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打火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有一個點火器和一個用于封閉燈芯頂部的帽的打火機,所述點火器包括一個火石和一個銼輪,更具體地說,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打開和關閉帽的結構。
眾所周知,現(xiàn)有的打火機是燒液化燃料氣或液體燃料,例如酒精,并使用鉸接在打火機上的帽以打開和關閉打火機。
作為一種打開和關閉帽的裝置,眾所周知帽與一個銼輪的驅(qū)軸同軸地被驅(qū)動,日本專利公報No.53(1978)-83872已經(jīng)介紹了這樣一種裝置。
然而,這種打火機的缺點在于,由于帽不能被大角度地打開,帽的頂部容易被火焰加熱,也阻礙帽的關閉,由于帽太接近火焰,帽干擾點煙。
此外,對于打開和關閉包括銼輪在內(nèi)的打火機的整個上部的帽來說,打開和關閉帽比較容易,而對于僅關閉打火機上包括燃燒器頂部一部分的帽來說,打開帽就困難了。
此外,如果帽的打開動作不與點燃的動作聯(lián)鎖,則打火機分兩步點燃,這是很麻煩的。
此外,在一個使用液體燃料的打火機中,在存儲或類似情況期間,當帽被打開時,燃料會被蒸發(fā)或浪費,因而,在關閉狀態(tài)時,最好將帽鎖住。
鑒于上述觀點,本發(fā)明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打火機,它的帽能夠大角度地打開,同時不被火焰加熱,在不直接接觸帽的情況下,帽被打開。在關閉狀態(tài)下,帽被鎖定。
根據(jù)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打火機,它包括用于儲存燃料的儲存器、用于燃燒燃料的燃燒器、一個包括具有一個側輪的銼輪和火石的點火裝置,在銼輪下火石與銼輪摩擦以產(chǎn)生火花,一個用于支承銼輪旋轉軸的支承柱和一個打開和關閉燃燒器頂部的帽。其中的改進包括帽被支承在遠離銼輪的一端的用于旋轉的支承軸上,通過一個彈簧而被推著朝向它的打開位置,在它靠近銼輪的一端,具有一個限制器部分,所述限制器部分適應于與銼輪的旋轉軸相嚙合。
旋轉軸被安裝在支承柱上并可在它的鎖定位置和放開位置之間移動,在鎖定位置,旋轉軸與限制器部分嚙合來保持帽處于關閉位置;在放開位置,它從限制器部分上脫開,允許帽在彈簧力作用下被打開。當帽被關閉時,旋轉軸被移動到鎖定位置,限制器部分頂著旋轉軸,當操縱側輪點燃燃燒器上的燃料時,到達放開位置。
最好,旋轉并推壓側輪以點燃燃燒器上的燃料,隨著側輪的點火動作,旋轉軸被移動到放開位置。
最好,銼輪的旋轉軸被支承在形成在支承柱上向下向后傾斜的傾斜槽內(nèi),所以當側輪被向下推并旋轉以點燃燃燒器上的燃料時,沿著傾斜槽,旋轉軸向下移動并遠離帽,從鎖定位置移向放開位置,這樣,當帽被關閉時,曾被限制器部分推著從鎖定位置移動到放開位置的旋轉軸移動到鎖定位置,此時,它與限制器部分的上部嚙合,以防止帽被打開。
最好,在火石推力彈簧的彈力作用下,旋轉軸從放開位置被移動到鎖定位置,所述彈力將火石壓向銼輪。
最好,燃料是液體燃料,燃燒器是一個燈芯,它從儲存器中吸取燃料并在它的頂部燃燒液體燃料。
在本發(fā)明所述的打火機中,由于帽在一個樞軸上被轉動并到達打開位置,所述樞軸被安置在火焰的側面并面向銼輪,帽可以大角度打開并遠離火焰,因而帽不會被加熱到很高的溫度,可以用一個手指關閉帽而沒有任何麻煩。此外,由于通過在帽上的限制器部分和銼輪的旋轉軸之間嚙合,帽被鎖定在關閉位置,帽可以被可靠地關閉,因而,在存儲或類似情況期間,帽被偶然打開而造成燃料被蒸發(fā)的情況可以被避免。此外,由于通過操作側輪而打開帽,即使帽很小,打開帽也很簡單。
圖1是一個側視圖,顯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一個打火機的上部;圖2是一個圖1所示的打火機的部分的橫剖視圖;圖3是一個打火機上部的側視圖,此時打火機處在開始點火,帽即將打開的狀態(tài);圖4是一個打火機上部的側視圖,此時打火機處在點火結束,帽完全打開的狀態(tài);圖5是一個打火機上部的側視圖,此時打火機處于開始熄火,帽關閉操作的狀態(tài);圖6是一個打火機上部的側視圖,此時打火機發(fā)生熄火,帽處于關閉操作的狀態(tài);圖7是一個打火機上部的側視圖,此時打火機結束熄火,帽被關閉。
在下文的描述中,圖1所示的左側是打火機的前面,右側是打火機的后面。
在圖1和圖2中,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一種打火機具有一個燃料儲存器2,由紙、塑料或類似材料制成的一管狀帶底形狀,燃料器2充滿封閉液體燃料的燃料吸收纖維的填塞物(圖中未示)。燃料器2的上端開口被一用樹脂或金屬制成的上蓋4封閉。一個托架5被固定在蓋4上,一個用于燃燒液體燃料的燃燒器6,一個用于打開和關閉燃燒器6頂部的帽7,一個在燃燒器6上點燃液體燃料的點火裝置10,被安裝在托架5上。
上蓋4包括一個水平的墻4a和一個沿水平墻4a的邊緣延伸的周邊墻4b,墻4b與燃料儲存器2的外形相一致。一個連接墻部分4c從周邊墻4b的下表面距周邊墻4b的外邊緣一小段距離開始向下延伸,并且與燃料儲存器上開口端相配合。一個管狀的燃燒器夾持器部分41從上蓋4的水平墻4a的前部向上延伸,該管狀燃燒器夾持部分上端向上突出超過周邊墻4b的上端。一個棒狀的燃燒件6被夾持在燃燒器夾持部分41上,燃燒件6是一個燈芯,它的下端突出伸進燃料儲存器2中,與填塞物接觸吸取液體燃料,它的上端從燃燒器夾持部分41的上端向上突出,燃燒液體燃料。
一個火石夾持部分42,它以中空管狀向上向下延伸,配置在上蓋4的后部?;鹗瘖A持部分42向上延伸超過周邊墻4b的上端,向下延伸到連接墻4c的下端?;鹗?1和一個推力彈簧12,它們是點火裝置10的一部分,被安裝在火石夾持部分42里。
上述的托架5由金屬板制成,被裝在儲存器上蓋4的頂部,托架5包括一個平板部分5a和一個被形成在平板部分5a上的第一窗口5b,通過第一窗口,燃燒器夾持部分41向上延伸。一對支承柱51相互以一定間距豎立在平板部分5a的后部,每個支承柱51都有一個用于支承的傾斜槽52,用于點火裝置10的銼輪13的旋轉軸的轉動。一對用于支承的軸承部分53相互以一定間距豎立在平板部分5a的前部,用于帽的轉動。此外,第二窗口5c被形成在平板部分5a上的支承柱之間,通過該窗口,火石夾持部分42向上延伸。
側輪14被裝在點火裝置10的銼輪13的對面,所以,銼輪13與側輪14一起旋轉。側輪14的外圓周表面上具有細鋸齒,在點火時轉動它。旋轉軸15的相對端從側輪14的左、右向外突出,并且支承在支承柱51上用于旋轉。在彈簧13的彈力作用下,裝在火石夾持部分42中的火石11被壓靠在銼輪13的表面,隨著側輪的旋轉而激發(fā)火花,噴向燃燒器6。
上述帽7覆蓋打火機1的上部的前半部分,除了點火裝置10之外,用于關閉燃燒器6的頂部的內(nèi)帽71被安裝在帽7的內(nèi)部,通過利用遠離銼輪,在支承軸75的前端的軸承部分53上來支承帽7旋轉,并由一個彈簧76將它推向打開位置。這樣,在帽7的前端的相反兩側,具有一對安裝部分72,支承軸75延伸穿過所述安裝部分,它的相對兩端支承在軸承53上,用于旋轉。彈簧76是一種扭力彈簧,并被安裝在支承軸75上,它的一端抵住帽7的內(nèi)側,另一端抵住托架5的平板5a,從而,帽7始終向著開啟位置。
內(nèi)帽71的下周邊被壓在環(huán)形件21的上表面上,所述環(huán)形件21被裝配在上蓋4的燃燒器夾持部分41上,與燃燒器6的頂部一起,以一種氣密的形式封閉著燃燒器夾持部分41的頂部。
從帽7的后端,一對延伸部分73在支承柱51對應的側面向后延伸,一對限制器部分74被配置在各自的延伸部位73上,每個限制器部分在一對傾斜面之間都有一個頂部,所述頂部適合于與旋轉軸15的端部嚙合,所述旋轉軸15從支承柱51的傾斜槽52向外突出。
旋轉軸15被支承在支承柱51的傾斜槽52上并可以在鎖定位置和放開位置之間移動,傾斜槽52靠近帽7的一側高于遠離帽7的一側。在鎖定位置上,如圖1所示,旋轉軸15被固定在傾斜槽52的上面前部。在放開位置,如圖3所示,旋轉軸15被固定在傾斜槽52的下面后部。當旋轉軸15位于放開位置時,火石11相對于銼輪13確定其中心位置。
旋轉軸15由一個火石推力彈簧12向上推動,在正常情況下處于鎖定位置。當帽7被關閉時,旋轉軸15緊靠著限制器部分74的下傾斜表面,被推向放開位置,當帽7被完全關閉時,旋轉軸15在限制器部分74的上傾斜表面上滑動,到達鎖定位置以保持帽7關閉。在此狀態(tài)下,當側輪14沿順時針方向轉動以點著打火機時,旋轉軸15移動到放開位置,限制器部分74與旋轉軸15脫離,對應于點火動作,帽7被打開。
下文通過結合圖3~圖7,介紹本實施例中的打火機1的操作。當不使用打火機時,即打火機被儲藏時,打火機1處于圖1和圖2所示狀態(tài)。在此狀態(tài)下,帽7被完全關閉,旋轉軸15處于鎖定狀態(tài),即它與限制器部分74的上傾斜面嚙合以保持帽7的關閉。
當打火機被使用或點火時,側輪14被向下推壓并轉動,從而,側輪14被移動并下壓火石11,傾斜槽52上的旋轉軸15被移動到放開位置,所以,如圖3所示,限制器部分74與旋轉軸15脫離接觸,同時銼輪13被轉動以摩擦火石11并產(chǎn)生火花。
如圖4所示,當限制器部分74與旋轉軸15脫離時,在彈簧76的彈力作用下,帽7被打開,暴露出燃燒器6,上述火花點著燃燒器6上的燃料。當側輪14被放開時,在火石推力彈簧12的彈力作用下,旋轉軸15向上移動到鎖定位置。
當帽7被關閉時,火焰被熄滅。隨著帽7接近它的關閉位置,限制器部分74的下傾斜面緊頂著旋轉軸15,如圖5所示,開始向放開位置推旋轉軸15。
隨著帽7進一步接近它的關閉位置,如圖6所示,沿傾斜槽52的上邊緣,限制器部分74向放開位置向下向后推旋轉軸15。當帽7達到圖7所示的關閉位置時,旋轉軸15與限制器部分74的下傾斜面脫離,在火石推力彈簧12的彈力作用下,移動到鎖定位置。在鎖定位置,旋轉軸15在限制器部分74的上傾斜面和傾斜槽52的上邊緣之間被擠壓,以保持帽的關閉。
在該實施例的打火機1中,僅僅通過轉動側輪14而不必打開帽7就能實現(xiàn)點火。此外,當帽7被關閉時,通過限制器部分74和旋轉軸15之間的嚙合,帽7被鎖定在關閉位置,防止帽7被意外地打開。
此外,日本專利申請No.11(1999)-346093的所有內(nèi)容都通過參考被綜合進本說明書中。
權利要求
1 一種打火機,包括一個用于儲存燃料的儲存器,一個用于燃燒燃料的燃燒器,一個包括含有側輪的銼輪和火石的點火裝置,火石在銼輪下與銼輪產(chǎn)生摩擦火花,一個用于支承銼輪的旋轉軸的支承柱,一個打開和關閉燃燒器的頂部的帽,其特征在于帽被支承在遠離銼輪一端的用于旋轉的軸上,在一個彈簧的作用下,朝向它的打開位置,在它靠近銼輪的一端,具有一個限制器部分,該限制器部分適應于與旋轉軸嚙合,旋轉軸被安裝在支承柱上,能夠在鎖定位置和放開位置之間移動,在鎖定位置時,它與限制器部分嚙合以保持帽處于關閉狀態(tài),在放開位置,它與限制器部分脫離,使帽在彈簧的彈力作用下被打開,所以,當帽被關閉時,旋轉軸移動到鎖定位置,限制器部分頂著旋轉軸,當操作側輪以點燃燃料時,到達放開位置。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火機,其特征在于推動并旋轉側輪以點燃燃燒器上的燃料,隨著側輪的點火動作,旋轉軸移動到放開位置。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火機,其特征在于銼輪的旋轉軸被支承在形成在支承柱上向下向后傾斜的傾斜槽內(nèi),所以當側輪被向下推并旋轉以點燃燃燒器上的燃料時,沿著傾斜槽,旋轉軸向下移動并遠離帽,從鎖定位置移向放開位置,這樣,當帽被關閉時,曾被從鎖定位置移動到放開位置的旋轉軸被限制器部分推著移動到鎖定位置,此時,它與限制器部分的上部嚙合,以防止帽被打開。
4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火機,其特征在于在火石推力彈簧的彈力作用下,旋轉軸從放開位置被移動到鎖定位置,所述彈力將火石壓向銼輪。
5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火機,其特征在于燃料是液體燃料,燃燒器是一個燈芯,它從儲存器中吸取燃料并在它的頂部燃燒液體燃料。
全文摘要
一種打火機,燃料被存在儲存器內(nèi),打火機包括一個用于燃燒燃料的燃燒器、一個具有側輪的銼輪和一個火石,火石在銼輪下面與銼輪產(chǎn)生摩擦火花,一個用于支承銼輪的旋轉軸的支承柱,一個打開和關閉燃燒器的頂部的帽。帽被支承在遠離銼輪一端的用于旋轉的軸上,在一個彈簧的作用下,朝向它的打開位置,在它靠近銼輪的一端,具有一個限制器部分,該限制器部分適應于與旋轉軸嚙合。旋轉軸被安裝在支承柱上,能夠在鎖定位置和放開位置之間移動,在鎖定位置時,它與限制器部分嚙合以保持帽處于關閉狀態(tài),在放開位置,它與限制器部分脫離,使帽在彈簧的彈力作用下被打開,所以,當帽被關閉時,旋轉軸移動到鎖定位置,限制器部分頂著旋轉軸,當操作側輪以點燃燃燒器上的燃料時,到達放開位置。
文檔編號F23Q2/16GK1299031SQ0013718
公開日2001年6月13日 申請日期2000年12月6日 優(yōu)先權日1999年12月6日
發(fā)明者落合勇三 申請人:株式會社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