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餐廚垃圾沼渣堆肥處理出料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能夠沿堆肥發(fā)酵池(1)側壁上方軌道移動的自走式翻推機(2),能夠與堆肥發(fā)酵池(1)出口對接的移動式中轉車(3),所述移動式中轉車(3)出料口設置在輸送機(4)上方,通過輸送機(4)將肥料輸送出去。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餐廚垃圾沼渣堆肥處理出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機(4)包括第一皮帶輸送機(41)和第二皮帶輸送機(42),所述第二皮帶輸送機(42)的上料端設置在第一皮帶輸送機(41)的出料端下方,所述第二皮帶輸送機(42)的出料端設置在反應倉(5)外側;所述移動式中轉車(3)設置在堆肥發(fā)酵池(1)的出口端與第一皮帶輸送機(41)之間,所述第一皮帶輸送機(41)的運行方向與移動式中轉車(3)的運行方向平行。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餐廚垃圾沼渣堆肥處理出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式中轉車(3)下方對稱設有滾輪,移動式中轉車(3)通過驅動裝置沿著地面上的導軌(6)移動,所述導軌(6)平行于第一皮帶輸送機(41)運行方向設置;所述移動式中轉車(3)的運行方向垂直于自走式翻推機(2)的運行方向。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餐廚垃圾沼渣堆肥處理出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式中轉車(3)上設有輸送帶(7),所述輸送帶(7)傾斜設置、且對應第一皮帶輸送機(41)的一側高于堆肥發(fā)酵池(1)一側,所述輸送帶(7)的出料端設置在第一皮帶輸送機(41)的上方。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餐廚垃圾沼渣堆肥處理出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皮帶輸送機(42)與水平面呈夾角α傾斜設置、且第二皮帶輸送機(42)的出料端高于上料端。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餐廚垃圾沼渣堆肥處理出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皮帶輸送機(42)與水平面的夾角α為20°。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餐廚垃圾沼渣堆肥處理出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走式翻推機(2)為鏈板翻推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