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展示酒瓶,包括瓶體和瓶塞,其特征在于,所述瓶體具有從下向上依次連接的瓶身、瓶頸和瓶嘴,所述瓶身上開設有通槽,所述通槽的槽口朝下,且所述通槽長度方向的兩端與外部連通,所述通槽的槽底具有底壁,所述通槽寬度方向的兩側(cè)分別具有槽壁,所述底壁和所述槽壁共同將所述通槽和所述瓶身的內(nèi)腔分隔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展示酒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瓶嘴具有瓶口,所述瓶頸具有用于連通所述瓶口和所述內(nèi)腔的出酒通道,所述瓶塞穿插在所述出酒通道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展示酒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壁上開設有與所述通槽相互連通的穿孔,所述穿孔位于所述出酒通道的正下方,所述瓶塞同時穿插在所述出酒通道和所述穿孔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展示酒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壁遠離所述通槽的一側(cè)設置有豎直布置的內(nèi)管,所述內(nèi)管的內(nèi)孔與所述穿孔同軸布置且兩者的孔徑相同。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展示酒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酒通道的橫截面最大輪廓直徑大于所述穿孔的孔徑,所述瓶塞包括穿插在所述出酒通道上的第一塞體和穿插在所述穿孔上的第二塞體,所述內(nèi)管與所述瓶頸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第一塞體的長度。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展示酒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瓶塞為回轉(zhuǎn)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