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香煙自代火柴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改進的香煙,特別是將香煙和火柴二者合一的香煙。
現有香煙和火柴完全是分開的,如果要吸煙,就必須令外備有火柴,這樣從攜代到使用都很不方便。
本發(fā)明的任務是將在生活中互相依賴,而又是分開的香煙和火柴組成一體。
本發(fā)明是這樣完成任務的,在現有普通香煙內外包裝紙之間,按裝上火柴梗,磷面帶,火柴頭,襯板等就組成本發(fā)明香煙自代火柴。
以下將結合附圖對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圖1是本發(fā)明具體結構基本視圖。
圖2是圖1香煙盒沿A-A線的剖視圖。
參照圖1圖2本發(fā)明是在香煙的外包裝紙(1)和內包裝紙(6)之間,按裝上火柴梗(2),火柴頭(3),磷面帶(4),襯板(5)。當須要吸煙而點燃火柴時,用一只手壓在磷面帶(4)外面,使外包裝紙(1)與襯板(5)之間有一定壓力,然后用另一只手捏緊火柴梗(2)的上端用力向上將火柴梗(2)拉出盒外,當火柴頭(3)與磷面帶(4)互相摩擦,使火柴頭(3)在香煙盒外進行燃燒以達到本發(fā)明的目的。
權利要求
1.本發(fā)明是在普通香煙盒上,按裝上可以點燃香煙的一種改進火柴,其特征是在普通香煙盒的外包裝紙(1)和內包裝紙(6)之間,按裝上火柴梗(2),火柴頭(3),磷面帶(4),襯板(5)等,可以點燃香煙的火柴。
2.根據權利1所述,其特征是在襯板(5)上刷有磷面帶(4)。
3.根據權利1所述,其特征是火柴梗(2)、火柴(3)、磷面帶(4)、襯板(5)的組合。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是改進了普通香煙,它是在香煙的內外包裝紙之間夾上火柴梗和襯板,磷面帶、火柴頭,使之組成一個攜帶使用都非常方便的香煙自代火柴。
文檔編號B65D85/10GK1106354SQ9411361
公開日1995年8月9日 申請日期1994年11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1994年11月19日
發(fā)明者韓冰 申請人: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