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機械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包裝瓶復位器。
背景技術:
包裝瓶是包裝行業(yè)中包裝容器的一種類型,一般指口部比腹部窄小、頸長的容器。一般包裝瓶容量由100毫升至數(shù)公升不等。包裝瓶子多數(shù)由陶瓷、玻璃、塑料或金屬等不容易滲漏的物料制造。瓶子通常用于盛載液體,特別是飲料如汽水、牛奶、酒、果汁、水,以及油、藥物、沐浴露、墨水、酒瓶、香水瓶、醬菜瓶、罐頭瓶、蜂蜜瓶、輸液瓶、咖啡瓶、保健瓶等。包裝瓶在生產(chǎn)、制造、運輸?shù)冗^程中不可避免的發(fā)生部分形變,例如礦泉水瓶受到擠壓發(fā)生向內的凹陷。變形的包裝瓶用于包裝會影響產(chǎn)品的美觀和降低消費者對該產(chǎn)品的社會評價,而且變形的包裝瓶沒有專門的機器進行復位,只能靠人工復位或者丟棄。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包裝瓶復位器,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包裝瓶復位器,包括支撐板、升降板、立柱、排氣閥、連接管道、開關閥、氣囊和氣嘴,所述立柱的后端面上端左側安裝有第一充氣裝置,所述立柱的后端面上端右側安裝有第二充氣裝置,所述第一充氣裝置與第二充氣裝置均連接有排氣管道,所述排氣管道伸出立柱的前端面,所述排氣管道的前端安裝有端蓋,所述端蓋的側面與固定板的上下端面均安裝有規(guī)則分布的連接頭,所述排氣閥安裝在端蓋的頂端,所述連接管道為連接頭之間的導通結構,所述開關閥的數(shù)目為三個,所述開關閥安裝在連接頭的中部,所述氣嘴安裝在連接頭的下端,所述氣嘴的頂端安裝有限位板,所述氣囊安裝在氣嘴的中間部上端,所述升降板安裝在氣嘴的正下方,所述升降板的下端面中間部左右兩側均安裝有電動推桿,所述電動推桿的下端安裝有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固定在立柱的前端面下端中部,所述支撐板安裝在立柱的后端面下端。
優(yōu)選的,所述升降板的上端面設置有規(guī)則分布的防滑紋。
優(yōu)選的,所述氣嘴的外徑大于包裝瓶的瓶口內徑。
優(yōu)選的,所述限位板的直徑大于包裝瓶的瓶口外徑。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該包裝瓶復位器能夠利用氣囊對包裝瓶進行封口,再對包裝瓶的內部充入氣體,增大包裝瓶內部的大氣壓強,使包裝瓶凹陷的部位復位,操作簡單,使用效果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結構示意圖。
圖中:1、控制裝置,2、電動推桿,3、支撐板,4、升降板,5、立柱,6、固定板,7、端蓋,8、排氣管道,9、第一充氣裝置,10、第二充氣裝置,11、排氣閥,12、連接頭,13、連接管道,14、開關閥,15、限位板,16、氣囊,17、氣嘴。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包裝瓶復位器,包括支撐板3、升降板4、立柱5、排氣閥11、連接管道13、開關閥14、氣囊16和氣嘴17,立柱5的后端面上端左側安裝有第一充氣裝置9,立柱5的后端面上端右側安裝有第二充氣裝置10,第一充氣裝置9與第二充氣裝置10均連接有排氣管道8,排氣管道8伸出立柱5的前端面,排氣管道8的前端安裝有端蓋7,端蓋7的側面與固定板6的上下端面均安裝有規(guī)則分布的連接頭12,排氣閥11安裝在端蓋7的頂端,連接管道13為連接頭12之間的導通結構,開關閥14的數(shù)目為三個,開關閥14安裝在連接頭12的中部,氣嘴17安裝在連接頭12的下端,氣嘴17的外徑大于包裝瓶的瓶口內徑,氣嘴17的頂端安裝有限位板15,限位板15的直徑大于包裝瓶的瓶口外徑,氣囊16安裝在氣嘴17的中間部上端,升降板4安裝在氣嘴17的正下方,升降板4的上端面設置有規(guī)則分布的防滑紋,升降板4的下端面中間部左右兩側均安裝有電動推桿2,電動推桿2的下端安裝有控制裝置1,控制裝置1固定在立柱5的前端面下端中部,支撐板3安裝在立柱5的后端面下端。
工作原理:使用時,將需要復位的包裝瓶放置在升降板4上,且包裝瓶的瓶口與氣嘴17處于同一豎直方向,電動推桿4推動升降板4向上移動,使氣嘴17插入包裝瓶內部,第一充氣裝置9對氣囊16進行充氣,氣囊16鼓起,電動推桿4推動升降板4向下移動,氣囊16迫使包裝瓶的瓶口緊緊貼在限位板15的下端面,氣囊16繼續(xù)充氣并起到密封包裝瓶瓶口的作用,第二充氣裝置10通過氣嘴17向包裝瓶的內部充入氣體,增大包裝瓶內部的大氣壓強,使包裝瓶凹陷的部位復位,最后,通過排氣閥11放出包裝瓶內部的氣體和氣囊中的氣體即可取下包裝瓶。
盡管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