫外線發(fā)射器14和臭氧發(fā)生器15,廢氣通過吸附床2的處理使得氣體中大分子物質被吸收,處理成本大大降低,吸附處理后還有少量剩余的有機化合物采用紫外線光束照射進行裂解,同時采用臭氧,臭氧與呈游離狀態(tài)污染物質原子聚合,生成新的、無害或低害物質,如002、!!20等,同時臭氧對有機物具有極強的氧化作用,對惡臭氣體及其它刺激性異味有立竿見影的清除效果,最終達到了徹底凈化的目的。
[0014]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在罐體7內設置提升裝置9,通過提升裝置9和內部的螺旋葉片10來實現(xiàn)敢提內粘稠液體的循環(huán)攪拌,加快反應,而在罐體7設置蒸汽排放管5防止內部壓力過大造成的設備損壞,同時蒸汽排放管5外依次連接I形管3、吸附床2和滅菌室1,將石油化工生產中產生的有機物廢氣徹底處理,避免了廢氣污染空氣和造成空氣異味,在[形管3的前段設置冷凝器4,有效的將廢液回收入廢液收集瓶13,防止廢液回流造成反應物被污染,同樣避免了廢液隨蒸汽流入吸附床2,污染內部活性炭,使得本使用的設備使用周期更加持久,且提高后續(xù)的廢氣處理效率。
[0015]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16]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權利要求】
1.一種石油化工用反應爸,包括滅菌室、吸附床、U形管、冷凝器、蒸汽排放管、加料口、罐體、加熱裝置、提升裝置、螺旋葉片、電機、出料□、廢液收集瓶、紫外線發(fā)射器和臭氧發(fā)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罐體內部設有提升裝置,提升裝置由提升筒和螺旋葉片組成,螺旋葉片連接在旋轉軸上,且螺旋葉片設置在提升筒內,電機(11)傳動連接旋轉軸,所述罐體的外部設有加熱裝置;所述罐體的頂部連接有加料口和蒸汽排放管,所述蒸汽排放管連接在U形管的一端,U形管的另一端通過管道連接吸附床的輸入端口,所述U形管的最低點連接廢液收集瓶,蒸汽排放管外圍設置冷凝器;所述吸附床的輸出端通過管道連接滅菌室,所述滅菌室內設置紫外線發(fā)射器和臭氧發(fā)生器。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石油化工用反應釜,其特征在于,所述罐體的底部設有出料口。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石油化工用反應釜,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床內填充活性炭。
【文檔編號】B01J19/20GK204208567SQ201420490588
【公開日】2015年3月18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8月28日
【發(fā)明者】賈建洪, 朱發(fā)倉 申請人:杭州協(xié)紅科技咨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