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遮陽板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遮陽板,包括遮陽板本體、卡簧、支架,所述遮陽板本體由上夾板和下夾板組成,上夾板鉸接在下夾板上,上夾板面向下夾板的表面上設有緩沖墊,下夾板面向上夾板的表面上設有減振墊,該減振墊的中部形成一個凹槽,一個鏡片安裝在凹槽中,在下夾板的端部設置插孔和卡簧槽,插孔位于卡簧槽下方并與卡簧槽連通,卡簧安裝在卡簧槽內(nèi),支架安裝在插孔內(nèi)并與卡簧抵觸相連。本實用新型的遮陽板能對化妝鏡片起到很好的保護作用。
【專利說明】汽車遮陽板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的配件,具體涉及一種汽車遮陽板。
【背景技術】
[0002]現(xiàn)有技術的汽車遮陽板(見圖1)包括汽車遮陽板本體1、汽車遮陽板支架2、汽車遮陽板卡簧3和卡簧蓋4,遮陽板本體I為整體注塑件,在汽車遮陽板本體I上設有用于安裝汽車遮陽板支架的插孔11和用于安裝卡簧的卡簧槽12,插孔11位于卡簧槽12下方并與卡簧槽連通;卡簧3安裝在卡簧槽12內(nèi),卡簧蓋4蓋在卡簧3上面,汽車遮陽板支架2安裝在插孔11內(nèi)并與卡簧3抵觸相連。
[0003]對于上述結構的汽車遮陽板來說,其上面沒有安裝化妝鏡,即使能安裝化妝鏡,也只能將化妝鏡安裝在遮陽板本體的正面或背面,這種結構的遮陽板對化妝的裝配不能很好地起來保護作用。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針對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汽車遮陽板,本實用新型的遮陽板能對化妝鏡片起到很好的保護作用。
[0005]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6]汽車遮陽板,包括遮陽板本體、卡簧、支架,所述遮陽板本體由上夾板和下夾板組成,上夾板鉸接在下夾板上,上夾板面向下夾板的表面上設有緩沖墊,下夾板面向上夾板的表面上設有減振墊,該減振墊的中部形成一個凹槽,一個鏡片安裝在凹槽中,在下夾板的端部設置插孔和卡簧槽,插孔位于卡簧槽下方并與卡簧槽連通;卡簧安裝在卡簧槽內(nèi),支架安裝在插孔內(nèi)并與卡簧抵觸相連。
[0007]采用了上述方案,遮陽板本體由上夾板和下夾板組成,上夾板鉸接在下夾板上,上夾板面向下夾板的表面上設有緩沖墊,下夾板面向上夾板的表面上設有減振墊,該減振墊的中部形成一個凹槽,一個鏡片安裝在凹槽中。將化妝鏡片安裝在具有保護作用的上夾板與下夾板之間,從而對化狀鏡片很好地起到了保護作用。
[0008]進一步地,所述下夾板上設有凹槽,所述上夾板上設有搭扣,上夾板上的搭扣插入下夾板上的凹槽中將上夾板與下夾板固定。通過搭扣與凹槽的配合,將上夾生飯塊與下夾板進行固定,可以防止在行車過程中因振動因素而使下夾板脫離上夾板。
[0009]進一步地。所述搭扣為磁性搭扣,所述凹槽中設有磁鐵,搭扣與凹槽中的磁鐵相互吸合。蓋體與盒體通過磁鐵的相互吸合方式進行吸合,打開和關閉均較為方便。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現(xiàn)有技術中汽車遮陽板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2]I為陽板本體,2為上夾板,3為下夾板,4為緩沖墊,5為減振墊,6為鏡片,7為凹槽,8為搭扣,9為磁鐵。
【具體實施方式】
[0013]參照圖2,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汽車遮陽板,包括遮陽板本體1、卡簧(圖中未示出)、支架(圖中未示出)。所述遮陽板本體I由上夾板2和下夾板3組成,上夾板2鉸接在下夾板3上,上夾板2面向下夾板的表面上設有緩沖墊4,下夾板面向上夾板的表面上設有減振墊5,該減振墊5的中部形成一個凹槽,一個鏡片6安裝在凹槽中。在下夾板3的端部設置插孔和卡簧槽,插孔位于卡簧槽下方并與卡簧槽連通,卡簧安裝在卡簧槽內(nèi),支架安裝在插孔內(nèi)并與卡簧抵觸相連。所述下夾板2上設有凹槽7,所述上夾板上設有搭扣8,上夾板上的搭扣插入下夾板上的凹槽中將上夾板與下夾板固定。所述搭扣為磁性搭扣,所述凹槽中設有磁鐵9,搭扣與凹槽中的磁鐵相互吸合。
【權利要求】
1.汽車遮陽板,包括遮陽板本體、卡簧、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遮陽板本體由上夾板和下夾板組成,上夾板鉸接在下夾板上,上夾板面向下夾板的表面上設有緩沖墊,下夾板面向上夾板的表面上設有減振墊,該減振墊的中部形成一個凹槽,一個鏡片安裝在凹槽中,在下夾板的端部設置插孔和卡簧槽,插孔位于卡簧槽下方并與卡簧槽連通,卡簧安裝在卡簧槽內(nèi),支架安裝在插孔內(nèi)并與卡簧抵觸相連。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遮陽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夾板上設有凹槽,所述上夾板上設有搭扣,上夾板上的搭扣插入下夾板上的凹槽中將上夾板與下夾板固定。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遮陽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搭扣為磁性搭扣,所述凹槽中設有磁鐵,搭扣與凹槽中的磁鐵相互吸合。
【文檔編號】B60J3/00GK203472471SQ201320448041
【公開日】2014年3月12日 申請日期:2013年7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7月25日
【發(fā)明者】范宏偉 申請人:常州浩瀚萬康納米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