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金屬樹脂復合體的熱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對金屬表面進行預處理,使金屬表面及其內部形成用于注塑的納米級微孔結構;
(2)將表面處理后的金屬置于模具中,設置模具溫度介于樹脂的玻璃化轉變溫度以上、熔融溫度以下,然后將樹脂的組合物注入模具中與金屬相結合,成型后得到金屬樹脂復合體;
(3)將金屬樹脂復合體留在模具中,模具維持步驟(2)中的溫度;
(4)對模具進行程序降溫,使得金屬樹脂復合體首先以低于50℃/min的速率從原有溫度降至玻璃化轉變溫度附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金屬樹脂復合體的熱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對模具進行程序降溫,使得所述金屬樹脂復合體首先以低于20℃/min的速率從原有溫度降至玻璃化轉變溫度附近。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金屬樹脂復合體的熱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對模具進行程序降溫,使得所述金屬樹脂復合體首先以低于10℃/min的速率從原有溫度降至玻璃化轉變溫度附近。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金屬樹脂復合體的熱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對模具進行程序降溫,使得所述金屬樹脂復合體首先以低于1℃/min的速率從原有溫度降至玻璃化轉變溫度附近。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金屬樹脂復合體的熱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對模具進行程序降溫,使得金屬樹脂復合體首先以低于50℃/min的速率從原有溫度降至玻璃化轉變溫度附近,然后以低于60℃/min的速率從玻璃化轉變溫度附近降至室溫。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金屬樹脂復合體的熱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樹脂為非晶態(tài)樹脂。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金屬樹脂復合體的熱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樹脂為PMMA、PS或PVC。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金屬樹脂復合體的熱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樹脂為PPS、PBT、PA6、PA66或PPA。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金屬樹脂復合體的熱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為鋁、鎂、銅、不銹鋼、鈦、鐵、鍍鋅板或黃銅。
10.一種金屬樹脂復合體,其特征在于它是采用權利要求1-9任一處理方法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