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熱風槍,包括機頭和機身,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頭包括機頭殼體,機頭殼體內設有電機、風扇和加熱組件,機身包括機身殼體;機頭殼體和機身殼體轉動連接在一起,機頭殼體和機身殼體之間設有用于使機頭和機身保持相對固定的鎖緊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熱風槍,其特征在于,所述鎖緊機構包括鎖鈕,鎖鈕周向設有至少一個鎖塊;機頭殼體設有與機身殼體配合的連接端,連接端設有與鎖塊配合的卡槽;機身殼體設有用于安裝鎖鈕的裝配孔,機身殼體在裝配孔的周向設有與鎖塊配合的凹槽;鎖塊同時插在卡槽和凹槽中使機頭和機身相對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熱風槍,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的數量與鎖塊的數量一致,凹槽的數量是鎖塊數量的M倍,M≥2且為自然數,鎖塊脫離凹槽時機身處于轉動狀態(tài);或者,所述凹槽的數量與鎖塊的數量一致,卡槽的數量是鎖塊數量的N倍,N≥2且為自然數,鎖塊脫離卡槽時機頭處于轉動狀態(tài)。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熱風槍,其特征在于,所述鎖鈕周向設有兩個鎖塊,且兩個鎖塊位于同一徑向上;機頭殼體連接端的外壁上對稱設有兩個卡槽;機身殼體位于裝配孔周向的內壁上設有四個或六個或八個凹槽,且凹槽兩兩對稱。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熱風槍,其特征在于,所述鎖緊機構還包括用于帶動鎖鈕復位的彈簧,鎖鈕在朝向連接端的一側設有凹孔;凹槽的數量是鎖塊數量的M倍時,彈簧的兩端分別抵在連接端的外壁和凹孔的底壁上,鎖塊脫離凹槽時彈簧處于壓縮狀態(tài);或者,卡槽的數量是鎖塊數量的N倍時,彈簧的兩端分別固定于連接端的外壁和凹孔的底壁上,鎖塊脫離卡槽時彈簧處于拉伸狀態(tài)。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熱風槍,其特征在于,所述裝配孔的周向邊緣向內彎折形成用于限位鎖鈕的凸緣;凹槽的數量是鎖塊數量的M倍時,凸緣端面與連接端外壁之間的間距小于鎖塊沿鎖鈕軸向的長度;或者,卡槽的數量是鎖塊數量的N倍時,凸緣端面與連接端外壁之間的間距大于或等于鎖塊沿鎖鈕軸向的長度。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熱風槍,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孔的底壁上設有朝向連接端凸出的定位柱,連接端上設有定位孔,定位柱插設于定位孔中,彈簧套設于定位柱的外部。
8.根據權利要求2-7任一項所述的熱風槍,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端呈扁圓形,包括呈弧形曲面狀的轉動部及呈平面狀的安裝部,鎖緊機構設于安裝部上,機身殼體的內壁上設有與轉動部配合的弧形板。
9.根據權利要求2-7任一項所述的熱風槍,其特征在于,所述熱風槍包括線纜,連接端上設有用于供線纜穿入的引線槽,連接端的內壁上設有容置線纜的通道,機身殼體內壁上設有用于防止線纜松脫的限位柱,機身還包括可拆卸固定于限位柱頂端的壓板。
10.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熱風槍,其特征在于,所述熱風槍還包括用于實現調控功能的控制機構,控制機構包括按鍵板,按鍵板包括外框及若干連接于外框的按鍵,每個按鍵間隔且獨立分布于外框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