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紅酒包裝技術領域,具體屬于一種紅酒包裝盒。
背景技術:
葡萄酒的起源很悠遠,但是在歷史上,大部份的時候不是裝在希臘的雙耳陶瓶就是橡木桶里運輸和銷售。以玻璃瓶當容器的葡萄酒是十七世紀才開始普遍起來的。當玻璃瓶還是人工吹制的時代,每一瓶酒的容量大約700ml左右,大約是一個玻璃工人吹一口氣所吹出的瓶子大小,并沒有非常明確的統(tǒng)一容量,各地也多少有些不同,一直到1970年,歐盟建立葡萄酒瓶標準時設定為750ml,這個容量后來便成為葡萄酒瓶的國際標準尺寸。比標準瓶小的有五個尺寸,最常見的是375ml的半瓶裝,對酒量不大,或想試多種不同酒款,或剛好一個人用餐時,這樣的尺寸剛剛好。半瓶裝的葡萄酒價格通常已經接近標準瓶的三分之二,但是葡萄酒跟烈酒不同,開瓶之后很快就會壞掉,喝不完的,都是浪費,所以半瓶裝還是有存在價值。500ml是比較晚近才出現的容量,主要是因為一瓶太多半瓶太少而有的折衷辦法,不過,并不是非常普遍,甜酒因為每個人一次喝的量不多,比較常會有半公升裝的;無論半瓶和半公升裝的葡萄酒,瓶口與軟木塞的大小跟標準瓶沒有差太多,但酒的容量卻比較少,相對地,酒里滲入的氧氣就比較多,在儲存的過程有成熟比較快以及不較易保存的現象。如果是特意想要久藏之后再喝的珍釀最好還是避免買半瓶裝的,除非是像上好年份的阿爾薩斯產的選粒貴腐甜酒SGN以及河對岸的TBA等等,這些酒產量少,酒極濃縮,而且成熟的速度非常緩慢,除非是在人多的特別場合品嘗,否則買半瓶裝反而更合適。比半瓶更小一號的是200ml,大多用于量少昂貴的加拿大冰酒,另外比較普遍的是187ml,又稱為四分之一瓶,這樣的葡萄酒瓶最常出現在飛機上,因為尺寸太小,只能用金屬旋轉蓋封瓶,除了少數的香檳外,裝在這樣瓶子里的大多是產量大的平價酒款,適合早喝,不宜久放。至于超迷你的50ml則是最近才出現的牙簽級尺寸,幾乎只有加拿大冰酒采用這樣的瓶子,剛好一瓶等于一小杯的品嘗用容量;比標準瓶大的尺寸則大多是以750ml的偶數倍數計算,最常見的是兩瓶1.5L的Magnum。兩瓶裝的葡萄酒瓶比標準瓶更適合用來保存葡萄酒,是許多收藏家的最愛,不過因為裝瓶的成本比較貴,購買兩瓶裝以上的葡萄酒通常都會比直接買同容量的標準瓶來得昂貴。當然,如果是精彩的陳年佳釀,一瓶Magnum的價格也會超過兩瓶同年份的標準瓶的總和。幾乎所有香檳廠都說在Magnum瓶中進行瓶中二次發(fā)酵的香檳質量最好,所以如果人多需要兩瓶以上的香檳,可以優(yōu)先考慮買Magnum。不過,實情是雖然香檳瓶的尺寸有十種之多,但是一般香檳廠用來進行瓶中二次發(fā)酵的瓶型卻僅有兩種,除了標準瓶就只有Magnum,其它尺寸的香檳都不是用原瓶進行瓶中二次發(fā)酵,全是最后才分裝成的,所以,除非刻意要拿大尺寸來炫耀,750ml和1.5L才是香檳行家的首選尺寸。
但是現有的750ml酒瓶大多瓶身和瓶頸均比較細長,在運輸的過程中比較容易破碎。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了一種紅酒包裝盒,克服了現有技術的不足,在一個可折疊的硬紙板上設置對稱的酒瓶放置槽、握持孔、條形凹槽和若干鎖止孔,當硬紙板折疊后二側的酒瓶放置槽合并成一個完成的酒瓶狀腔體,可以完美的將酒瓶放置到酒瓶狀腔體內,握持孔和條形凹槽組合成一個柱狀的握持把手,方便搬運且不會膈手,同時結構簡單、制造成本低,適用范圍廣闊。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所采取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紅酒包裝盒,包括方形板,所述的方形板中間設有折彎槽,所述的方形板上位于折彎槽二側位置均設有握持孔和酒瓶放置槽,所述的二側的握持孔和側的酒瓶放置槽均以折彎槽為中心線對稱分布,所述的方形板沿折彎槽折彎后、二側的酒瓶放置槽合并成一個完成的酒瓶狀腔體。
進一步,所述的酒瓶放置槽包括瓶身和瓶頸,所述的二側的酒瓶放置槽其中一側瓶頸位置設有橢圓形凹槽。
進一步,所述的方形板上位于折彎槽二側位置還設有條形凹槽,所述的二側的條形凹槽以折彎槽為中心線對稱分布,所述的方形板沿折彎槽折彎后、二側的條形凹槽合并成一個完成的握持把手。
進一步,所述的方形板上位于折彎槽二側位置還設有若干個鎖止孔,所述的若干鎖止孔以折彎槽為中心線對稱分布在方形板。
進一步,所述的方形板為硬紙板或塑膠板。
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較,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效果如下:
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紅酒包裝盒,在一個可折疊的硬紙板上設置對稱的酒瓶放置槽、握持孔、條形凹槽和若干鎖止孔,當硬紙板折疊后二側的酒瓶放置槽合并成一個完成的酒瓶狀腔體,可以完美的將酒瓶放置到酒瓶狀腔體內,握持孔和條形凹槽組合成一個柱狀的握持把手,方便搬運且不會膈手,同時結構簡單、制造成本低,適用范圍廣闊。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折疊后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正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描述,但本發(fā)明不僅限于這些實例,在為脫離本發(fā)明宗旨的前提下,所為任何改進均落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如圖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紅酒包裝盒,包括方形板1,所述的方形板中間設有折彎槽2,所述的方形板1上位于折彎槽2二側位置均設有握持孔3和酒瓶放置槽5,所述的二側的握持孔3和側的酒瓶放置槽5均以折彎槽2為中心線對稱分布,所述的方形板1沿折彎槽折彎2后、二側的酒瓶放置槽5合并成一個完成的酒瓶狀腔體;所述的酒瓶放置槽包括瓶身和瓶頸,所述的二側的酒瓶放置槽其中一側瓶頸位置設有橢圓形凹槽51,便于拿酒瓶);所述的方形板1上位于折彎槽二側位置還設有條形凹槽4,所述的二側的條形凹槽4以折彎槽為中心線對稱分布,所述的方形板沿折彎槽折彎后、二側的條形凹槽4合并成一個完成的握持把手;所述的方形板1上位于折彎槽二側位置還設有若干個鎖止孔,所述的若干鎖止孔以折彎槽為中心線對稱分布在方形板;所述的方形板為硬紙板或塑膠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