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的相對側上的一對驅動單元18-18’,且第二推進總成包括在車廂12的相對側上的一對驅動單元19-19’。在圖4的實施方案中,驅動單元18、18’、19和19’使用線性馬達實施。永久磁體74界定驅動單元18、18’、19和19’的連接到車廂12且隨車廂12—起行進的第一移動部分。定子繞組72界定驅動單元18、18’、19和19’的第二靜止部分,且可形成在安裝在井道14中的導軌16上。從控制器20到該對驅動單元18-18’和該對驅動單元19-19’的控制信號將運動施加到車廂12。
[0027]圖5描繪示例性實施方案中的自推進式電梯貨物升降機。在圖5中,第一車廂12包括具有驅動單元18和18’的第一推進總成。第二車廂12’包括具有驅動單元19和19’的第二推進總成。第一車廂12和第二車廂12’通過實體上連接車廂12和12’的耦接器80接合。從控制器20到該對驅動單元18-18’和該對驅動單元19-19’的控制信號將運動施加到車廂12和12’。
[0028]在圖2-5所示的實施方案中,每一推進總成包括一對驅動單元。應理解,單一驅動單元可在每一推進總成中使用,只要推進總成和引導系統(tǒng)可處置由具有在車廂的單一側上的驅動單元的系統(tǒng)引起的力矩即可。應注意,驅動單元18、18’、19和19’包括共同起作用以將運動提供到車廂12的兩個部分(例如,移動和靜止)。舉例來說,在圖4中,驅動單元18的第一移動部分(即,永久磁體72)耦接到車廂12,而驅動單元18的第二靜止部分(即,繞組72)安裝在井道中。還應注意,兩個驅動單元(例如,18和19)可與共同靜止部分(例如,定子17)共享且共同起作用。
[0029]圖6描繪示例性實施方案中的配置電梯車廂以用于貨物升降機操作的方法。過程在200處開始,其中配置車廂以用于貨物升降機操作。這可需要將第一推進總成和第二推進總成緊固到車廂,202處。或者,這可需要耦接兩個車廂以界定包括具有第一推進總成的第一車廂和具有第二推進總成的第二車廂的接合車廂,204處。在206處,將車廂用于貨物升降機應用,例如將驅動機或變壓器提升到井道的頂部(安全升降機應用)。應理解,可執(zhí)行其它貨物升降機操作,包括多種類型的安裝、維護和保養(yǎng)。在208處,重新配置車廂以用于乘客服務。這可需要移除第二推進總成(210處)或將形成接合車廂的車廂解耦(212處)。
[0030]實施方案通過經由驅動單元的自推進對的串聯連接增加車廂負載而實現貨物升降機操作。實施方案可用作用于運輸捆綁機器的貨物升降機,這排除需要使用大型起重機??墒褂萌魏畏N類的自推進式驅動單元。
[0031]實施方案還在施工過程中較早提供貨物升降機。一旦存在安裝在井道中的最小軌道長度,就可使用系統(tǒng)來運行且充當工作平臺用于所有后續(xù)安裝。不需要等待直到完全上升和驅動機處于使用電梯的適當位置。這允許其它建筑物施工工種在早得多、低得多的上升階段使用電梯。
[0032]本文使用的術語僅出于描述特定實施方案的目的,且不希望限制本發(fā)明。雖然已出于說明和描述的目的呈現本發(fā)明的描述,但其不希望為詳盡的或將本發(fā)明限于所公開的形式。本領域的一般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范圍和精神的情況下將了解至此未描述的許多修改、變化、更改、替代或等效布置。另外,雖然已描述本發(fā)明的各個實施方案,但應理解,本發(fā)明的方面可包括所描述實施方案中的僅一些實施方案。因此,本發(fā)明不應視為受以上描述限制,而是僅受所附權利要求書的范圍限制。
【主權項】
1.一種電梯系統(tǒng),其包括: 車廂,其經配置以行進穿過井道; 第一靜止驅動單元,其經配置以安裝在井道中, 第一可移動驅動單元,其經配置以功能上耦接到所述車廂且耦接到所述第一靜止驅動單元,以及 第二可移動驅動單元,其經配置以功能上耦接到所述車廂且耦接到所述第一靜止驅動單元。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系統(tǒng),其進一步包括: 第二靜止驅動單元,其經配置以安裝在井道中,以及 第三可移動驅動單元,單元,其經配置以功能上耦接到所述車廂且耦接到所述第二靜止驅動單元。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梯系統(tǒng),其進一步包括第四可移動驅動單元,所述第四可移動驅動單元經配置以功能上耦接到所述車廂且耦接到所述第二靜止驅動單元。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梯系統(tǒng),其中所述第一可移動驅動單元、所述第二可移動驅動單元、所述第三可移動驅動單元和所述第四可移動驅動單元中的至少一個安裝到所述車廂。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梯系統(tǒng),其進一步包括: 第二車廂,其經配置以行進穿過井道且耦接到所述車廂,且 其中所述第二可移動驅動單元和所述第四可移動驅動單元中的至少一個安裝到所述第二車廂。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系統(tǒng),其進一步包括: 電源,其耦接到所述車廂,所述電源為所述第一靜止驅動單元、所述第一可移動驅動單元或所述第二可移動驅動單元中的至少一個提供電力。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系統(tǒng),其中: 所述電源是耦接到所述車廂的電纜。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系統(tǒng),其中: 所述電源在所述井道中沿著軌道分布。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系統(tǒng),其中: 所述第一靜止驅動單元或所述第一可移動驅動單元中的至少一個包括磁性螺釘。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系統(tǒng),其中: 所述第一靜止驅動單元或所述第一可移動驅動單元中的至少一個包括線性馬達。11.一種用于電梯系統(tǒng)的貨物升降機,所述貨物升降機包括: 車廂,其用于在井道中行進; 第一推進總成,所述第一推進總成包括第一自推進式驅動單元、安裝在所述井道中的所述第一自推進式驅動單元的靜止部分,和安裝到所述車廂的所述第一自推進式驅動單元的移動部分;以及 第二推進總成,其功能上耦接到所述車廂,所述第二推進總成包括第二自推進式驅動單元、功能上耦接到所述車廂的所述第二自推進式驅動單元的移動部分,所述第二自推進式驅動單元的所述移動部分與所述第一自推進式驅動單元的所述靜止部分共同起作用。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用于電梯系統(tǒng)的貨物升降機,其中: 所述第二自推進式驅動單元的所述移動部分安裝到所述車廂。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電梯系統(tǒng)的貨物升降機,其中: 所述第一推進總成包括一對第一自推進式驅動單元,所述第一自推進式驅動單元的每一個的移動部分安裝到所述車廂。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用于電梯系統(tǒng)的貨物升降機,其中: 所述第二推進總成包括一對第二自推進式驅動單元,所述第二自推進式驅動單元的每一個的移動部分安裝到所述車廂。15.一種用于在電梯系統(tǒng)中提供貨物升降機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配置用于貨物升降機的車廂,所述配置包括: 獲得第一推進總成,所述第一推進總成包括第一自推進式驅動單元、安裝在井道中的所述第一自推進式驅動單元的靜止部分,和安裝到所述車廂的所述第一自推進式驅動單元的移動部分; 將第二推進總成功能上耦接到所述車廂,所述第二推進總成包括第二自推進式驅動單元、功能上耦接到所述車廂的所述第二自推進式驅動單元的移動部分,所述第二自推進式驅動單元的所述移動部分與所述第一自推進式驅動單元的所述靜止部分共同起作用; 將所述車廂作為貨物升降機操作;以及 配置所述車廂以用于乘客服務。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 將所述第二推進總成功能上耦接到所述車廂包括將所述第二自推進式驅動單元的所述移動部分安裝到所述車廂。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 配置所述車廂以用于乘客服務包括從所述車廂移除所述第二自推進式驅動單元的所述移動部分。18.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 將所述第二推進總成功能上耦接到所述車廂包括將所述第二自推進式驅動單元的所述移動部分安裝到第二車廂;以及將所述車廂耦接到所述第二車廂。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 配置所述車廂以用于乘客服務包括將所述車廂與所述第二車廂解耦。20.—種電梯系統(tǒng),其包括: 車廂,其經配置以行進穿過井道; 第一靜止驅動單元,其安裝在井道中; 第二靜止驅動單元,其安裝在井道中; 第一可移動驅動單元,其功能上耦接到所述車廂且耦接到所述第一靜止驅動單元,以及 第二可移動驅動單元,其功能上耦接到所述車廂且耦接到所述第一靜止驅動單元; 第三可移動驅動單元,其功能上耦接到所述車廂且耦接到所述第二靜止驅動單元;以及第四可移動驅動單元,其功能上耦接到所述車廂且耦接到所述第二靜止驅動單元。
【專利摘要】一種電梯系統(tǒng)包括:車廂,其經配置以行進穿過井道;第一靜止驅動單元,其經配置以安裝在井道中;第一可移動驅動單元,其經配置以功能上耦接到所述車廂且耦接到所述第一靜止驅動單元,以及第二可移動驅動單元,其經配置以功能上耦接到所述車廂且耦接到所述第一靜止驅動單元。
【IPC分類】B66B1/50, B66B11/00
【公開號】CN104968594
【申請?zhí)枴緾N201380072452
【發(fā)明人】T.P.維查克, R.N.法戈, M.J.哈德斯蒂
【申請人】奧的斯電梯公司
【公開日】2015年10月7日
【申請日】2013年2月6日
【公告號】EP2953880A1, WO2014123515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