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梯轎廂逃生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電梯逃生結構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梯轎廂逃生結構。
【背景技術】
[0002]電梯的逃生結構是電梯產品中必不可缺的一個重要結構,現有的電梯的逃生結構通常是在電梯轎廂的轎頂開設逃生出口,然后在吊頂的天花板上設置可以活動的部分用于打開吊頂使搭載人員可以從該處到達逃生出口進行逃生,由于現有的國家標準以及行業(yè)標準中均沒有對這一結構提出明確的要求,使得大部分電梯廠家以及電梯配件廠家對該結構的重視程度不夠,從而導致實際產品中電梯的逃生功能因為吊頂結構的不合理設計導致形同虛設,其中主要出現的問題有以下幾種:第一,由于逃生出口通常會開設在電梯轎頂的中線一側而非正中,使得吊頂的可以活動的部分與逃生出口錯位,導致實際可以用來到達逃生出口的空間不足以使人通過;第二,電梯吊頂的最主要的、也是最復雜的結構件為照明系統(tǒng)的結構件,而現有技術的照明系統(tǒng)并沒有對吊頂天花板至逃生出口之間的空間進行合理回避,導致實際可以用來到達逃生出口的空間中阻擋物太多,增加了逃生救援的難度;第三,現有的電梯吊頂中通常采用的照明方式為使用日光燈管或者筒燈在吊頂的天花板上陣列分布的方案,這類方案導致在遇險時需要拆除這些照明用具后才能進行逃生,但是電梯內的人員通常手邊無工具無法進行快速拆除,而救援人員又很難從背面進行拆除,這使得救援或者逃生的難度都大幅提升。
[0003]如公開號為CN204737556U的實用新型專利所公開的一種轎廂吊頂逃生結構,包括電梯轎廂吊頂和設置在所述電梯轎廂吊頂上的逃生口,所述電梯轎廂吊頂設置有攀爬結構配合所述逃生口;所述攀爬結構包括設置在所述電梯轎廂吊頂上的固定攀爬結構和設置在所述電梯轎廂吊頂內的活動攀爬結構。該結構在實際使用時電梯轎廂吊頂翻下的角度很難到達預期設計,同時并未設計逃生通道上的照明結構進行回避設計,導致既是出現通道要通過也是不容易的,且照明系統(tǒng)本身帶電,也具有危險性。
【實用新型內容】
[0004]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電梯轎廂逃生結構,該結構通過在電梯吊頂的天花上設置可以活動的活動板,并且將照明系統(tǒng)結合到該活動板上或者設置在活動板的兩側邊沿的轎廂吊頂內的空間以使得在活動板被移開后照明系統(tǒng)不會阻擋逃生窗投影轎頂逃生口產生的逃生通道內的空間,同時對逃生口相對逃生窗之間的投射面積進行調整達到合理大小以保證人員的通過,這樣在活動板被移開后形成了一個沒有照明系統(tǒng)阻礙的逃生通道以到達確保逃生口功能無阻礙便捷實施的目的。
[0005]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電梯轎廂逃生結構,包括轎頂以及轎廂吊頂,所述的轎廂吊頂設置在所述轎頂的下方,所述轎頂上設置有逃生口,所述轎廂吊頂上至少設置一個逃生窗,所述的轎頂與所述轎廂吊頂之間設置有逃生通道,所述的逃生通道的水平方向截面面積等于所述逃生窗在所述逃生口上的投影面積;所述的逃生窗上設置有活動板,所述活動板上至少設置有一個用于將光線向轎廂內反射或者折射或者透射的導光部,所述轎廂吊頂的至少一側壁上設置有沿所述導光部平行于該處側壁的側邊延伸方向條形排布的光源。
[0006]由此,在逃生口與逃生窗之間形成一個特定的功能區(qū)域既逃生通道,而逃生通道的截面面積必定是在被逃生窗的面積所包括的,這就能保證在設計轎廂吊頂裝飾的時候能夠簡單的通過調整逃生窗相對逃生口的位置以及逃生窗的面積大小來保證逃生通道的截面大小,而不需要對逃生口也進行設計,這種方式方便了電梯配件廠的轎廂吊頂設計,使得電梯配件廠不會相對整機廠在逃生結構的設計上相對被動,同時采用在活動板上設置導光部,將光源沿導管部側邊間設置,這樣在活動板被移開后,光源必然是會被移出逃生通道的區(qū)域,保證了逃生通道不會被光源所阻擋。
[0007]結合技術方案,作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種優(yōu)選,與所述的逃生通道的水平方向截面面積相等的矩形的面積大于等于0.24m2?0.48m2。
[0008]由此,能保證一個逃生通道的截面大小內至少保證一個合理的身材范圍內的人體通過。
[0009]結合技術方案或第一種優(yōu)選方案,作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種優(yōu)選,與所述的逃生通道的水平方向截面面積相等的矩形的寬度大于等于0.4m~0.6m,長度大于等于0.6m~0.8m。
[0010]由此,設計成矩形大小配合優(yōu)選尺寸更加符合人體的截面為寬度大于厚度的特點,最有效地利用空間,而非通常設計中大量采用的圓形通道或者正方形通道。
[0011]結合技術方案,作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三種優(yōu)選,還包括用于驅動所述光源的驅動裝置,當所述活動板遮蓋所述逃生窗時所述的光源以及所述驅動裝置設置在所述逃生口在所述逃生窗上的投影區(qū)域外側。
[0012]由此,逃生通道的空間邊際就是投影區(qū)域的邊際,將光源及驅動裝置設置到該投影區(qū)域外結合技術方案本就可以在活動板被移開后得到一個沒有照明系統(tǒng)以及相關結構件阻礙的逃生通道。
[0013]結合技術方案,作為本實用新型的第四種優(yōu)選,所述的光源的發(fā)光面成條形。
[0014]結合技術方案,作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五種優(yōu)選,所述的光源為發(fā)光面為點狀的LED光源。
[0015]由此,能使用相對傳統(tǒng)照明光源來說需求電流與電壓更加低,需求輔助結構件更加少的光源,降低了觸碰照明系統(tǒng)后觸電的風險,提升了逃生的安全性。
[0016]結合本技術方案的第五種優(yōu)選方案,作為本實用新型的第六種優(yōu)選,所述的光源以發(fā)光面正對所述導光部方式設置在所述導光部至少一組相對側邊處。
[0017]由此,最大限度的將照明結構減薄,使得光源能維持在導光部的一個厚度區(qū)域內,從而減低吊頂整體的厚度,將逃生通道變短,減少逃生時,在吊頂內部的時間,提升逃生安全性,同時也因為吊頂變薄而使得轎廂能設計的更加矮節(jié)省了轎廂生產成本。
[0018]結合本技術方案的第六種優(yōu)選方案,作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七種優(yōu)選,設置在相對側邊處兩側的所述光源互相錯位設置。
[0019]由此,現有的led光源已經可以保證足夠的功率達到相對足夠遠的照明距離,所以錯位設置的方式一是可以節(jié)省燈珠,二是可以互相填補對側光源的半光區(qū),使得光源所出的光更加的均勻。
[0020]結合技術方案或第四種優(yōu)選方案或第五種優(yōu)選方案,作為本實用新型的第八種優(yōu)選,所述的導光部上設置有反射面,所述光源設置在所述反射面的兩側邊沿處的下方,且所述光源的出光方向傾斜向上,所述的反射面的最大出光角邊界與所述轎廂吊頂的頂部水平面所成的夾角α小于等于90°
[0021]由此,采用反射型的導光部的優(yōu)點使導光部僅僅需要一個放射面即可,從而使得導光部的厚度降低,既降低了活動板的厚度,同時將光源的設置位置移動到導光部之下,既移出了轎廂吊頂與轎頂之間的空間,使逃生通道內絕對不會出現照明裝置的同時進一步減小了轎廂吊頂的厚度。設置的夾角α的參數能保證轎廂內照明無死角。
[0022]結合技術方案或第四種優(yōu)選方案或第五種優(yōu)選方案或第六種優(yōu)選方案或第七種優(yōu)選方案,作為本實用新型的第八種優(yōu)選,所述的導光部上設置有折射介質部,所述的折射介質部的兩側邊沿處設置有所述光源,所述的折射介質部的最大出光角邊界與所述轎廂吊頂的頂部水平面所成的夾角α小于等于90°
[0023]由此,采用折射型的導光部相對反射型的導光部更加美觀,同時將光源設置在活動板上的結構也優(yōu)化的更加合理,使得照明裝置以及相關結構件與活動板連為一體,在移開活動板的同時也將照明裝置及相關結構件移出了逃生通道的區(qū)域。
[0024]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25]本實用新型擁有優(yōu)化電梯轎廂逃生結構,確保逃生結構的功能在需要時做到無阻礙實施的優(yōu)點,同時相對傳統(tǒng)吊頂結構更加美觀以及輕薄,有助于節(jié)省電梯轎廂設計的成本降低。
【附圖說明】
[0026]圖1為本實用新型第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27]圖2為本實用新型第二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28]圖中,1-轎頂;2-轎廂吊頂;3-逃生通道;101-逃生口 ; 201-逃生窗;202-活動板;203-光源;204-驅動裝置;2021-導光部。
【具體實施方式】
[0029]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30]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種實施例包括轎頂I以及轎廂吊頂2,轎廂吊頂2設置在轎頂I的下方,轎頂I上設置有逃生口 101,轎廂吊頂2上至少設置一個逃生窗201,設置原則是能保證至少一個逃生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