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容器屏蓋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用于啤酒瓶的圓方形易拉蓋。
背景技術:
現有的啤酒瓶大多采用金屬沖壓制成,通常需借助開瓶器才能打開,很不方便,而且在瓶蓋上還覆蓋一層金屬紙,這不僅花費材料增加成本,而且該金屬紙散播后不易腐爛,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針對上述問題,專利公告號CN2500616Y公開了一種易開啟瓶蓋,可通過拉環(huán)直接將蓋體上的喇叭形開口沿開啟線拉開,相對現有需開瓶器開啟的啤酒瓶蓋其操作簡單、開啟方便,成本低廉。但是該易開啟瓶蓋由于蓋體和拉環(huán)均由鋅合金制作,其制造成本仍然較高,而且鋅合金拉環(huán)開啟操作的手感不佳,使用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和缺陷,提供一種圓方形易拉蓋,其采用與蓋體注塑連接的塑膠拉環(huán),能減少蓋體金屬用料,降低制造成本,而且開啟操作手感舒適,使用更為方便。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圓方形易拉蓋,包括圓形的蓋體,蓋體內層設有塑膠密封圈,蓋體的頂面上壓有倒八字形開啟刻痕,開啟刻痕延伸至蓋體的裙部邊緣,蓋體上沿開啟刻痕末端延伸有連接部,所述連接部注塑連接有方形的塑膠拉環(huán);塑膠拉環(huán)與連接部連接處設有限位凸塊,連接部彎折形成與所述限位凸塊配合的限位凹槽;注塑時,所述限位凸塊嵌設于所述限位凹槽內以防止塑膠拉環(huán)在拉力作用下與連接部脫離。
優(yōu)選的方案,所述連接部還設有與塑膠拉環(huán)配合的定位通孔,注塑時,塑膠拉環(huán)透過該定位通孔與連接部固定連接,連接更加牢固可靠。
所述連接部與蓋體的裙部連接處設有豁口,可從該豁口處順著倒八字形開啟刻痕將蓋體撕裂拉開。所述蓋體和所述連接部由鎂鋁合金材料制成,鎂鋁合金不易生銹,又能承受瓶裝壓力,無需覆蓋金屬紙,避免環(huán)境污染,而且強度較高,便于開啟刻痕的沖壓成型,還能進一步節(jié)省原料成本。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本實用新型將現有蓋體和拉環(huán)由鋅合金一體制成,改進為蓋體由金屬材質制成而拉環(huán)由塑膠材質采用注塑方式與蓋體連接于一體,這樣可以節(jié)省金屬材質用料,從而大幅降低制造成本;而且塑膠材質制成的塑膠拉環(huán)開啟手感舒適,使用更為方便,特別是采用圓形蓋體與方形塑膠拉環(huán)搭配的形狀,其整體造型美觀;使用時,只需用手指扣住塑膠拉環(huán),輕輕一拉,即可帶動連接部沿蓋體頂部的開啟刻痕撕裂開,塑膠密封圈也同時斷裂打開,實現瓶蓋開啟。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蓋體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蓋體的前視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塑膠拉環(huán)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塑膠拉環(huán)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中,1蓋體;2開啟刻痕;3連接部;4塑膠拉環(huán);5限位凸塊;6限位凹槽;7定位通孔;8豁口。
具體實施方式
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闡釋。
參見圖1-圖5,一種圓方形易拉蓋,包括圓形的蓋體1,蓋體1內層設有塑膠密封圈,蓋體1的頂面上壓有倒八字形開啟刻痕2,開啟刻痕2延伸至蓋體1的裙部邊緣,蓋體1上沿開啟刻痕2末端延伸有連接部3,所述連接部3注塑連接有方形的塑膠拉環(huán)4;塑膠拉環(huán)4與連接部3連接處設有限位凸塊5,連接部3彎折形成與所述限位凸塊5配合的限位凹槽6;注塑時,所述限位凸塊5嵌設于所述限位凹槽6內以防止塑膠拉環(huán)4在拉力作用下與連接部3脫離,增加塑膠拉環(huán)4與蓋體1連接部3的連接強度。
本圓方形易拉蓋將現有蓋體1和拉環(huán)由鋅合金一體制成,改進為蓋體1由金屬材質制成而拉環(huán)由塑膠材質采用注塑方式與蓋體1連接于一體,這樣可以節(jié)省金屬材質用料,從而大幅降低制造成本;而且塑膠材質制成的塑膠拉環(huán)4開啟手感舒適,使用更為方便,特別是采用圓形蓋體1與方形塑膠拉環(huán)4搭配的形狀,其整體造型美觀;使用時,只需用手指扣住塑膠拉環(huán)4,輕輕一拉,即可帶動連接部3沿蓋體1頂部的開啟刻痕2撕裂開,塑膠密封圈也同時斷裂打開,實現瓶蓋開啟。
進一步的,所述連接部3還設有與塑膠拉環(huán)4配合的定位通孔7,參見圖2,注塑時,塑膠拉環(huán)4透過該定位通孔7與連接部3固定連接,連接更加牢固可靠。所述連接部3與蓋體1的裙部連接處設有豁口8,參見圖3,可從該豁口8處順著倒八字形開啟刻痕2將蓋體1撕裂拉開。所述蓋體1和所述連接部3由鎂鋁合金材料制成,瓶蓋采用以周邊旋轉縮口封裝,封口操作簡便,鎂鋁合金不易生銹,又能承受瓶裝壓力,無需覆蓋金屬紙,避免環(huán)境污染,而且強度較高,便于蓋體1及開啟刻痕2的沖壓成型,還能進一步節(jié)省原料成本。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方式,故凡依本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范圍所述的構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變化或修飾,均包括于本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