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后車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電瓶車【技術領域】,尤其涉及電瓶車后車架。通過對稱設置的兩根主管,兩根主管底部通過平叉連接,兩根主管中部通過后座架連接;所述平叉右端通過平叉接片連接;所述主管從下到上依次為下支撐管,以及沿下支撐管的軸向延伸線為基準朝向前方向彎折的上支撐管,所述上支撐管端部設有水平部,所述兩根主管水平部的端部連接第一“U”形架;所述后座架包括兩斜管,所述兩斜管一端分別連接在同側的上支撐管上,且兩斜管另一端連接第二“U”形架;所述兩上支撐管底部與第二“U”形架之間連接有彎管;所述平叉兩側與同側的彎管之間通過減震器連接;實現后車架增大鞍座使用空間,提高減震效果,且外形美觀。
【專利說明】電瓶車后車架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瓶車【技術領域】,尤其涉及電瓶車后車架。
【背景技術】
[0002]目前電瓶車成為人們出行普遍的交通工具,目前電瓶車品種繁多,設計新穎,但是還存在下列缺點:1)由于目前電瓶車架上對用于放置腳部的空間設計上略小,使得腳大的人們,將腳放置在擱腳板舒適度欠佳,2)車架結構較為單一,不夠美觀,3)由于電瓶車整體的長度是一定的,同時又設計了鞍座與后座,導致鞍座長度過小或后座長度過小,使人們使用時舒適度欠佳,4)目前電瓶車減震效果欠佳,尤其是對于后座的減震。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增大鞍座空間,提高減震效果,且外形美觀的電瓶車后車架。
[0004]實現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5]電瓶車后車架,所述后車架包括對稱設置的兩根主管,兩根主管底部通過平叉連接,兩根主管中部通過后座架連接;所述平叉右端通過平叉接片連接,該平叉接片的端面上連接兩根主管;所述主管從下到上依次為傾斜的下支撐管,以及沿下支撐管的軸向延伸線為基準朝向前方向彎折的上支撐管,所述上支撐管端部設有向后延伸的水平部,所述水平部與上支撐管之間為圓弧過渡部,所述兩根主管水平部的端部連接第一“U”形架;所述后座架包括兩斜管,所述兩斜管一端分別連接在同側的上支撐管上,且兩斜管另一端連接第二“U”形架;所述兩斜管與第二“U”形架之間為圓弧過渡部;所述兩上支撐管底部與第二“U”形架之間連接有彎管;所述平叉兩側與同側的彎管之間通過減震器連接。
[0006]所述兩根主管的水平部與后座架的圓弧過渡部之間均通過弧形的支撐管連接。由于設有弧形的支撐管,支撐管可對水平部提供支撐力,使水平部不容易受力變形。
[0007]所述第二“U”形架包括弧形管、兩根前端內部為中空結構的水平管,所述弧形管兩端設有可在水平管前端內滑動的伸縮管。由于弧形管兩端設有伸縮管,并可在水平管內滑動;當需要放置貨物時,可將弧形管的伸縮管從水平管內拉出;當不需要放置貨物時,可將伸縮管再次放入水平管內。
[0008]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通過兩下支撐管均傾斜,實現增加使用者腳部放置的空間。
[0009]2)通過沿下支撐管的軸向延伸線為基準朝向前方向彎折的上支撐管,以及上支撐管上方的圓弧過渡部,該設計不僅美觀,而且更符合人體工程學,在電瓶車行駛過程中還可減少阻力。
[0010]3)由于上支撐管端部設有向后延伸的水平部,而水平部與上支撐管之間采用的圓弧過渡部,該圓弧過渡部增加了水平部的橫向長度,其中水平部頂面用于連接電瓶車鞍座;此時在不縮小后座架的橫向長度的同時,增加水平部橫向長度等于間接的增加了電瓶車鞍座橫向長度,使人們坐在鞍座上的空間更大更舒適。
[0011]4)由于減震器連接在彎管上與后座架、上支撐管并沒有直接的接觸,可有效緩解電瓶車行駛過程中的震動。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通過下面結合附圖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前述的和其他的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將變得顯而易見。
[0013]其中:圖1為本實用新型第一種實施方式結構示意圖;
[0014]圖2為本實用新型主管正面結構示意圖;
[0015]圖3為本實用新型第二種實施方式結構示意圖;
[0016]圖4為本實用新型第三種實施方式結構示意圖;
[0017]圖5為本實用新型第四種實施方式結構示意圖;
[0018]附圖中,I為主管,2為平叉接片,3為后座架,5為下支撐管,6為上支撐管,7為水平部,8為第一 “U”型架,9為斜管,10為第二 “U”型架,11為彎管,12為支撐桿,13為減震器,14為吊耳式安裝座,15為支撐管,16為弧形管,17為水平管,18為伸縮管。
【具體實施方式】
[0019]本實用新型第一種實施方式,參見圖1-圖2所示,電瓶車后車架,所述后車架包括對稱設置的兩根主管I,兩根主管底部通過平叉連接2,兩根主管中部通過后座架3連接;所述平叉右端通過平叉接片連接,該平叉接片的端面上連接兩根主管;所述主管從下到上依次為傾斜的下支撐管5,以及沿下支撐管的軸向延伸線為基準朝向前方向彎折的上支撐管6,所述上支撐管端部設有向后延伸的水平部7,所述水平部7與上支撐管之間為圓弧過渡部,所述兩根主管水平部的端部連接傾斜的第一 “U”形架8 ;所述后座架包括兩斜管,所述兩斜管一端分別連接在同側的上支撐管上,且兩斜管另一端連接水平的第二 “U”形架10 ;所述兩斜管與第二“U”形架10之間為圓弧過渡部;所述兩上支撐管底部與第二“U”形架10之間連接有彎管11 ;所述平叉兩側的支撐桿與同側的彎管11之間通過減震器13連接。
[0020]由于主管傾斜的下支撐管,以及沿下支撐管的軸向延伸線為基準朝向前方向彎折的上支撐管(圖1中單根下支撐管與單根上支撐管呈類“〈”形;圖2中兩下支撐管與兩上支撐管呈類“V”形),由于兩下支撐管均傾斜,可以增加使用者腳部放置的空間(下支撐管前方為電瓶車擱腳板)O通過沿下支撐管的軸向延伸線為基準朝向前方向彎折的上支撐管,以及上支撐管上方的圓弧過渡部(所述圓弧過渡部與其連接的上支撐管呈流線型),該設計不僅美觀,而且更符合人體工程學,在電瓶車行駛過程中在減少阻力。由于上支撐管端部設有向后延伸的水平部,而水平部與上支撐管之間采用的圓弧過渡部增加了水平部的橫向長度,其中水平部頂面用于連接電瓶車鞍座;此時在不縮小后座架的橫向長度的同時,增加水平部橫向長度等于間接的增加了電瓶車鞍座橫向長度,使人們坐在鞍座上的空間更大更舒適。由于兩上支撐管底部與后座架第二“U”形架之間連接有彎管;所述平叉兩側的支撐桿與同側的彎管11之間均連接有減震器13,由于減震器連接在彎管上與后座架、上支撐管并沒有直接的接觸,可有效緩解電瓶車行駛過程中的震動,且減震器與彎管的連接點位于彎管的中央,可以有效的分散震動時減震器傳遞給彎管的應力,使減震效果更好。由于采用傾斜的第一“U”形架;可當靠背使用,方便坐在鞍座上的使用者休息。
[0021]由于彎管采用管狀與減震器直接連接較為不方便,而且直接連接在彎管側面不僅連接固定效果差,而且會影響減震器的減震效果;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第二種實施方式,參見圖3所示,所述減震器通過吊耳式安裝座與平叉連接,所述減震器通過吊耳式安裝座14與彎管連接。由于減震器兩端均通過吊耳式安裝座分別連接在彎管和平叉支撐桿上,不僅結構簡單,而且安裝和拆卸減震器均十分方便;還不會影響減震效果。
[0022]由于主管的水平部較長當受力過大時,會導致水平部彎曲變形,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第三種實施方式,參見圖4所示,所述兩根主管的水平部與后座架的圓弧過渡部之間均通過弧形的支撐管連接。由于設有弧形的支撐管15,支撐管可對水平部提供支撐力,使水平部不容易受力變形。
[0023]由于后座架用于安裝后座,并沒有放置貨物的貨架,導致電瓶車上需要放置貨物時,十分不便,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第四種實施方式,參見圖5所示,所述第二 “U”形架包括弧形管16、兩根前端內部為中空結構的水平管17,所述弧形管兩端設有可在水平管前端內滑動的伸縮管18。由于弧形管兩端設有伸縮管,并可在水平管內滑動;當需要放置貨物時,可將弧形管的伸縮管從水平管內拉出;當不需要放置貨物時,可將伸縮管再次放入水平管內;所述伸縮管可通過螺紋連接或螺釘連接固定。
[0024]優(yōu)選的,除了螺紋連接或螺釘連接的可拆卸連接方式外,還可以在水平管前端內壁面上設有至少一條滑槽,所示伸縮管外回轉面上設有與滑槽配合使用的滑軌(條形凸緣);所述水平管內壁面滑槽的兩端均設有開口 ;所述伸縮管端部設有與開口配合使用的凸緣。通過滑槽與滑軌的配合,增加伸縮管抽出和放入水平管的導向作用;又通過開口與凸緣的配合使用,固定伸縮管的位置。
[0025]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所述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即公開范圍內,仍可作一些修正或改變,故本實用新型的權利保護范圍以權利要求書限定的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電瓶車后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車架包括對稱設置的兩根主管,兩根主管底部通過平叉連接,兩根主管中部與后座架連接;所述平叉右端通過平叉接片連接,該平叉接片的端面上連接兩根主管;所述主管從下到上依次為傾斜的下支撐管,以及沿下支撐管的軸向延伸線為基準朝向前方向彎折的上支撐管,所述上支撐管端部設有向后延伸的水平部,所述水平部與上支撐管之間為圓弧過渡部,所述兩根主管水平部的端部連接第一“U”形架;所述后座架包括兩斜管,所述兩斜管一端分別連接在同側的上支撐管上,且兩斜管另一端連接第二“U”形架;所述兩斜管與第二“U”形架之間為圓弧過渡部;所述兩上支撐管底部與第二 “U”形架之間連接有彎管;所述平叉兩側與同側的彎管之間通過減震器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瓶車后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兩根主管的水平部與后座架的圓弧過渡部之間均通過弧形的支撐管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瓶車后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U”形架包括弧形管、兩根前端內部為中空結構的水平管,所述弧形管兩端設有可在水平管前端內滑動的伸縮管。
【文檔編號】B62K11/02GK203975079SQ201420292362
【公開日】2014年12月3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6月3日
【發(fā)明者】蘆欣興 申請人:常州市銘鼎車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