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平衡式船用拖鉤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了 一種船用拖鉤,特別是涉及了 一種平衡式船用拖鉤。
背景技術:
現有的船用拖鉤雖然帶有緩沖裝置,但是由于鉤子只是對拖船產生一個拉力,在拖船 所拖的重物(通常為大船)行走的過程中,拖船通常會拐彎或遇到風浪生產顛簸,這樣就 會使拖船產生偏斜,嚴,時,會導致拖船的傾斜或側翻。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克服現有的船用拖鉤會導致船體的傾斜或側翻的缺點,而提供一種平 衡式船用拖鉤,它能克服現有船用拖鉤的缺點。
為了實現本發(fā)明的目的,本發(fā)明通過以下方式實施
本發(fā)明的一種平衡式船用拖鉤,它包括鉤子和主承梁,其中它還包括導軌、左導 球、左副彈簧、左副導桿、左剪刀桿、右導球、右副彈簧、右副導桿、右剪刀桿、主導桿、 主彈簧和鷹形頸貫體,導軌裝在機艙棚后壁上,主承梁的一端與船的后端壁鉸接,另一端 固定在鷹形頸貫體上,在左副導桿和右副導桿的一端分別裝有左導球和右導球,在分別靠 近左導球的左副導桿和靠近右導球的右副導桿上分別裝有左副彈簧和右副彈簧,左副彈簧 和右副彈簧的一端分別壓住左導球和右導球,左副導桿和右副導桿分別裝在主承梁的左右 兩側,左導球和右導球分別在導軌上滑動,未裝有左副彈簧的左副導桿和未裝有右副彈簧 的右副導桿在它們的下部鉸接,左副導桿和右副導桿在另一端分別與左剪刀桿和右剪刀桿 的一端鉸接,左剪刀桿和右剪刀桿的下部均與主導桿鉸接,左剪刀桿、右剪刀桿和主導桿 的鉸接點在鷹形頸貫體內滑動,主導桿上裝有主彈簧,主導桿的一端與鉤子鉸接,主導桿 在鷹形頸貫體上滑動;
本發(fā)明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中所述導軌是一個圓弧,該圓弧的半徑大于左副導桿 或右副導桿的長度,小于左副導桿或右副導桿和左剪刀桿或右剪刀桿的長度之和的長度;
本發(fā)明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中所述左副導桿和右副導桿的一端分別穿過左副彈簧 和右副彈簧并伸入左導球和右導球中;本發(fā)明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中所述左副導桿的長度等于右副導桿的長度,左剪刀
桿的長度等于或右剪刀桿的長度;
本發(fā)明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中所述鷹形頸貫體的左右兩側分別裝有左滾輪和右滾 輪,左滾輪和右滾輪分別壓在左剪刀桿和右剪刀桿上;
本發(fā)明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中所述左副導桿和右副導桿通過連接銷在它們的下部 鉸接在一起;
本發(fā)明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中所述左剪刀桿和右剪刀桿的下部通過舌樁具均與主 導桿鉸接在一起;
本發(fā)明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中所述的左剪刀桿、右剪刀桿和主導桿的鉸接點在鷹 形頸貫體的槽口內移動;
本發(fā)明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中所述左副導桿和右副導桿在另一端分別通過兩個剪 刀桿銷與左剪刀桿和右剪刀桿的一端鉸接在一起;
本發(fā)明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中所述導軌的橫截面為圓弧型,左導球和右導球在導 軌上平滑滾動。
本發(fā)明的平衡式船用拖鉤與現有的船用拖鉤相比,由于本發(fā)明的平衡式船用拖鉤采用 了左副導桿、右副導桿、左剪刀桿、右剪刀桿和主導桿組成的菱形結構,將鉤子對拖船的 拉力轉化成左副導桿和右副導桿對導軌的壓力,使得拖船多受到左右平衡的兩個力的作 用,避免了拖船發(fā)生傾斜或側翻,它能有效改善拖船工的急牽穩(wěn)性,從而設計師在卑躬屈 膝船工總體設計時,就可以更多考慮適航性等性能。
圖l為本發(fā)明的平衡式船用拖鉤的俯向示意圖,為了簡化起見左副導肝、右副導桿、 左剪刀桿、右剪刀桿和主導桿只用單線表示,鷹形頸貫體只畫了大概輪廓; 圖2為本發(fā)明的平衡式船用拖鉤的正向示意圖; 圖3是圖2的A-A處鷹形頸貫體的橫截面剖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平衡式船用拖鉤包括鉤子10、主承梁16、導軌3、左導球11、 左副彈簧12、左副導桿13、左剪刀桿14、右導球4、右副彈簧5、右副導桿6、右剪刀桿 9、主導桿7、主彈簧8和鷹形頸貫體15,導軌3裝在機艙棚后壁2上,.主承梁16的一端 與船的后端壁1鉸接,另一端固定在鷹形頸貫體15上,在左副導桿13和右副導桿6的一
5端分別裝有左導球11和右導球4,在分別靠近左導球11的左副導桿13和靠近右導球4 的右副導桿6上分別裝有左副彈簧12和右副彈簧5,左副彈簧12和右副彈簧5的一端分 別壓住左導球11和右導球4,左副導桿13和右副導桿6的^端分別穿過左副彈簧12和右 副彈簧5并伸入左導球11和右導球4中,左副導桿13的長度等于右副導桿6的長度,左 剪刀桿14的長度等于或右剪刀桿9的長度。左副導桿13和右副導桿6分別裝在主承梁 16的左右兩側,左導球11和右導球4分別在導軌3上滑動,未裝有左副彈簧12的左副導 桿13和未裝有右副彈簧5的右副導桿6在它們的下部鉸接,左副導桿13和右副導桿6在 另一端分別與左剪刀桿14和右剪刀桿9的一端鉸接,左剪刀桿14和右剪刀桿9的下部均 與主導桿7鉸接,左剪刀桿14、右剪刀桿9和主導桿7的鉸接點在鷹形頸貫體15內滑動, 主導桿7上裝有主彈簧8,主導桿7的一端與鉤子10鉸接,主導桿7在鷹形頸貫體15上 滑動。導軌3是一個圓弧,該圓弧的半徑大于左副導桿13或右副導桿6的長度,小于左 副導桿13或右副導桿6和左剪刀桿14或右剪刀桿9的長度之和的長度,該圓弧半徑的選 擇取決于船體對重物的拉力,通常情況下,重物越重,拉力越大,圓弧的半徑越大。鷹形 頸貫體15的左右兩側分別裝有左滾輪20和右滾輪21 ,左滾輪20和右滾輪21分別壓在 左剪刀桿14和右剪刀桿9上。左剪刀桿14、右剪刀桿9和主導桿7的鉸接點在鷹形頸貫 體15的槽口22內移動。
如圖2所示,左副導桿13和右副導桿6通過連接銷17在它們的下部鉸接在一起。左 剪刀桿14和右剪刀桿9的下部通過舌樁具19均與主導桿7鉸接在一起。左副導桿13和 右副導桿6在另一端分別通過兩個剪刀桿銷18與左剪刀桿14和右剪刀桿9的一端鉸接在 一起。導軌3的橫截面為圓弧型,左導球11和右導球4在導軌2上平滑滾動。'
如圖3所示,左剪刀桿14和右剪刀桿9鉸接后在圖3所示的鷹形頸貫伴15的上部運 動,主導桿7在鷹形頸貫體15的下部移動,舌樁具19連接左剪刀桿14、右剪刀桿9和 主導桿7,它在鷹形頸貫體15的上部和下部之間的空間內移動。
工作原理
當使用本發(fā)明的平衡式船用拖鉤拉住重物(通常為大的船體)時,鉤子10鉤住重物, 拖船拖住重物向前移動,與鉤子10鉸接在一起的主導桿7受到拉力后被拉伸,主導桿7 在鷹形頸貫體15內移動,主導桿7將鉤子10的拉力通過鷹形頸貫體15傳遞給主承梁16, 由于主承梁16的一端與船的后端壁1鉸接,重物對鉤子10的拉力傳遞給了拖船。由于鉤 子10的拉力,主導桿7拉伸,與主導桿7鉸接在一起的左剪刀桿14和右剪刀桿9在左滾輪20和右滾輪21的擠壓下,左剪刀桿14和右剪刀桿9之間的夾角減小,由此使左副導 桿13和右副導桿6之間的夾角也減小,這時左導球11和右導球4分別沿著導軌3向中心 移動,由于導軌3的半徑大于連接銷17到導軌的垂直距離;因此左導球11和右導球4向 中心移動后,縮短了連接銷17到左導球11和右導球4與導軌3接觸點之間的距離,左副 彈簧12和右副彈簧5被同時壓縮,導軌3受到左導球11和右導球4的壓力,由于導軌3 安裝在拖船上,因此這時拖船受到了左導球11和右導球4給它的兩個對稱壓力和主承梁 16給它的一個拉力,這時無論拖船拐彎或由于風浪產生顛簸,左導球11和右導球4施加 到拖船上的壓力均相等,這樣就保證了拖船的平衡,使拖船不致產生傾^f或側翻。
以上描述是對本發(fā)明的解釋,不是對本發(fā)明的限定,本發(fā)明所限定的范圍參見權利要 求,在不違背本發(fā)明的精神的情況下,本發(fā)明可以作任何形式的修改。
權利要求
1. 一種平衡式船用拖鉤,它包括鉤子(10)和主承梁(16),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導軌(3)、左導球(11)、左副彈簧(12)、左副導桿(13)、左剪刀桿(14)、右導球(4)、右副彈簧(5)、右副導桿(6)、右剪刀桿(9)、主導桿(7)、主彈簧(8)和鷹形頸貫體(15),導軌(3)裝在機艙棚后壁(2)上,主承梁(16)的一端與船的后端壁(1)鉸接,另一端固定在鷹形頸貫體(15)上,在左副導桿(13)和右副導桿(6)的一端分別裝有左導球(11)和右導球(4),在分別靠近左導球(11)的左副導桿(13)和靠近右導球(4)的右副導桿(6)上分別裝有左副彈簧(12)和右副彈簧(5),左副彈簧(12)和右副彈簧(5)的一端分別壓住左導球(11)和右導球(4),左副導桿(13)和右副導桿(6)分別裝在主承梁(16)的左右兩側,左導球(11)和右導球(4)分別在導軌(3)上滑動,未裝有左副彈簧(12)的左副導桿(13)和未裝有右副彈簧(5)的右副導桿(6)在它們的下部鉸接,左副導桿(13)和右副導桿(6)在另一端分別與左剪刀桿(14)和右剪刀桿(9)的一端鉸接,左剪刀桿(14)和右剪刀桿(9)的下部均與主導桿(7)鉸接,左剪刀桿(14)、右剪刀桿(9)和主導桿(7)的鉸接點在鷹形頸貫體(15)內滑動,主導桿(7)上裝有主彈簧(8),主導桿(7)的一端與鉤子(10)鉸接,主導桿(7)在鷹形頸貫體(15)上滑動。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3)是一個圓弧, 該圓弧的半徑大于左副導桿(13)或右副導桿(6)的長度,小于左副導桿(13)或右副 導桿(6)和左剪刀桿(14)或右剪刀桿(9)的長度之和的長度。 -
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副導桿(13)和右副 導桿(6)的一端分別穿過左副彈簧(12)和右副彈簧(5)并伸入左導球(11)和右導球(4)中。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副導桿(13)的長度 等于右副導桿(6)的長度,左剪刀桿(14)的長度等于或右剪刀桿(9)的長度。
5.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特征在于所述鷹形頸貫體(15)的左 右兩側分別裝有左滾輪(20)和右滾輪(21),左滾輪(20)和右滾輪(21)分別壓在左 剪刀桿(14)和右剪刀桿(9)上。
6.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副導桿(13)和右副 導桿(6)通過連接銷(17)在它們的下部鉸接在一起。
7.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剪刀桿(14)和右剪 刀桿(9)的下部通過舌樁具(19)均與主導桿(7)鉸接在一起。
8.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剪刀桿(14)、右剪 刀桿(9)和主導桿(7)的鉸接點在鷹形頸貫體(15)的槽口 (22)內移動。
9.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副導桿(13)和右副 導桿(6)在另一端分別通過兩個剪刀桿銷(18)與左剪刀桿(14)和右剪刀桿(9)的一 端鉸接在一起。
10. 如權利要求1至9所述的任一權利要求的平衡式船用拖鉤,其特征在于所述 導軌(3)的橫截面為圓弧型,左導球(11)和右導球(4)在導軌(2)上平滑滾動。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平衡式船用拖鉤包括鉤子、主承梁、導軌、左導球、左副彈簧、左副導桿、左剪刀桿、右導球、右副彈簧、右副導桿、右剪刀桿、主導桿、主彈簧和鷹形頸貫體,主承梁一端與船的后端壁鉸接,另一端固定在鷹形頸貫體上,在左副導桿和右副導桿的一端分別裝有左導球和右導球,在分別靠近左導球的左副導桿和靠近右導球的右副導桿上分別裝有左副彈簧和右副彈簧,左副彈簧和右副彈簧的一端分別壓住左導球和右導球,左副導桿和右副導桿分別裝在主承梁的左右兩側,左導球和右導球分別在導軌上滑動,左副導桿和右副導桿在另一端分別與左剪刀桿和右剪刀桿一端鉸接,左剪刀桿和右剪刀桿的下部均與主導桿鉸接,主導桿上裝有主彈簧,主導桿的一端與鉤子鉸接。
文檔編號B63B21/62GK101468714SQ20081008427
公開日2009年7月1日 申請日期2008年3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3月28日
發(fā)明者飛 韓, 韓先鋒 申請人:韓先鋒;韓 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