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廢水處理劑,其特征在于,其原料由以下重量份組成:8-14份絮凝劑、5-9份吸附劑、30-35份包埋劑,其中,絮凝劑由植物組分、微生物、水按質(zhì)量比為(12-17):(0.1-0.5):150組成。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廢水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植物組分由以下重量份原料組成:3-7份五倍子、1-5份山茱萸、9-15份仙人掌、2-8份水葫蘆。
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廢水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植物組分由以下重量份原料組成:4-6份五倍子、2-4份山茱萸、10-14份仙人掌、3-7份水葫蘆。
4.如權(quán)利要求2或3所述的廢水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植物組分由以下重量份原料組成:5份五倍子、3份山茱萸、12份仙人掌、5份水葫蘆。
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廢水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微生物為凝結(jié)芽孢桿菌、枯草芽孢桿菌、硫酸鹽還原菌用量比為1:1:1組成。
6.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廢水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絮凝劑,其制備方法為:將植物組分與水混合后,加熱至水溫為50-60℃,恒溫加熱20min,升溫至75-85℃,恒溫加熱10min,升溫至水沸騰,維持沸水態(tài)10min,然后超聲處理30s,排氣處理后,自然冷卻至32-35℃,接種微生物。
7.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廢水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劑由以下重量份原料組成:3-7份椰子殼、3-7份核桃殼、1-5份蟹殼、1-5份牡蠣殼、3-7份花生殼、3-7份松子殼、12-17份麥飯石。
8.如權(quán)利要求1或7所述的廢水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劑由以下重量份原料組成:5份椰子殼、5份核桃殼、3份蟹殼、3份牡蠣殼、5份花生殼、5份松子殼、14份麥飯石。
9.如權(quán)利要求7或8所述的廢水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劑是將椰子殼、核桃殼、蟹殼、牡蠣殼、花生殼、松子殼、麥飯石分別磨粉后混合均勻,用料袋裝好后,再用有機質(zhì)含量不低于30%的土壤包覆3-5天后,加熱土壤至100℃,恒溫處理10-15min,冷卻后,取出料袋,經(jīng)紫外殺菌后即得吸附劑。
10.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廢水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包埋劑為明膠與山茶油按質(zhì)量比1:10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