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動車遮陽防雨棚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車遮陽防雨棚,屬于電動車領域。
背景技術(shù):
電動車不用人力,騎車輕便,又能穿過小巷,外型也比較美觀, 特別適合婦女使用,所以得到較快的發(fā)展。但電動車與自行車一樣, 沒有擋雨遮陽的頂棚,雨天需要披著雨衣,使用麻煩,透氣性差;在 炎熱的陽光下曝曬很辛苦,如果戴草帽容易被風刮走,戴著陽傘單手 扶車不安全。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克服已有技術(shù)的缺點,提供一種減少雨
水侵襲,避免陽光曝曬,減輕辛苦的電動車遮陽防雨棚。
本實用新型電動車遮陽防雨棚的技術(shù)方案是其特征在于包括連 接在電動車前車架上的連接件和安裝在電動車后尾架上的支架,在連 接件與支架的上頭連接塑料頂棚,塑料頂棚的前端制有玻璃框安裝玻 璃。
本實用新型電動車遮陽防雨棚,通過連接件和支架將塑料頂棚安 裝在電動車前車架與后尾架上,塑料頂棚位于人的頭頂上,前有透明 玻璃可觀察前方,塑料頂棚遮太陽又擋雨,使騎車時不穿雨衣不用戴 傘,避免陽光曬,減少雨淋,減輕辛苦。
本實用新型電動車遮陽防雨棚,其所述的連接件呈s形,s形連 接件與前車架通過u字形螺栓相固定。采用s形連接件有利于連接, 同時使外型更加美觀、時尚,連接件通過u形螺栓固定在前車架上,
連接牢固可靠。所述支架通過連桿與后尾架轉(zhuǎn)動相連。即支架與后尾 架之間安裝連桿,連桿與支架可轉(zhuǎn)動,并且有夾緊機構(gòu)固定,安裝靈 活。所述的支架與連桿之間的連接處為軸孔連接。軸孔連接有利于轉(zhuǎn) 動。所述的支架與塑料頂棚之間有夾緊件相連接。夾緊件安裝方便。 所述的塑料頂棚的兩側(cè)有護板。有了護板遮陽擋雨效果好。
200920120563.9
圖1是本實用新型電動車遮陽防雨棚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2是本實用新型電動車遮陽防雨棚前示意圖3是本實用新型電動車遮陽防雨棚中安裝玻璃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車遮陽防雨棚,其特征在于包括連接在電動 車前車架15上的連接件8和安裝在電動車后尾架16上的支架3,在 連接件8與支架3的上頭連接塑料頂棚17,塑料頂棚17的前端制有 玻璃框10安裝玻璃5。本技術(shù)方案通過連接件8和支架3將塑料頂 棚17安裝在電動車前車架15與后尾架16上,塑料頂棚17位于人的 頭頂上,前有透明玻璃可觀察前方,塑料頂棚17遮太陽又擋雨,使 騎車時不穿雨衣不用戴傘,避免陽光曬,減少雨淋,減輕辛苦。其所 述的連接件8呈S形,S形連接件8與前車架15通過U字形螺栓2 相固定。采用S形連接件8有利于連接,同時使外型更加美觀、時尚, 連接件通過U形螺栓2固定在前車架15上,連接牢固可靠。所述支 架通過連桿6與后尾架16轉(zhuǎn)動相連。即支架3與后尾架16之間安裝 連桿6,連桿6與支架3可轉(zhuǎn)動,并且有夾緊機構(gòu)71固定,安裝靈 活。所述的支架3與連桿6之間的連接處為軸孔7連接。軸孔連接有 利于轉(zhuǎn)動。所述的支架3與塑料頂棚17之間有夾緊件72相連接。夾 緊件72安裝方便。所述的塑料頂棚17的兩側(cè)有護板18。有了護板 18遮陽擋雨效果好。
權(quán)利要求1、電動車遮陽防雨棚,其特征在于包括連接在電動車前車架(15)上的連接件(8)和安裝在電動車后尾架(16)上的支架(3),在連接件(8)與支架(3)的上頭連接塑料頂棚(17),塑料頂棚(17)的前端制有玻璃框(10)安裝玻璃(5)。
2、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遮陽防雨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連 接件(8)呈S形,S形連接件與前車架(15)通過U字形螺栓(2)相 固定。
3、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遮陽防雨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 架(3)通過連桿(6)與后尾架(16)轉(zhuǎn)動相連。
4、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遮陽防雨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 架(3)與連桿(6)之間的連接處為軸孔(7)連接。
5、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遮陽防雨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 架(3)與塑料頂棚(17)之間有夾緊件(72)相連接。
6、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遮陽防雨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塑 料頂棚(17)的兩側(cè)有護板(18)。
專利摘要電動車遮陽防雨棚,其特征在于包括連接在電動車前車架上的連接件和安裝在電動車后尾架上的支架,在連接件與支架的上頭連接塑料頂棚,塑料頂棚的前端制有玻璃框安裝玻璃。本技術(shù)方案通過連接件和支架將塑料頂棚安裝在電動車前車架與后尾架上,塑料頂棚位于人的頭頂上,前有透明玻璃可觀察前方,塑料頂棚遮太陽又擋雨,使騎車時不穿雨衣不用戴傘,避免陽光曬,減少雨淋,減輕辛苦。
文檔編號B62J17/08GK201424079SQ20092012056
公開日2010年3月17日 申請日期2009年5月20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9年5月20日
發(fā)明者李蒼法 申請人:李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