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無鹵阻燃型輸送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輸送帶,尤其涉及一種無鹵阻燃型輸送帶。
背景技術:
輸送帶應用廣泛,如礦山、冶金及化工等領域。但如煤礦等領域對輸送帶具有特殊要求,要求其阻燃性能要好,這就導致了生產(chǎn)的一般輸送帶已經(jīng)無法滿足其特殊要求了 ;目前現(xiàn)有的阻燃型的輸送帶大多含有鹵素,嚴重威脅健康。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針對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無鹵阻燃型輸送帶。此輸送帶能安全無毒的起到良好阻燃效果。本發(fā)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無鹵阻燃型輸送帶,包括骨架結構、粘合膠以及覆蓋膠,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膠和覆蓋膠的重量比組成是20-40份的乙丙橡膠、40-70份的聚烯烴合金熱塑性彈性體、60-80份的無鹵阻燃劑、2-3. 5份的硫化劑、10-20份的炭黑、1. 5-4. 5份的防老劑、3-7份的粘合劑及6_10份的氧化鎂;所述無鹵阻燃劑是由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鋁和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鎂,以及有機膨潤土組成,其重量比為2-6:3-8:2-5。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發(fā)明還可以做如下改進。進一步,所述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鋁是由硬脂酸表面包覆納米級氫氧化鋁制得。進一步,所述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鎂是由硬脂酸表面包覆納米級氫氧化鎂制得。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通過納米級、改性后的阻燃劑的加入,可更好地對輸送帶起到阻燃的效用,并且無害。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結合本發(fā)明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非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范圍。實施例1一種無鹵阻燃型輸送帶,包括骨架結構、粘合膠以及覆蓋膠,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膠和覆蓋膠的重量比組成是20-40份的乙丙橡膠、40-70份的聚烯烴合金熱塑性彈性體、60-80份的無鹵阻燃劑、2-3. 5份的硫化劑、10-20份的炭黑、1. 5-4. 5份的防老劑、3_7份的粘合劑及6-10份的氧化鎂;所述無鹵阻燃劑是由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鋁和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鎂,以及有機膨潤土組成,其重量比為2-6:3-8:2-5。所述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鋁是由硬脂酸表面包覆納米級氫氧化鋁制得。所述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鎂是由硬脂酸表面包覆納米級氫氧化鎂制得。實施例2
一種無鹵阻燃型輸送帶,包括骨架結構、粘合膠以及覆蓋膠,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膠和覆蓋膠的重量比組成是20-40份的乙丙橡膠、40-70份的聚烯烴合金熱塑性彈性體、60-80份的無鹵阻燃劑、2-3. 5份的硫化劑、10-20份的炭黑、1. 5-4. 5份的防老劑、3_7份的粘合劑及6-10份的氧化鎂;所述無鹵阻燃劑是由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鋁和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鎂,以及有機膨潤土組成,其重量比為2-6:3-8:2-5。所述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鋁是由硬脂酸表面包覆納米級氫氧化鋁制得。所述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鎂是由硬脂酸表面包覆納米級氫氧化鎂制得。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無鹵阻燃型輸送帶,包括骨架結構、粘合膠以及覆蓋膠,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膠和覆蓋膠的重量比組成是20-40份的乙丙橡膠、40-70份的聚烯烴合金熱塑性彈性體、 60-80份的無鹵阻燃劑、2-3. 5份的硫化劑、10-20份的炭黑、1. 5-4. 5份的防老劑、3_7份的粘合劑及6-10份的氧化鎂;所述無鹵阻燃劑是由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鋁和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鎂,以及有機膨潤土組成,其重量比為2-6:3-8:2-5。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鹵阻燃型輸送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鋁是由硬脂酸表面包覆納米級氫氧化鋁制得。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鹵阻燃型輸送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鎂是由硬脂酸表面包覆納米級氫氧化鎂制得。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無鹵阻燃型輸送帶。包括骨架結構、粘合膠以及覆蓋膠,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膠和覆蓋膠的重量比組成是20-40份的乙丙橡膠、40-70份的聚烯烴合金熱塑性彈性體、60-80份的無鹵阻燃劑、2-3.5份的硫化劑、10-20份的炭黑、1.5-4.5份的防老劑、3-7份的粘合劑及6-10份的氧化鎂;所述無鹵阻燃劑是由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鋁和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鎂,以及有機膨潤土組成,其重量比為2-6:3-8:2-5。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鋁是由硬脂酸表面包覆納米級氫氧化鋁制得。納米級改性氫氧化鎂是由硬脂酸表面包覆納米級氫氧化鎂制得。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通過納米級、改性后的阻燃劑的加入,可更好地對輸送帶起到阻燃的效用,并且無害。
文檔編號C08K3/34GK102991936SQ201210529379
公開日2013年3月27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2月10日
發(fā)明者張培良, 蘇振佳, 楊軍祖, 趙華一, 曲景勇, 王鑄仁, 馬世學 申請人:叢林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