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用尾燈以及車體側部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車輛用尾燈以及車體側部結構。
背景技術:
已知有通過在車輛前后方向滑動而開合設置于車輛側部的乘降用開口部的滑動門。日本專利文獻實用新型平03-38215公開了一種汽車門,其特征在于,在車體右側或左側僅具有滑動式的前門,在車體左側或右側具有旋轉式的前門及后門(例如,參考日本專利文獻實用新型平03-38215)。這里,如實用新型平03-38215那樣,在為了被滑動門軌道引導的鉸鏈臂移動而設置在車體側部的、在車輛前后方向上延伸的開口部(狹縫)被構成為在車輛上下方向上與車輛用尾燈重疊的情況下,開口部(狹縫)的后端只能設置到車輛用尾燈的跟前。由此,在擴大滑動門的滑動量方面還有改善的余地。
發(fā)明內容
考慮到上述實情,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擴大滑動門的滑動量。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用尾燈被設置在車輛后部的車輛寬度方向端部,并形成有開口部,所述開口部的車輛前后方向前側被開口以使滑動門的鉸鏈臂能夠進入,所述鉸鏈臂被將車輛前后方向作為長度方向而設置在車體側部的滑動門軌道引導。在上述的車輛用尾燈中,由于被滑動軌道引導的鉸鏈臂進入尾燈的開口部,因此擴大了滑動門的滑動量。本發(fā)明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用尾燈在所述開口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周緣形成有相對于外觀面向車輛寬度方向內側傾斜的傾斜面。在上述的車輛用尾燈中,通過形成在開口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周緣的傾斜面,開口部深陷,開口部難以引起注意,從而提高了車輛的外觀品質。本發(fā)明第三實施方式的車輛用尾燈形成有從所述開口部的外緣部呈板狀突出的突出部。在上述的車輛用尾燈中,由于從尾燈的開口部的外緣部呈板狀突出的突出部,難以看到開口部的里面的結構,提高了車輛的外觀品質。在本發(fā)明第四實施方式的車輛用尾燈中設置有包括上部側壁和下部側壁的透鏡罩。所述下部側壁與所述上部側壁相比位于車輛寬度方向內側,開口部形成在所述下部側壁與所述上部側壁之間。在上述的車輛用尾燈中,從傾斜上方觀看時,燈開口部由于上部側壁而不易看到,從而車輛的外觀品質進一步提聞。本發(fā)明第五實施方式的車體側部結構包括:滑動門軌道,所述滑動門軌道將車輛前后方向作為長度方向而設置在車體側部,并引導通過在車輛前后方向移動而開合乘降用開口部的滑動門的鉸鏈臂;以及第一至第四實施方式中的任一方式所述的車輛用尾燈,所述車輛用尾燈被設置在車輛后部的車輛寬度方向端部,并具有被所述滑動門軌道引導的所述鉸鏈臂能夠進入的所述開口部。在上述的車體側部結構中,由于被滑動門軌道引導的鉸鏈臂進入到車輛用尾燈的開口部,因此擴大了滑動門的滑動量,由此更大地確保了乘降用開口部的車輛前后方向的開口寬度。根據第一實施方式所述的發(fā)明,與在車輛用尾燈沒有設置開口部的構成相比,能夠擴大滑動門的滑動量。根據第二實施方式所述的發(fā)明,與在車輛用尾燈的開口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周緣沒有形成傾斜面的構成相比,提高了車輛的外觀品質。根據第三實施方式的發(fā)明,與突出部不從車輛用尾燈的開口部的外緣部突出的構成相比,提高了車輛的外觀品質。根據第四實施方式所述的發(fā)明,與沒有設置透鏡罩的構成相比,提高了車輛的外觀品質。根據第五實施方式所述的發(fā)明,由于擴大了滑動門的滑動量,因此能夠更大地確保乘降用開口部的車輛前后方向的開口寬度。
圖1是示意性地示出本發(fā)明實施方式涉及的車體側部的側視圖;圖2是示出本發(fā)明實施方式涉及的車體側部的要部的立體分解圖;圖3是沿圖1的A-A線的縱剖面圖;圖4是沿圖1的B-B線的水平剖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構成)使用圖1 圖4來說明本發(fā)明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體側部結構以及尾燈的構成。箭頭FR指示車輛前后方向前側,箭頭UP指示車輛上下方向上側,箭頭OUT指示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如圖1所示,在車輛10的車體側部12設置有滑動門50。該滑動門50通過在車輛前后方向上移動而開合設置于車體側部12的乘降用開口部20。如圖1以及圖2所示,在車體側部12的乘降用開口部20的車輛前后方向后側設置有向車輛寬度方向內側凹陷的槽狀的滑動門軌道安裝部14。在該滑動門軌道安裝部14上通過焊接或螺栓等固定有滑動門軌道60,滑動門軌道60在車輛前后方向上引導設置于滑動門50上的中央鉸鏈臂(鉸鏈臂)70(參考圖3)?;瑒娱T軌道60將車輛前后方向作為長度方向來配置。如圖1以及圖3所示,中央鉸鏈臂(鉸鏈臂)70被設置在滑動門50的車輛前后方向的后端部分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的側面部。如圖3所示,中央鉸鏈臂70包括傾斜部72,傾斜部72隨著朝向車輛寬度方向內側而向車輛上下方向上側傾斜,在該傾斜部72的上端部設置有沿車輛寬度方向延伸的引導部74。在引導部74上設置有以車輛上下方向為軸方向的旋轉軸76,導輥78可自由旋轉地被設置在該旋轉軸上。
滑動門軌道60的沿車輛寬度方向的縱剖面是車輛寬度方向外側開口的槽狀,中央鉸鏈臂70的引導部74的導輥78可滑動地與滑動門軌道60配合。如圖1所示,在車體側部12上設置有滑動用開口部32,用于中央鉸鏈臂70在車輛前后方向上移動。該滑動用開口部32包括后面說明的軌道罩開口部30和從該軌道罩開口部30的后端部連續(xù)的后面說明的燈開口部130。如圖2所示,在車輛10的后端部在車輛寬度方向上的兩端部設置有向車輛寬度方向內側凹陷的燈安裝部150。作為車輛用尾燈的一個例子的車尾組合燈100安裝在該燈安裝部150上(同時參考圖1)。車尾組合燈100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部分在被安裝在燈安裝部150上的狀態(tài)下,從車輛后端面向車輛前后方向的前側彎曲并繞到車體側部12偵U。在本實施方式中,滑動門50(參考圖1)被構成為由省略了圖示的具有驅動用馬達和電線等的驅動機構進行開合驅動。而且,滑動門軌道60的后端部60E延伸至燈安裝部150,并且由卷繞有前述電線的導向輪等構成的電線保持機構62被設置在燈安裝部150中。固定有滑動門軌道60的滑動門軌道安裝部14被細長板狀的罩部件16從車輛寬度方向外側覆蓋(同時參考圖1)。另外,罩部件16被構成為與車體側部12上大致平齊。在該罩部件I6的下緣和車體側部12之間形成間隙(狹縫),該間隙(狹縫)成為構成前述的滑動用開口部32的軌道罩開口部30。被安裝到圖2所示的燈安裝部150的車尾組合燈100在本實施方式中組合了省略了圖示的車寬指示燈、制動燈、方向指示燈。而且,如圖3以及圖4所示,車尾組合燈100被構成為包括:安裝上述車寬指示燈、制動燈以及方向指示燈并且包含反射光的反射鏡(reflector,反射器)的內殼110、以及構成外表面的透鏡罩120。如圖2所示,在車尾組合燈100的車輛前后方向前側,形成有車輛前后方向前側開口的大致U字形狀的燈開口部(開口部)130。內殼110和透鏡罩120兩者通過向車輛前后方向的后側凹陷成大致U字形狀而構成了燈開口部130。而且,如圖1所示,燈開口部130被設置在與軌道罩開口部30的車輛上下方向上的位置相同的位置,構成了前述滑動用開口部32的后端部。如圖2以及圖4所示,在車尾組合燈100的透鏡罩120的燈開口部130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周緣形成有傾斜面134,傾斜面134以相對外觀面132向車輛寬度方向的內側凹陷的方式傾斜。另外,如圖3以及圖4所示,透鏡罩120上形成有從燈開口部130的外緣部呈板狀突出的突出部136。在本實施方式中,突出部136向車輛寬度方向的內側傾斜,并構成傾斜面134 (參考圖3)的一部分。并且,如圖3所示,在透鏡罩120中,下部側壁124與上部側壁122相比位于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燈開口部130形成在上述下部側壁124和上部側壁122之間。(作用以及效果)下面說明本實施方式的作用以及效果。如圖3所示,通過中央鉸鏈臂70的引導部74的導輥78被滑動門軌道60 (參考圖1、圖2)引導,滑動門50(參考圖1)在車輛前后方向移動(滑動)。如圖1所示,通過向車輛前后方向的后側移動(滑動)滑動門50,乘降用開口部20被打開。這時,中央鉸鏈臂70在滑動用開口部32的軌道罩開口部30內移動。接著,如圖4所示,當中央鉸鏈臂70到達滑動門軌道60的后端部時,中央鉸鏈臂70從軌道罩開口部30脫出,并進入車尾組合燈100的燈開口部130 (參考圖1、圖2)。由此,滑動門50 (參考圖1)的滑動量被擴大中央鉸鏈臂70向車尾組合燈100的燈開口部130進入的進入量。換言之,能夠將中央鉸鏈臂70移動的滑動用開口部32向車輛前后方向的后側擴大與燈開口部130相當的量。當大力地向車輛前后方向的后側滑動了滑動門50時,存在中央鉸鏈臂70向車輛前后方向后側移動過頭(over stroke)的情況。于是,對燈開口部130的車輛前后方向的長度進行了設定以使得能夠吸收該中央鉸鏈臂70的移動過頭。另外,如此可使滑動門50更大地向車輛前后方向的后側方移動,因此,可更大地確保通過滑動門50開合的乘降用開口部20的車輛前后方向的開口寬度,其結果是提高了乘降便利性。另外,如圖2以及圖4所示,通過形成在車尾組合燈100的透鏡罩120的燈開口部130的周緣的傾斜面134,燈開口部130深陷,燈開口部130難以引起注意,從而提高了車輛的外觀品質。另外,如圖3以及圖4所示,通過從透鏡罩120的燈開口部130的外緣部呈板狀突出的突出部136,難以看到燈開口部130的里面的結構,這一點也提高了車輛的外觀品質。此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如圖3所示,在透鏡罩120中,下部側壁124與上部側壁122相比位于車輛寬度方向的內側,燈開口部130形成在上述下部側壁124與上部側壁122之間。由此,在從斜上方觀察的情況下,由于上部側壁122難以看到燈開口部130,從而進一步提聞了車輛的外觀品質。這里,可以考慮使滑動用開口部(或者軌道罩開口部和滑動門軌道)相對于車尾組合燈向車輛上下方向的上側或下側偏移位置,并向車輛前后方向后側延長滑動用開口部(軌道罩開口部)。但是,該方法限制了滑動用開口部(軌道罩開口部和滑動門軌道)的車輛上下方向的位置?;蛘?,還可以考慮通過縮短車尾組合燈的車輛前后方向的寬度來向車輛前后方向后側延長滑動用開口部(軌道罩開口部),或者向車輛上下方向的上側或下側偏移車尾組合燈。但是,這樣的方法限制了車尾組合燈的設計性。相對于此,本實施方式如上所述,通過在車尾組合燈100的車輛前后方向前側設置燈開口部130,能夠使得滑動用開口部32 (軌道罩開口部30)和車尾組合燈100在車輛上下方向上重疊的同時擴大滑動門50的滑動量。(其他)此外,本發(fā)明不限定于上述實施方式。例如,在上述實施方式中,車尾組合燈(車輛用尾燈)100組合了車寬指示燈、制動燈、方向指示燈,但不限定于此,組合上述中的至少一個即可。另外,在滑動門僅被設置在左右任一側(單側)的構成的情況下,也可以將本發(fā)明僅應用于被設置在設置有滑動門的那側的車輛寬度方向端部的車輛用尾燈。即,在被設置于車輛后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兩端部的車輛用尾燈中的至少一者上應用本發(fā)明即可。另外,當然可在不脫離本發(fā)明要旨的范圍內以各種方式實施。12車體側部20乘降用開口部50滑動門
60滑動門軌道70中央鉸鏈臂(鉸鏈臂)100車尾組合燈(車輛用尾燈)130燈開口部(開口部)132外觀面134傾斜面136 突出部。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用尾燈,其中,所述車輛用尾燈被設置在車輛后部的車輛寬度方向端部,并形成有開口部(130),所述開口部(130)的車輛前后方向前側被開口以使滑動門的鉸鏈臂(70)能夠進入該開口部(130),所述鉸鏈臂(70)被將車輛前后方向作為長度方向而設置在車體側部的滑動門軌道(60)引導。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尾燈,其中,在所述開口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周緣形成有相對于外觀面(132)向車輛寬度方向內側傾斜的傾斜面(134)。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用尾燈,其中,形成有從所述開口部的外緣部呈板狀突出的突出部(136)。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尾燈,其中, 設置有包括上部側壁(122)和下部側壁(124)的透鏡罩(120), 所述下部側壁與所述上部側壁相比位于車輛寬度方向內側, 所述開口部形成在所述下部側壁與所述上部側壁之間。
5.一種車體側部結構,包括: 滑動門軌道(60),所述滑動門軌道¢0)將車輛前后方向作為長度方向而設置在車體側部,并引導通過在車輛前后方向移動而開合乘降用開口部的滑動門的鉸鏈臂(70);以及 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尾燈(100),所述車輛用尾燈(100)被設置在車輛后部的車輛寬度方向端部,并具有被所述滑動門軌道引導的所述鉸鏈臂能夠進入的所述開口部(130)。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車輛用尾燈以及車體側部結構。通過向車輛前后方向后側移動(滑動)滑動門(50)而打開乘降用開口部(20)。而且,當中央鉸鏈臂(70)到達滑動門軌道(60)的后端部時,中央鉸鏈臂(70)進入車尾組合燈(100)的燈開口部(130)。由此,滑動門(50)的滑動量被擴大中央鉸鏈臂(70)向車尾組合燈(100)的燈開口部(130)進入的進入量。
文檔編號B60J5/06GK103171485SQ20121056066
公開日2013年6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2月22日
發(fā)明者野田修二, 鹽田讓 申請人: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