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紙箱折疊領域,具體為廢舊紙箱折疊機。
背景技術:
紙箱是應用最廣泛的包裝制品,按用料不同,有瓦楞紙箱、單層紙板箱等,有各種規(guī)格和型號,通常用作商品的包裹物或物品保護外層使用物,紙箱的體積因商品的大小而改。使用過的紙箱可以回收再利用,在一些大型超市或商場中,有人定期去回收廢舊紙箱,但是由于敞開的紙箱不便于運輸,而且紙箱材質(zhì)較硬,人工折疊效率低下。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克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廢舊紙箱折疊機,利用折疊板的交叉擠壓,使其紙箱具有容易折疊的折痕,本實用新型可以快速折疊廢舊紙箱,代替人工,提高效率。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廢舊紙箱折疊機,其包括,底板1、導軌2、移動裝置3、固定桿4、滑動桿5、折疊板6、控制器7、電源8,所述底板1上設有一導軌2,所述導軌2的一端設置有固定桿4,所述導軌2的另一端通過移動裝置3活動式連接設置有滑動桿5,所述固定桿4、滑動桿5上均設置有導軌2,所述固定桿4的導軌2上底端直接設置有折疊板6,所述固定桿4的導軌2上頂端通過移動裝置3設置有折疊板6,所述滑動桿5的導軌2上通過移動裝置3設置設置有折疊板6,所述底板1上設置有控制器7和電源8,所述移動裝置3、控制器7與電源8分別電連接,所述控制器7與移動裝置3電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導軌2為直線軌道,所述移動裝置3為配合直線軌道可以在直線軌道上自動滑動的移動裝置3。
進一步的,所述導軌2、移動裝置3為直線導軌。
進一步的,所述固定桿4、滑動桿5的形狀優(yōu)選細長方體,材質(zhì)優(yōu)選金屬制成。
進一步的,所述折疊板6為由金屬制成的板體,所述板體厚度優(yōu)選0.3~0.6cm。
進一步的,所述控制器7優(yōu)選單片機。
進一步的,所述電源8優(yōu)選鋰離子電池。
進一步的,所述電源8上帶有開關。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利用開關控制所述廢舊紙箱折疊機的啟動,工作時,所述控制器7控制移動裝置3的自動移動,滑動桿5向固定桿4那一側移動,滑動桿5上的折疊板6和固定桿4上的折疊板6把紙箱擠壓使其具有折痕,此時固定桿4導軌2上的移動裝置3帶動折疊板6向下移動,以此方式把廢舊紙箱快速折疊。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利用折疊板的交叉擠壓,使其紙箱具有容易折疊的折痕,本實用新型可以快速折疊廢舊紙箱,代替人工,提高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的理解本申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結合附圖和實施例來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申請的一部分實施例,基于本申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應當屬于本申請保護的范圍。
如圖1所述,廢舊紙箱折疊機,其包括,底板1、導軌2、移動裝置3、固定桿4、滑動桿5、折疊板6、控制器7、電源8,所述底板1上設有一導軌2,所述導軌2的一端設置有固定桿4,所述導軌2的另一端通過移動裝置3活動式連接設置有滑動桿5,所述固定桿4、滑動桿5上均設置有導軌2,所述固定桿4的導軌2上底端直接設置有折疊板6,所述固定桿4的導軌2上頂端通過移動裝置3設置有折疊板6,所述滑動桿5的導軌2上通過移動裝置3設置設置有折疊板6,所述底板1上設置有控制器7和電源8,所述移動裝置3、控制器7與電源8分別電連接,所述控制器7與移動裝置3電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最佳實施例,所述導軌2為直線軌道,所述移動裝置3為配合直線軌道可以在直線軌道上自動滑動的移動裝置3。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最佳實施例,所述導軌2、移動裝置3為直線導軌。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最佳實施例,所述固定桿4、滑動桿5的形狀優(yōu)選細長方體,材質(zhì)優(yōu)選金屬制成。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最佳實施例,所述折疊板6為由金屬制成的板體,所述板體厚度優(yōu)選0.3~0.6cm。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最佳實施例,所述控制器7優(yōu)選單片機。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最佳實施例,所述電源8優(yōu)選鋰離子電池。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最佳實施例,所述電源8上帶有開關。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利用開關控制所述廢舊紙箱折疊機的啟動,工作時,所述控制器7控制移動裝置3的自動移動,滑動桿5向固定桿4那一側移動,滑動桿5上的折疊板6和固定桿4上的折疊板6把紙箱擠壓使其具有折痕,此時固定桿4導軌2上的移動裝置3帶動折疊板6向下移動,以此方式把廢舊紙箱快速折疊。
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