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具有安全鎖的點火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點火器,尤其是一種以液態(tài)儲存的可燃氣體為燃料的具有安全鎖的點火器。
背景技術:
現有以液態(tài)儲存可燃氣(如丁烷氣)為燃料的點火器,一般包括下列各部件。
1、殼體。
2、一個與殼體的內部相連的帶有出氣閥的燃料儲存器。
3、一個與儲存器組件中的出氣閥相通的燃燒噴嘴。
4、一個用與控制出氣閥出氣的出氣控制機構。
5、一個點火裝置安裝在殼體中。
6、一個能夠使點火裝置工作的滑動開關安裝在殼體中。
這種點火器的點燃方式都是直接推動滑動開關,使出氣閥放氣和點火裝置發(fā)出火花,點燃燃燒噴嘴噴出的燃氣。這種結構,只要一次動作就能點燃燃燒噴嘴噴出的可燃氣體,從而產生高溫的火焰。這樣,當兒童玩?;虿簧髋龅介_關時,就很容易點燃,致使發(fā)生危險。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的就是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具有安全裝置的點火器。這種具有安全結構點火器,設置了鎖定機構,避免了一次動作就可點燃的后果,使成人避免誤操作,也使兒童避免了危險的發(fā)生。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具有安全鎖的點火器,它包括一個殼體,一個帶有氣箱體和出氣閥組成的儲氣箱組件,一個出氣控制機構設置在出氣閥上用來控制出氣閥的開啟或關閉,一個與儲氣箱組件中出氣閥相通的燃燒噴嘴,一個支撐架設置在殼體中,一個點火裝置安裝在殼體內的支撐架上,一個能夠推動點火裝置和出氣控制機構工作的滑動開關安裝在殼體中,并且至少部分地露出殼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個滑輪,設置在滑動開關上,所述滑輪與滑動開關通過插銷轉動連接,所述滑輪在位于所述支撐架的一側還包括有凸緣,所述支撐架靠近凸緣附近包括有凸起部分,當滑輪在靜止狀態(tài)時,所述支撐架的凸起部分擋住所述滑輪的凸緣,使滑動開關不能完成點火動作,當先轉動滑輪而使凸緣離開支撐架的凸起部分后,滑動開關就可以正常地完成點火動作。
進一步,所述滑動開關還包括滑動按鈕和連接架。
進一步,在所述連接件上設置復位彈簧,并且復位彈簧的另一端作用于所述滑輪的一側上。
進一步,所述滑輪上還包括有限制滑動按鈕轉動的限位裝置。所述的限位裝置是設置在滑輪上的凸起,或是設置在滑輪上的插銷。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說明,其中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滑動開關、滑輪和復位彈簧工作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的滑動開關、滑輪和復位彈簧的另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殼體 2——儲氣箱組件 21——氣箱體 22——出氣閥 23——進氣閥 3——出氣控制機構 4——燃燒噴嘴5——支撐架 51——凸起部分 6——點火裝置 61——導電線 7——滑動開關 71——滑動按鈕 72——連接架721——連接架的下端 722——連接架的上端 8——滑輪81——插銷 82——凸緣 83——限位裝置 83′——插銷9——復位彈簧具體實施方式
參見圖1,本發(fā)明的一種具有安全鎖的點火器,它包括一殼體1,一個帶有氣箱21和出氣閥22組成的儲氣箱組件2,還可以設有進氣閥23,一個出氣控制機構3設置在出氣閥22上,用來控制出氣閥22的開啟或關閉,一個與儲氣箱組件2中的出氣閥22相通的燃燒噴嘴4安置在點火器的頭部,一個支撐架5設置在殼體1中,一個點火裝置6安裝在殼體1內的支撐架5上,一個能夠推動點火裝置6、拉動出氣控制機構3工作的滑動開關7安裝在殼體1中,并且至少有部分地露出殼體1上,滑動開關7可以包括滑動按鈕71和連接架72,滑動按鈕71的部分可以嵌入連接架72中并且相互連接在一起,在滑動開關7上裝有滑輪8,滑輪8與滑動開關7通過插銷81連接,滑輪8可相對滑動開關7轉動,滑輪8的內側邊制成凸緣82,在支撐架5上制成凸起部分51,并且該凸起部分51設置在凸緣82的上側,當需要點火時,先用手指轉動滑輪8,使滑輪8上的凸緣82從凸起部分51的下方移開,接著再用手指用力往上推動滑動開關7中的滑動按鈕71,使連接架72的下端721提起出氣閥22的閥芯,使儲存器2中的可燃氣體從出氣閥22中釋放出來,該氣體再從燃燒噴嘴4中噴出,同時,連接架72的上端722又作用于點火裝置6上,使點火裝置6的導電線61向燃燒噴嘴4發(fā)出火花而點燃燃燒噴嘴4中的可燃氣體,這樣,一個手指,只要采用二次動作就能輕松、方便地完成點火器的點燃效果;當松開手指時,設置在連接架72上的復位彈簧9的另一端作用在滑輪8的一側上,使滑輪8上的凸緣82重新回到支撐架5的凸起部分51下方,此時,如果小孩拿去玩耍時就是無法推動滑動開關上的滑動按鈕71,因為點火器在靜止狀態(tài)時,支撐架5上的凸起部分51擋住滑輪8上的凸緣82的活動路線,避免了一次動作就可點燃的后果,使成人避免誤操作,也使小孩玩耍時無法點火,避免了危險的發(fā)生。
由于滑輪8安裝在滑動按鈕71中,為軸轉動方式,在所述滑輪8上還包括有限制滑動按鈕轉動的限位裝置。即在滑輪8上設置凸狀的限位裝置83,或限位裝置為設置在滑輪8上的插銷83′(參見圖3),當手指松開時復位彈簧9的作用力使滑輪8軸轉地轉動,此時,設置在滑輪8上的限位裝置83或插銷83′被連接架72的部分擋住,參見圖1,防止因復位彈簧9的作用時使滑輪8全方位地轉動。
雖然以上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了詳細描述,但本技術領域中普通技術人員顯然可以認識到,前述實施例僅僅是為了說明本發(fā)明,而非限定本發(fā)明。在本發(fā)明的構思范圍內,還可以對前述實施例作出多種變化或變型,這些變化和變型都應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有安全鎖的點火器,它包括一個殼體,一個帶有氣箱體和出氣閥組成的儲氣箱組件,一個出氣控制機構設置在出氣閥上用來控制出氣閥的開啟或關閉,一個與儲氣箱組件中出氣閥相通的燃燒噴嘴,一個支撐架設置在殼體中,一個點火裝置安裝在殼體內的支撐架上,一個能夠推動點火裝置和出氣控制機構工作的滑動開關安裝在殼體中,并且至少部分地露出殼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個滑輪,設置在滑動開關上,所述滑輪與滑動開關通過插銷轉動連接,所述滑輪在位于所述支撐架的一側還包括有凸緣,所述支撐架靠近凸緣附近包括有凸起部分,當滑輪在靜止狀態(tài)時,所述支撐架的凸起部分擋住所述滑輪的凸緣,使滑動開關不能完成點火動作,當先轉動滑輪而使凸緣離開支撐架的凸起部分后,滑動開關就可以正常地完成點火動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安全鎖的點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動開關還包括滑動按鈕和連接架。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具有安全鎖的點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上設置有復位彈簧,復位彈簧的另一端作用于所述滑輪的一側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具有安全鎖的點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輪上還包括有限制滑動按鈕轉動的限位裝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具有安全鎖的點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裝置是設置在滑輪上的凸起。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具有安全鎖的點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裝置是設置在滑輪上的插銷。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具有安全鎖的點火器,它包括一個殼體,一個儲氣箱組件,一個出氣控制機構設置在儲氣箱組件中的出氣閥上,一個燃燒噴嘴,一個支撐架,一個點火裝置,一個滑動開關安裝在殼體中,并且至少部分地露出殼體,還包括一個滑輪,設置在滑動開關上,所述滑輪與滑動開關通過插銷轉動連接,所述滑輪位于所述支撐架的一側還包括有凸緣,所述支撐架靠近凸緣附近包括有凸起部分,當滑輪在靜止狀態(tài)時,所述支撐架的凸起部分擋住所述滑輪的凸緣,使滑動開關不能完成點火動作,當先轉動滑輪而使凸緣離開支撐架的凸起部分后,滑動開關就可以正常地完成點火動作。這種具有安全結構的點火器,設置了鎖定機構,避免了一次動作就可點燃的后果,使成人避免誤操作,也使兒童避免了危險的發(fā)生。
文檔編號F23Q2/34GK1757968SQ200410085429
公開日2006年4月12日 申請日期2004年10月7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10月7日
發(fā)明者王志林 申請人:王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