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貨物提升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貨物提升設備。
背景技術:
目前在工廠中,上下搬運貨物是依靠人工來完成,不僅效率低下,還比較辛苦,不僅浪費時間,還浪費人力,也有部分工廠采用升降機來提升貨物,但是用升降機的結構較為復雜,成本較高,并且在運送貨物時機械難以對運送貨物質量及數(shù)量難以統(tǒng)計,并且運送非常的不方便。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貨物提升設備,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運送貨物質量及數(shù)量難以統(tǒng)計和運送非常的不方便等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貨物提升設備,包括裝置本體、支腿、控制板、電動機和鋼絲繩;所述裝置本體四周安裝有支腿,所述支腿之間通過橫架互相連接,且橫架上側安裝有控制板,所述控制板上側安裝有運行開關,所述控制板上側安裝有控制器,所述裝置本體頂端安裝有防護外殼,且防護外殼內部安裝有電動機,所述電動機輸入端有蓄電池輸出端電性連接,所述電動機前端安裝有線圈,且線圈上側纏繞有鋼絲繩,所述鋼絲繩一端與固定板連接,所述鋼絲繩底端纏繞有滑輪,且滑輪底端安裝有掛鉤。
優(yōu)選的,所述裝置本體底端安裝有萬向輪和固定栓,且萬向輪與固定栓旋轉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裝置本體內部安裝有重力感應器和警報器,且重力感應器輸出端與警報器輸入端電性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支腿上側安裝有電動伸縮桿和調節(jié)器,且電動伸縮桿輸入端與調節(jié)器輸入端電性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控制板上側安裝有計數(shù)器,且計數(shù)器輸入端與重力感應器輸出端電性連接。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萬向輪可以對對提升的貨物進行移動,在不進行移動時可以通過固定栓對裝置本體進行固定,方便快捷,通過重力感應器可以提升的貨物進行測重,當重量較大,超過裝置本體能承擔的重量時可以通過警報器進行警報,防止裝置本體負壓工作,造成損壞,電動伸縮桿可以根據(jù)使用者的需要進行改變支腿的高度,方便對不同高度以及大小的貨物進行移動,通過計數(shù)器與重力感應器的結合可以對運送重量以及個數(shù)進行統(tǒng)計,方便進行記錄。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1-裝置本體;2-防護外殼;3-支腿;4-橫架;5-固定栓;6-萬向輪;7-蓄電池;8-電動機;9-線圈;10-固定板;11-警報器;12-重力感應器;13-鋼絲繩;14-控制板;15-運行開關;16-調節(jié)器;17-控制器;18-計數(shù)器;19-滑輪;20-電動伸縮桿;21-掛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貨物提升設備,包括裝置本體1、支腿3、控制板14、電動機8和鋼絲繩13;裝置本體1四周安裝有支腿3,支腿3之間通過橫架4互相連接,且橫架4上側安裝有控制板14,控制板14上側安裝有運行開關15,控制板14上側安裝有控制器17,裝置本體1頂端安裝有防護外殼2,且防護外殼2內部安裝有電動機8,電動機8輸入端有蓄電池7輸出端電性連接,電動機8前端安裝有線圈9,且線圈9上側纏繞有鋼絲繩13,鋼絲繩13一端與固定板10連接,鋼絲繩13底端纏繞有滑輪19,且滑輪19底端安裝有掛鉤21,裝置本體1底端安裝有萬向輪6和固定栓5,且萬向輪6與固定栓5旋轉連接,裝置本體1內部安裝有重力感應器12和警報器11,且重力感應器12輸出端與警報器11輸入端電性連接,支腿3上側安裝有電動伸縮桿20和調節(jié)器16,且電動伸縮桿20輸入端與調節(jié)器16輸入端電性連接,控制板1上側安裝有計數(shù)器18,且計數(shù)器18輸入端與重力感應器12輸出端電性連接。
具體使用方式:使用時打開運行開關15,打開控制器17通過電動機8將掛鉤21下放,再通過掛鉤1掛住貨物,進行升降,通過萬向輪6可以對對提升的貨物進行移動,在不進行移動時可以通過固定栓5對裝置本體1進行固定,方便快捷,通過重力感應器12可以提升的貨物進行測重,當重量較大,超過裝置本體1能承擔的重量時可以通過警報器11進行警報,防止裝置本體1負壓工作,造成損壞,電動伸縮桿20可以根據(jù)使用者的需要進行改變支腿3的高度,方便對不同高度以及大小的貨物進行移動,通過計數(shù)器18與重力感應器12的結合可以對運送重量以及個數(shù)進行統(tǒng)計,方便進行記錄。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