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注塑模具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自帶混料加熱功能的模具。
背景技術:
注塑模具是一種生產(chǎn)塑膠制品的工具,也是賦予塑膠制品完整結構和精確尺寸的工具,注塑模具由動模和定模兩部分組成,動模安裝在注射成型機的移動模板上,定模安裝在注射成型機的固定模板上,在注射成型時動模與定模閉合構成澆注系統(tǒng)和型腔,開模時動模和定模分離以便取出塑料制品,為了減少繁重的模具設計和制造工作量,注塑模大多采用了標準模架。但是傳統(tǒng)的標準注塑模具在工作時會存在注塑材料液體溫度降低,提前固態(tài)化的情況,而注塑模的溫度對于塑料熔化的充模流動,固化定型,生產(chǎn)效率以及制品的形狀和尺寸精度都有重要影響,最終對制品的成型質量帶來影響。
因此,有必要對現(xiàn)有技術進行改進。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自帶混料加熱功能的模具,克服現(xiàn)有技術工作時注塑材料液體溫度降低,提前固態(tài)化且不能夠對多種注塑材料進行混料攪拌的缺陷,能夠對塑模材料進行混料攪拌和自動持續(xù)加熱,提高注塑產(chǎn)品的質量。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自帶混料加熱功能的模具,包括固定模具和活動模具,所述固定模具左右兩側頂部均設置有限位凸塊,所述限位凸塊卡接限位凹槽,所述限位凹槽位于活動模具左右兩側底部,所述活動模具頂部開設有進澆口,所述進澆口的左側設置有卡槽,所述卡槽位于活動模具左側頂壁的內腔,所述卡槽的內腔左側設置有氣壓桿,所述氣壓桿的動力輸出端固定連接閥門,所述進澆口固定連接混料倉,所述混料倉的內壁固定連接有加熱板,所述混料倉的頂部設置有橫桿,所述橫桿的頂部固定連接電機,所述電機的電機軸固定連接轉軸,所述轉軸的左右兩側均設置有攪拌桿,所述攪拌桿的外表面設置有電熱塊。
優(yōu)選的,所述混料倉呈圓柱狀,所述加熱板均勻設置在混料倉內壁,所述進澆口為圓形。
優(yōu)選的,所述電熱塊從上至下依次呈線性排列,且電熱塊呈U型結構。
優(yōu)選的,所述活動模具右側頂端設置有若干出氣孔。
優(yōu)選的,所述轉軸的長度不超過混料倉的高度。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活動模具頂端設置混料倉,通過電機帶動轉軸,通過轉軸攪拌桿來實現(xiàn)本裝置混料、攪拌的功能;同時通過設置在攪拌桿表面的電熱塊和加熱板來實現(xiàn)本裝置加熱的功能。待注塑材料在最后進入模具成型前經(jīng)過充分攪拌和持續(xù)加熱,可以直接提升產(chǎn)品的質量。本實用新型設計合理,結構簡單,功能實用,具有較強的實用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模具剖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混料倉剖視圖。
圖中:1固定模具、2閥門、3限位凸塊、4限位凹槽、5活動模具、6進澆口、7混料倉、8加熱板、9橫桿、10電機、11轉軸、12攪拌桿、13電熱塊、14卡槽、15氣壓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自帶混料加熱功能的模具,包括固定模具1和活動模具5,所述活動模具5右側頂端設置有若干出氣孔,所述固定模具1左右兩側頂部均設置有限位凸塊3,所述限位凸塊3卡接限位凹槽4,所述限位凹槽4位于活動模具5左右兩側底部,所述活動模具5頂部開設有進澆口6,所述進澆口6的左側設置有卡槽14,所述卡槽14位于活動模具5左側頂壁的內腔,所述卡槽14的內腔左側設置有氣壓桿15,所述氣壓桿15的動力輸出端固定連接閥門2。
所述進澆口6固定連接混料倉7,所述混料倉7的內壁固定連接有加熱板8。所述混料倉7呈圓柱狀,所述加熱板8均勻設置在混料倉7內壁,所述進澆口6為圓形。所述混料倉7的頂部設置有橫桿9,所述橫桿9的頂部固定連接電機10,所述電機10的電機軸固定連接轉軸11,所述轉軸11的長度不超過混料倉7的高度,所述轉軸11的左右兩側均設置有攪拌桿12,所述攪拌桿12的外表面設置有電熱塊13,所述電熱塊13從上至下依次呈線性排列,且電熱塊13呈U型結構。
本實用新型通過活動模具5頂端設置混料倉7,通過電機10帶動轉軸11,通過轉軸11帶動攪拌桿12來實現(xiàn)本裝置混料、攪拌的功能,通過攪拌桿12表面的電熱塊13和加熱板7來實現(xiàn)本裝置加熱的功能,通過卡槽14和閥門2來控制注塑液的流量,通過出氣孔來確保能夠更好的冷卻。
盡管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