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或者與輸運方向成角度延伸的旋轉軸線,用于支承定義輸送帶的唯一整體的柔性輸送措施(40)的回行段(40a)o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這樣設置至少一支承輪或支承輥(50),它使定義輸送帶的唯一整體的柔性輸送措施(40)的回行段(40a)通過指向抽吸側(52a)的內(nèi)側面頂靠在至少一支承輪或支承輥(50)上。
7.如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許多在輸運方向(A)上位于前后的和/或橫交于輸運方向(A)并排的支承輪或支承輥(50)。
8.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在唯一整體的柔性輸送措施(40)里面至少分段地在抽吸裝置(52)的抽吸側(52a)的有效范圍里面用于產(chǎn)生指向外側面且基本橫交于輸運方向(A)延伸的拱曲的措施。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中在輸運方向(A)上觀察在逆著敷設的進入端(30a)上并且在順著敷設的排出端(30b)上分別設有用于使輸送措施布局圍繞轉向軸線(42a)轉向的轉向措施(42)并且抽吸裝置(52)的抽吸側(52a)位于這兩個轉向措施(42)之間,其特征在于,至少一轉向措施具有許多在輸送帶整個寬度(X)上并且基本橫交于輸運方向(A)并排的且形成用于產(chǎn)生拱曲的措施的輥(42-1,42-o),所述輥具有橫交于或者與輸運方向成角度延伸的旋轉軸線,其中這樣布置和構成輥(42-1,42-o),使得至少一圓周段與轉向軸線(42-0)的距離在外置的輥(42-0)中小于在內(nèi)置的輥(42-1)中。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旋轉軸線與轉向軸線(42-a)的距離在內(nèi)置的輥(42-1)中大于在外置的輥(42-0)中,其中所述輥(42-1,42-o)具有基本圓柱形的形 狀。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外置輥(42-0)的旋轉軸線相對于轉向軸線(42-a)這樣傾斜,使其距離在朝向內(nèi)置輥(42-1)的方向上加大。
12.如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輥(42-1,42-0)具有基本相同的半徑。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輥的旋轉軸線基本相互對中并且與轉向軸線相互重合或者平行于轉向軸線延伸,并且這樣構成輥,使其半徑向著內(nèi)置的輥加大。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置的輥具有錐形的形狀并且所述內(nèi)置的輥具有基本圓柱形的形狀。
15.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設有機架(46),它具有導向措施(42,44),用于連續(xù)地環(huán)繞導引唯一整體的柔性輸送措施(40)并且在兩端通過支承軸承(56,58)以基礎間距支承,兩個橫交于輸運方向(A)相互間隔的支承軸承(56,58)中第一支承軸承(56 )可拆卸地安置在機架(46 )上,并且這樣設計第二支承軸承(58 )的尺寸,它在去掉第一支承軸承(56)以后至少暫時以基礎間距固定機架(46)并由此承擔單端支承軸承的功能,并且這樣構成機架(46),在去掉第一支承軸承以后唯一整體的柔性輸送措施能夠橫交于輸運方向(A)從機架(46)上在設有第一支承軸承(56)那一側上取下來。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吸裝置(52)設置在機架(46)里面。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46)形成用于抽吸裝置(52)的外殼。
18.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吸裝置(52)在其抽吸偵Ij (52a)上分成許多在輸運方向(A)上前后的分段和/或橫交于輸運方向(A)并排的分段,其抽吸力可以相互獨立地調(diào)整。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吸裝置具有至少一抽吸箱,它被分成多個在輸運方向上前后的腔室和/或橫交于輸運方向并排的腔室,其中每個腔室形成一個分段,具有相互獨立調(diào)節(jié)的抽吸力。
20.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唯一整體的柔性輸送措施(40)的外側面形成其頂面(40a),在其上可以平放平面物件(55)。
21.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具有底座(62),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62)由花崗巖制成,最好由花崗巖塊或花崗巖板形成。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62)具有基本平面的用于平放在基礎上的底面和用于支承抽吸裝置(52)和輸送措施布局(40)的頂面。
23.如權利要求21或22所述的裝置,具有機架,在其上支承抽吸裝置(52)和輸送措施布局(40 ),其特征在于,在底座(62 )里面加工出基本在輸運方向上延伸的、縱向定義的基準面(64),用于機架(46)的確定取向。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準面(64)在底座(62)的側邊緣上形成或者由在底座(62)中加工出來的臺階形成。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46)配有至少一確定定位的止擋(66)、最好至少兩個確定定位的止擋,它或它們?yōu)榱藱C架(46)的確定取向與基準面(64)接觸。
26.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帶這樣構成,其寬度(X)允許同時接收至少兩個橫交于輸運方向(A)并排的平面物件(55)。
27.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抽吸裝置(52)抽吸側(52a)的有效范圍里面形成至少兩個橫交于輸運方向(A)并排的輸送帶。
28.—種紙加工業(yè)的設備,用于加工平面物件、尤其是紙張或類似制品,并且用于匯集平面物件成疊摞、尤其是書籍,具有用于裁切平面物件的切割站(20,24),形成至少兩排在輸運方向(A)上移動的且橫交于輸運方向(A)并排的平面物件,并且具有形成疊摞站,其特征在于,一個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30)順著設置在切割站后面并且逆著設置在形成疊摞站(32)前面,用于使至少兩排并排的平面物件(55)從切割站(20,24)輸運到形成疊摞站(32)。
29.如權利要求23和28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準面(64)同樣用于確定的調(diào)整和布置切割站(20,24)和/或形成疊摞站(32)。
30.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站(20,24)和/或形成疊摞站(32)配有至少一確定定位的止擋、最好至少兩個相互間隔的確定定位的止擋,它或它們?yōu)榱舜_定的調(diào)整和布置站點與基準面接觸。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輸運平面物件、尤其紙張的抽吸輸送裝置,最好在紙加工業(yè)設備的從切割站到形成疊摞站的路徑上,具有抽吸裝置,它具有抽吸側(52a),在其上產(chǎn)生負壓,并且具有連續(xù)回轉的柔性的輸送措施布局,它由配有小孔的、柔性的扁平材料制成并且具有內(nèi)側,通過它使輸送措施布局在抽吸裝置的抽吸側(52a)上沿著運動,并且具有外側,用于在抽吸裝置抽吸側(52a)的有效范圍中接收平面物件,在那里輸送措施布局在輸運方向上運動,其中這樣構成抽吸裝置和輸送措施布局,在抽吸裝置抽吸側(52a)的有效范圍中定義至少一輸送帶,具有橫交于輸送方向(A)的寬度(X)。本發(fā)明的特征在于,所述輸送措施布局由連續(xù)環(huán)繞的、唯一整體的柔性輸送措施(40)形成,其兩個在輸運方向(A)上延伸的側邊緣(40a)相互間具有距離,它至少與輸送帶的整個寬度(X)一樣大,由此使唯一整體的柔性輸送措施(40)至少在輸送帶的整個寬度上延伸。
【IPC分類】B65H27-00, B65H29-24, B65H35-00
【公開號】CN104718147
【申請?zhí)枴緾N201380033729
【發(fā)明人】F.赫佩爾
【申請人】威爾-彭科有限責任公司
【公開日】2015年6月17日
【申請日】2013年4月25日
【公告號】CA2870782A1, DE102012206847A1, EP2841365A1, US20150096415, WO2013160399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