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餐飲包裝容器技術領域,具體提供一種可伸縮式包裝容器。
背景技術:
方便面在保留了面條美味的同時,還籍以其易儲存、煮食或泡食方便的特點,解決了很多消費者在特殊環(huán)境及時段的吃飯問題,適合了多樣的消費人群,是消費者喜愛的食品之一。
然而,現(xiàn)有的用以包裝方便面的包裝容器多為不可折疊結構,體積大,這樣在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中都造成了不必要的空間浪費,增加了運輸和儲存成本。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克服上述缺陷,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伸縮式包裝容器,其具有折疊狀態(tài)和展開狀態(tài),既不影響使用;又可節(jié)省空間,利于運輸和儲存。
本實用新型為了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可伸縮式包裝容器,包括一用以盛裝物料的包裝容器本體,所述包裝容器本體為頂側開口的空心結構體,所述包裝容器本體包括本體基部、本體底部、以及一位于所述本體基部和本體底部之間的本體折疊部,其中,所述本體基部為上下兩側均呈開口狀的空心結構體,所述本體折疊部為上側開口且下側密閉的空心結構體,所述本體折疊部的上側與所述本體基部的下側相鉸接并且一體注塑成型;
所述本體底部與所述本體折疊部一體注塑成型并定位于所述本體折疊部的下側外壁上,另外在所述本體底部上還設置有防滑結構。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本體基部為圓桶狀、方盒狀結構中的任意一種;
所述本體折疊部上側的橫截面形狀與所述本體基部下側的橫截面形狀相匹配。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本體基部的厚度為0.9~1.2mm;
所述本體折疊部的厚度為0.3~0.5mm。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防滑結構為顆粒狀的防滑凸點、防滑凹坑、波浪形防滑紋路、直線形防滑紋路中的任意一種。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相較于現(xiàn)有技術,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包裝容器具有以下優(yōu)點:①所述包裝容器本體包括一上下兩側均呈開口狀且為空心結構體的本體基部、一本體底部、以及一上側開口下側密閉且為空心結構體的本體折疊部,所述本體折疊部位于所述本體基部和本體底部之間,且所述本體折疊部的上側與所述本體基部的下側相鉸接并且一體注塑成型,即為本體折疊部能夠相對本體基部回縮折疊和拔出展開,這樣既不影響使用,又可節(jié)省空間,利于運輸、儲存和使用,降低運輸和儲存成本。②本發(fā)明還在所述本體底部上設置有防滑結構,這樣便于將本體折疊部相對本體基部回縮折疊和拔出展開。③通過將所述本體基部的厚度優(yōu)控為0.9~1.2mm,將所述本體折疊部的厚度優(yōu)控為0.3~0.5mm,使所述本體基部和本體折疊部之間具有厚度差,這樣便可使包裝容器在具有折疊功能的同時,還能夠很好的確保包裝容器的強度及支撐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可伸縮式包裝容器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所述可伸縮式包裝容器在展開狀態(tài)下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所述可伸縮式包裝容器在折疊狀態(tài)下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結合附圖,作以下說明:
1—包裝容器本體; 10—本體基部;
11—本體折疊部;12—本體底部;
13—防滑結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參照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可伸縮式包裝容器,包括一用以盛裝物料(如方便面面餅)的包裝容器本體1,所述包裝容器本體1為頂側開口的空心結構體,所述包裝容器本體1包括本體基部10、本體底部12、以及一位于所述本體基部10和本體底部12之間的本體折疊部11,其中,所述本體基部10為上下兩側均呈開口狀的空心結構體,所述本體折疊部11為上側開口且下側密閉的空心結構體,所述本體折疊部11的上側與所述本體基部10的下側相鉸接并且一體注塑成型;本體折疊部能夠相對本體基部折疊,既不影響使用,又可節(jié)省空間,利于運輸、儲存和使用,降低運輸和儲存成本;
所述本體底部12與所述本體折疊部11一體注塑成型并定位于所述本體折疊部11的下側外壁上,另外在所述本體底部12上還設置有防滑結構13,便于將本體折疊部相對本體基部回縮折疊和拔出展開。
優(yōu)選的,所述本體基部10為圓桶狀、方盒狀結構中的任意一種;所述本體折疊部11上側的橫截面形狀與所述本體基部10下側的橫截面形狀相匹配。
優(yōu)選的,所述本體基部10的厚度為0.9~1.2mm,可進一步優(yōu)選為0.9~1.0mm;所述本體折疊部11的厚度為0.3~0.5mm,通過將所述本體基部和本體折疊部之間設計有厚度差,并對該厚度差進行優(yōu)控,這樣便可使包裝容器在具有折疊功能的同時,還能夠很好的確保包裝容器的強度及支撐性。
優(yōu)選的,所述防滑結構13為顆粒狀的防滑凸點、防滑凹坑、波浪形防滑紋路、直線形防滑紋路中的任意一種。除上述防滑結構外,還有多種其它防滑結構,在此不做詳述,但均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但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變型,這些改進和變型也應視為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