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單手操作收折的安全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嬰兒載具的安全結構,特別是涉及一種在單 手操作嬰兒載具的收折時可避免由于誤操作而帶來的安全隱患的安 全結構。
背景技術:
眾所周知,嬰童載具一般是指嬰兒車、嬰兒提籃、安全座椅、高
腳椅以及秋千等嬰童用品。為了減小嬰童載具在不使用時所占據的
空間,大體積的嬰童載具,特別是嬰兒車,通常被設計成既可以展
開使用又可以收折變小的構造,以方〗更存》文和運送。
單手操作釋放機構是目前已知的較佳的收折操作機構,其操作方
式相當簡便,但是正是由于其操作過于簡便,容易造成誤操作而夾 傷車內的嬰童。因此,需要加裝防止誤操作的安全機構來避免意外
的發(fā)生,如在美國專利No. 6,443,479中所披露的那樣。但是,現(xiàn)有 的這種安全結構通常存在如下所述的問題,即,在操作者握持嬰兒 車時常常會由于不小心而意外地順勢解除該安全結構,進而發(fā)生夾 傷車內的嬰童的危險。因此,這種安全結構雖然符合基本的安全規(guī) 范,但是其解除與啟用安全機構的操作不夠分明,仍然容易發(fā)生誤 操作,從而給車內嬰孩帶來危險。
實用新型內容
為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陷,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 種新型的嬰童載具的安全結構,該結構可以明確地區(qū)分鎖掣及解除 鎖掣的操作,由此避免了誤操作的發(fā)生,從而可以增加使用的安全性。為了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單手操
作收折的安全結構,該安全結構包括殼體;設置于殼體內的收折 機構,該收折機構包括驅動件和連動件,該驅動件可移動地牽動連 動件運動;以及用于推動驅動件運動的驅動單元,該驅動單元設置 于收折機構的一側并且包括推動件和樞轉塊,其中,樞轉塊露出殼 體之外并與推動件樞接,而且可以樞轉至操作位置或常態(tài)位置。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該實用新型通過在可收折嬰兒載具 的安全結構的驅動單元上設置樞轉塊,通過該樞轉塊在常態(tài)位置和 操作位置之間樞轉,實現(xiàn)了對嬰兒車骨架鎖掣機構的控制,進而控 制了嬰兒車骨架的展開與折疊。當嬰兒車骨架處于展開的鎖掣狀態(tài) 時,在樞轉塊樞轉至常態(tài)位置的情況下,操作者無法通過推動件驅 動收折機構,也即無法收折嬰兒車骨架,只有當操作者先將樞轉塊 樞轉至操作位置后,才能通過驅動該安全結構來解除嬰兒車骨架的 鎖掣狀態(tài),進而將嬰兒車骨架收折。該實用新型不僅使用方便,而 且增加了嬰兒車在使用時的安全性。
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的單手操作收折的安全 結構在用于嬰兒車骨架收折結構時的立體示意圖; 圖2是嬰兒車的鎖掣機構的示意圖3是圖1中所示安全結構在驅動單元位于常態(tài)位置時的立體示 意圖4是驅動單元位于操作位置時的立體示意圖5是收折機構和驅動單元的構件分解示意圖6是驅動單元位于常態(tài)位置時與收折機構的平面示意圖7是驅動單元在位于操作位置時驅動收折機構的動作示意圖8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另一優(yōu)選實施例的安全結構的收折機構 和驅動單元的構件分解示意圖9是圖8所示安全結構的樞轉塊由常態(tài)位置轉動至操作位置時的剖面示意圖IO是圖8中所示安全結構的驅動單元位于常態(tài)位置時與收折 機構的平面示意圖ll是圖IO所示驅動單元在位于操作位置時驅動收折機構動作 的平面示意圖;以及
圖12是圖8中所示安全結構的驅動單元在位于操作位置時驅動 收折機構動作的剖面示意圖。
附圖標記
3殼體;4收折機構;5驅動單元;6收折機構; IO嬰兒車骨架;ll鎖掣機構;12手把管;20單手操作機構; 41驅動件;42連動件;43延伸部;51推動件;52樞轉塊; 53推頂斜面;54彈性組件;55樞接端;56推動端; 57扭力彈簧;61驅動件;62連動件;63輪齒部; IOO展開固定狀態(tài);400操作位置;300常態(tài)位置。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根據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 本實用新型披露了一種可單手操作收折的嬰兒載具的安全結構, 該安全結構通過不同操作可實現(xiàn)對嬰兒載具骨架的控制,進而達到 安全收折嬰兒載具骨架的目的。
圖1、2示出了通過安全結構控制嬰兒車骨架IO收折的一個具體 實施例,其中,嬰兒車骨架10包括鎖掣機構11、單手操作機構20 和收折機構4,而且可以利用鎖掣機構11來進行控制,使嬰兒車骨 架IO鎖掣于展開固定狀態(tài)100或釋放鎖掣后的收折狀態(tài)(圖中沒有 示出)。
單手操作機構20是一種可供操作者遠程控制鎖掣機構11的固定 與釋放的機構。該單手操作機構20可設置于手4巴管12或其它方便 操作者握持的位置處,或者基于安全上的考慮而設置于嬰兒車骨架 10的其它位置上。單手操作機構20包括裝設于嬰兒車骨架10的手把管12上端的殼體3。
另外,如圖5-7所示,收折機構4設置于殼體3內,其包括驅動 件41和連動件42。在本實施方式中,驅動件41可移動地裝設于殼 體3與手把管12之間,而且其為一對可與手把管12同軸且可彼此 相互靠攏滑動的滑塊。此外,驅動件41可以設置有延伸部43,而連 動件42可為一撓性線材,優(yōu)選地為鋼索,該連動件42連接于鎖掣 機構11與驅動件41之間,通過成對的驅動件41的滑動而拉動連動 件42運動,從而解除鎖掣機構11的卡掣狀態(tài),使嬰兒車骨架10的 各桿件可以由展開固定狀態(tài)100變動至收折狀態(tài)。
繼續(xù)參看圖8,圖中示出了收折機構6的另外一個實施例。在該 實施例中,收折才幾構6包括一對驅動件61,其可轉動地樞接于手把 管12上并且分別具有可以相互嚙合的輪齒部63,用以使該成對的驅 動件61在受推動時保持同步樞轉,從而同時拉動兩側運動的連動件 62。本實施例中的收折機構6還可以由多種其他移動方式或裝置所 取代,如中國專利CN2440403Y中所披露的那樣。
下面將配合圖2-4以及繼續(xù)參看圖5、 8來說明驅動單元5的構 造。該驅動單元5采取了按鍵形式,用于驅動收折機構4、 6的驅動 件41、 61,而且該驅動單元5包括推動件51和樞轉塊52,其中, 推動件51設置于殼體3內并且可以相對于殼體3滑動。該推動件51 與驅動件41、 61連接或緊鄰,從而推動驅動件41、 61移動。
在本實施例中,推動件51可以直接推動上述成對的驅動件41 轉動,或者可以進一步地包括一對相對的用于推動驅動件51移動的 推頂斜面53。該推頂斜面53與驅動件41的延伸部43緊鄰,借助于 該延伸部43可以推動成對的驅動件41,使其彼此靠攏地4黃向移動, 并且在殼體3與推動件51之間設有彈性組件54,用于使推動件51 回復至原來的位置。
樞轉塊52暴露于殼體3之外,且包括樞接端55與推動端56, 其中,樞接端55通過樞軸與推動件51樞接。此外,該樞轉塊52具 有一常態(tài)位置300和一操作位置400,其中,常態(tài)位置300是指樞轉塊52自然下垂或樞轉至與推動件51處于不同平面的位置,而操作 位置400則是指樞轉塊52樞轉至與推動件51大致成同一平面或夾 角小于45度的位置。
配合圖1-4并繼續(xù)參看圖9-12,如圖所示,當鎖掣機構ll處于 鎖定狀態(tài)時,樞轉塊52位于上述的常態(tài)位置300,此時,樞轉塊52 的驅動行程不足以釋放鎖掣機構11,即,由于樞轉塊52自然下垂或 與推動件51處于不同平面,操作者因樞轉塊52無法經由推動件51 推動驅動件41移動,因此而無法使嬰兒車骨架10的各桿件由展開 固定狀態(tài)100移動至收折狀態(tài),從而避免了發(fā)生誤操作。
當打算收折嬰兒車骨架IO而需要釋放鎖掣機構11時,操作者必 須先將樞轉塊52移動至上面所述的操作位置400,此時,驅動單元 5具有足夠的行程驅動收折機構4,進而釋放鎖掣機構11。在樞轉塊 52與推動件51之間可以進一步地設有扭力彈簧57,以使操作者在 沒有對驅動單元5施加作用力時,除了可以利用彈性組件54將樞轉 塊52推出殼體3之外,還可以利用該扭力彈簧57使樞轉塊52自動 地由操作位置400回復至常態(tài)位置300,由此通過對驅動單元5的這 種兩段式操作而達到安全收折嬰兒車骨架10的目的。
以上所披露的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當然不能以此來限 定本實用新型的權利保護范圍??梢岳斫?,依據本實用新型所附權 利要求中限定的實質和范圍所作的等同變化,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所 涵蓋的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單手操作收折的安全結構,其特征在于,該結構包括殼體;設置于所述殼體內的收折機構,所述收折機構包括驅動件和連動件,所述驅動件可移動地牽動所述連動件運動;以及用于推動所述驅動件運動的驅動單元,所述驅動單元設置于所述收折機構的一側并且包括推動件和樞轉塊,其中,所述樞轉塊露出所述殼體之外并與所述推動件樞接,而且可以樞轉至操作位置或常態(tài)位置。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手操作收折的安全結構,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樞轉塊位于所述操作位置時,其與所述推動件基本上處于同一平面,/人而侵j喿作者可以通過推動所述推動件而驅動所述收折機構;當所述樞轉塊位于所述常態(tài)位置時,其與所述推動件處于不同的平面,從而使操作者無法推動所述推動件。
3.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單手操作收折的安全結構,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樞轉塊樞轉至所述常態(tài)位置時,其驅動行程不足以釋放所述鎖掣機構,當所述樞轉塊位于所述操作位置時,其驅動行程足以釋放所述鎖掣機構。
4.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手操作收折的安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裝設于嬰兒車骨架的手把管上端。
5.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單手操作收折的安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嬰兒車骨架包括用于使其可控制地保持在展開固定狀態(tài)或收折狀態(tài)的鎖掣機構,而且所述收折機構控制所述鎖掣機構實現(xiàn)鎖掣與釋放。
6.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手操作收折的安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件為 一 對可平行移動的滑塊。
7.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手操作收折的安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件為 一 對可轉動的驅動桿。
8.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手操作收折的安全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驅動單元與所述殼體之間裝設有彈性組件。
9.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手操作收折的安全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樞轉塊與所述推動件之間設有用于保持所述樞轉塊處于所述 常態(tài)位置的扭力彈簧。
10.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手操作收折的安全結構,其特征在 于,所述推動件上設有用于推動所述驅動件移動的推頂斜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單手操作收折的安全結構,其包括殼體、收折機構和驅動單元,驅動單元包括與推動件樞接的樞轉塊,其可以樞轉至操作位置或常態(tài)位置。該實用新型通過在驅動單元上設置樞轉塊,實現(xiàn)了對嬰兒車骨架鎖掣機構的控制,當嬰兒車骨架處于展開的鎖掣狀態(tài)時,在樞轉塊樞轉至常態(tài)位置的情況下,操作者無法通過推動件驅動收折機構,也即無法收折嬰兒車骨架,只有當操作者先將樞轉塊樞轉至操作位置后,才能通過驅動收折機構來解除嬰兒車骨架的鎖掣狀態(tài),進而將嬰兒車骨架收折,其使用方便、安全可靠。
文檔編號B62B7/00GK201395156SQ20092000701
公開日2010年2月3日 申請日期2009年3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3月9日
發(fā)明者吳澤堅, 黃守磊 申請人:中山市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