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具有三個或更多個可調(diào)旋臂的軋制機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金屬管且特別是無縫金屬管的軋制;但是本發(fā)明也可以用以軋制桿形體,諸如扁坯、棒材、線材等。
在進行進一步的說明之前,應當指出,為了簡單起見,在本說明書中和后面的權利要求書中,將主要闡述管材的軋制;但是,除非特別指明,所進行的說明也將適用于上面所述的桿形體。
近年來,在這一領域已作出了許多相關的改進,涉及到具有帶三個或更多個從動輥的機架或軋制單元的軋機;與傳統(tǒng)的具有帶兩個對置軋輥的機架的軋機相比,根據(jù)這種觀念制造的軋機事實上可獲得更高的工件質(zhì)量。
因此,從這個角度看,它們是優(yōu)選的,但是其實際結構牽涉到一些明顯的困難,其中之一是在負荷下的調(diào)整。如在這里被引為參考文獻的意大利專利Nos.1254864和1264032中所充分闡述的,這種調(diào)整包括檢查軋輥的旋轉(zhuǎn)軸線距待加工的管材沿其前進的軋制軸線的距離,當在具有帶三個或更多個從動輥的軋制機架的軋機上必須進行這種檢查時,具有一系列顯著的技術難題。
簡而言之,通過將工作輥安裝在相應的下述杠桿臂上,可以說已經(jīng)克服了這些難題,即這些杠桿臂在橫向于軋制軸線的平面內(nèi)擺動并鉸接在可從軋機的外部結構中抽出的支架或構架上;這種結構最好是大致為管狀的或者沿一側(cè)敞開。
在第一種情況下,它特別適合于在一個芯棒上加工管材,因為它的圍繞軋制軸線的閉合結構最好地補償了在進行這種加工時產(chǎn)生的相當大的徑向應力。另一方面,在第二種情況下,軋輥的更換和維護十分方便,假定簡單地通過在結構的敞開側(cè)的區(qū)域內(nèi)相對于軋制軸線徑向地將其移動,就可使各旋臂鉸接于其上的每一支架相互獨立地抽出和插入。
這里所考慮的有關軋機維修的一個重要方面包括周期性地使其軋輥復原;事實上,被成形為具有特定的槽形輪廓的軋輥的工作面在經(jīng)過一段時間之后不可避免地被磨損或損壞,從而為了保持加工的良好質(zhì)量,在經(jīng)過一定的時間之后,軋輥要進行復原,從而恢復到所需的操作狀態(tài)。
這種復原操作通過從軋輥的工作表面上除去一層材料來進行,但是必須小心保持它們的輪廓不變,因為它們必須與待軋制的管材的外部輪廓保持一致;因此,在復原工作完成之后,軋輥沿其槽形輪廓具有一標稱尺寸,其減少的量等于沿其直徑除去的材料厚度的兩倍。為了軋制預定直徑的管材,可通過調(diào)整軋機機組來補償由機加工所帶來的小數(shù)值的減小,而這種調(diào)整則可借助旋臂來完成;但是當超出一定限度時,就不再能夠這樣做,而實際上當軋輥經(jīng)過幾次復原操作之后,情況都恰恰如此。
附圖中的
圖1示出了這種情況,同時可從其中看出,當從軋輥表面上已去掉了一個較大的厚度時,為了軋制一個具有規(guī)定外徑的管材,各杠桿臂必須擺動到使軋輥的槽形輪廓處于一個合適的位置,這導致軋輥離開其原來的對稱平面(即,在進行復原操作之前,通過管材的軋制軸線的中間平面),而這對于正確的軋制是不可接受的。為克服這一問題,從上述意大利專利中已知,將杠桿臂繞以可調(diào)節(jié)的方式安裝的銷鉸接在上述支架或軋輥支架上;也就是說,為了補償剛剛描述過的由于軋輥的復原而產(chǎn)生的效應,根據(jù)這一方案,調(diào)整杠桿臂繞其樞轉(zhuǎn)的銷的位置。這一操作是由對軋機進行維護的操作者用手工方式來完成的。
但是顯然這種調(diào)整由于軋制過程中的可能在相關區(qū)域產(chǎn)生的結殼和沉積而不能總是很容易地進行,而且必須對支架的每一個銷反復進行;因為對于每個支架有三個或更多個杠桿臂,同時在一軋機中可能有六個或更多個支架,所以很容易理解,調(diào)整所有的銷所需的時間和過程會變得相當長和麻煩。
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消除這種情況。
換句話說,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軋機,它具有橫向于軋制軸線擺動的杠桿臂,其中,這些臂設置在可從一個外部承載結構中抽出的支架上,該軋機允許對臂的樞轉(zhuǎn)點的位置進行調(diào)整,從而可以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中所存在的問題。
這一目的通過在本說明書后附的權利要求書中給出其特征的軋機來實現(xiàn)。
通過參照附圖對一個優(yōu)選的但并非唯一的實施例的描述,整個發(fā)明及其特征和優(yōu)點將會變得更加清楚,其中圖1表示如前所述的在已進行了復原但沒有調(diào)整銷時杠桿臂的狀態(tài);圖2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軋機的透視圖;圖3,3a,3b示意地表示根據(jù)本發(fā)明調(diào)整杠桿臂的樞轉(zhuǎn)點;圖4是通過圖2所示軋機的一個局部的縱向剖視圖;圖5是沿圖4的V-V線截取的剖視圖;圖6和表示在相應的操作狀態(tài)下從軋機的外部結構中抽出的軋輥支架框架;圖8以放大的比例示出了圖5的細部;圖9示意性地表示圖8的細節(jié)的操作;圖10是本發(fā)明軋機的軋輥支架的支撐腳的詳細側(cè)視圖;圖11是圖10所示軋機的局部剖開的平面圖;圖12和13分別為本發(fā)明軋機的杠桿臂的主視圖和側(cè)視圖。
參照上述附圖,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軋機總的用標號1表示。
該軋機包括一個外部承載結構2,該承載結構包括一系列環(huán)形的板狀元件3,這些板狀元件沿軋機的縱向軸線L相互以預定的距離并排地設置,所述的縱向軸線L也是待加工管件前進的軋制軸線;如附圖中示意地表示的那樣,板狀元件3豎立在基座4上,并由連結件或墊片5剛性地保持在一起,如從上述意大利專利中已知的那樣。
軋輥支架10位于該結構2內(nèi),它們被設置成一個組件,下面將對其詳細討論;為簡單起見,以下將只對其中之一進行說明。
每一軋輥支架10包括一個端壁11,其中形成一個中心孔12,以構成待加工管材的通道。每一軋輥支架還包括一個加強體13,其結構基本上為一扁平框架,被設置成面對所述壁,并借助三個連接塊14,15和16剛性地連接于該壁上。如從圖4和6中可詳細地看出的,端壁11和加強體13具有一多角形的外緣,它以最佳的方式與內(nèi)部空間相配合;但是,這一外緣的外形輪廓也可以不同于圖中所示的形狀,這取決于不同的設計選擇。
三個連接塊14-16是相互隔開的,從而允許三個杠桿臂18,19,20圍繞各樞軸22,23,24自由地樞轉(zhuǎn),如圖6和7所示;即,連接塊14-16的間距足夠大,以使臂18-20能夠被容納于其中。
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強調(diào)的一個重要事實是,樞軸22-24設置在連接塊14-16的區(qū)域內(nèi);這事實上使得軋輥支架10可橫向保持,同時臂18-20可如前所述地自由擺動,因為它們的旋轉(zhuǎn)不會受到將端壁11連接到加強體13上的任何部件的阻礙。
軋輥支架10從軋機的下游端,即,從經(jīng)軋制的管材的輸出端,裝配到軋機的外部結構2內(nèi);它們沿兩個與軸線L平行延伸的導軌26和27滑動并被固定在板狀元件3上。
更具體地說,軋輥支架10以如下方式設置在結構2內(nèi),即,它們的連接塊14-16形成一個三角形,而該三角形相對于通過軋制軸線L的垂直方向V基本上是對稱的(具體地參見圖3,5和6);對于這種“基本上”對稱的原因?qū)⒃谙旅孀鞒鲞M一步的解釋。
另外,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軋輥支架10在其兩個連接塊15和16的區(qū)域內(nèi)分別具有在結構2內(nèi)位于低于軋制軸線L的高度處的用于壓在導軌26和27上的腳30和31。
在本發(fā)明的這一實施例中,具有四個腳30和31,軋輥支架的每一側(cè)有兩個,這些腳從軋輥支架伸向上述導軌;這些腳也是可調(diào)整的;這就意味著可以對它們進行調(diào)整,以便改變與之相聯(lián)的連接塊15和16的位置。
支撐腳30,31的這種調(diào)整借助于設置在腳內(nèi)的相應裝置來進行。
參照圖8,這些裝置中的每一個包括一個具有一壓在凹形基座33上的圓形下端32a的柱狀件32;基座33實際上是每一支撐腳30,31的將要沿兩個導軌26和27滑動的那部分,并同時以一種可樞轉(zhuǎn)的方式支撐著柱狀件32,即,允許其相對于垂直軸線V稍稍傾斜。在柱狀件32和基座33之間可設置在圖中未示出的裝置,用于保持前者與后者的聯(lián)結,防止其滑脫。
柱狀件32受到引導以在延伸通過軋輥支架的各支撐腳內(nèi)部的孔34內(nèi)滑動,一個固定于其上方并可根據(jù)所需的調(diào)整被移動的墊塊37借助螺栓36固定在腳的朝上表面上。
如后面將會更好地理解的那樣,剛才所描述的裝置能夠通過升高和降低軋輥支架的支撐腳而實現(xiàn)對杠桿臂18-20的樞軸22-24的所需調(diào)整;但是,在詳細考慮本發(fā)明的這一方面之前,首先完成對軋機1的整體進行的說明是適當?shù)摹?br>
在軋輥支架10已到達它們在軋機的結構2內(nèi)的工作位置之后,由四個液壓缸38對它們進行垂直夾持,這些液壓缸與固定在結構2上的相同數(shù)目的直角支承座39連動,從下方作用在每一軋輥支架的連接塊15和16上(軋輥支架的每一側(cè)有兩個液壓缸,它們位于導軌26和27的附近)。
就每一軋輥支架10沿水平方向的停止而言,這是借助于一個水平地作用在軋輥支架上的止推件40而進行的,由此使墊塊37與設置在相對側(cè)上的直角支承座39接觸。
最后,為了使每個軋輥支架更可靠地停止在工作位置上,在本實施例中設置了另一個止推件41,它沿垂直軸線V作用于上連接塊14上。
杠桿臂18-20的位置的調(diào)整,即,它們圍繞各樞軸22-24的擺動的控制,借助于類似已多次提到的專利中所述的方式來完成,為獲得更多的信息,可參閱這些專利文獻。
總而言之,只要指出下述一點就足夠了,即,這些裝置是液壓式的或電-機械式缸體-活塞單元43,44,45,其中的一部分(通常為缸體)固定在軋機的兩個板狀元件3之間,而另外一部分(即,活塞)可以相對于軋制軸線L沿一徑向軸線來回運動??蓜硬糠肿饔迷诒凵弦员惴乐蛊鋽[動,從而按照預定的調(diào)整參數(shù)保持各軋輥的旋轉(zhuǎn)軸線距軋制軸線L的距離。
如果這些缸體-活塞單元是電-機械式的,它們通常也被稱作“螺桿”,因為可動部分是借助于與固定部分的螺紋聯(lián)結來平移的,而在液壓的方案中,這些缸體-活塞單元也被稱作“千斤頂”。
每一杠桿臂18-20支撐一個相應的工作輥48,49或50,它們由一個連接到圖中未示出的驅(qū)動裝置上的相應的延伸部51,52,53來驅(qū)動;此外,每一個所述臂具有一個附件18a,19a,20a,它們作為由一平衡機構55施加的力的作用點。該平衡機構是一種鉸接系統(tǒng),其中,一個液壓致動器56作用在一個圍繞軋機的結構2上的固定軸線擺動的搖桿57的一端上;在其相對端,搖桿57在相應臂的附件18a-20a上施加一個力,以便平衡其總重(也包括軋輥的重量和各托架的重量),從而可確保與缸體-活塞單元43,44或45的預定的接觸狀態(tài)。
但是,在于上述專利中所描述的現(xiàn)有技術的軋機中,這一功能由設置在軋輥支架內(nèi)的彈簧或其它等同系統(tǒng)來完成;另一方面,在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方案中,平衡機構55安裝在軋機的結構2上,因此其重量不再壓在軋輥支架10上,從而使軋輥支架變輕,由此易于操作。
根據(jù)到目前為止所描述的軋機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一個軋輥支架10的杠桿臂18,19,20以這樣一種結構布置,其中,使它們圍繞一個垂直方向V相對于在該組件中相鄰軋輥支架的杠桿臂翻轉(zhuǎn);因此,驅(qū)動延伸部平行于相鄰軋輥支架的驅(qū)動延伸部,從而簡化了軋輥的驅(qū)動電機圍繞結構2的布局(對此,參見圖1和5,在圖5中相鄰軋輥支架的延伸部用虛線畫出的輪廓表示)。
更具體地說,在每一軋輥支架具有三個軋輥的軋機的情況下,如本實施例中一樣,臂和軋輥支架的優(yōu)選配置如圖中所示,即,上連接塊14沿垂直方向V設置,各驅(qū)動延伸部相互之間的夾角為120°,其中一個延伸部平行于該方向V。
因而,軋輥支架10的結構和其在軋機中的布置提供了本發(fā)明的一個進一步的有利效果。
實際上,在結構的整個軋輥支架組件中,所有的各個連接塊14-16相互之間沿著平行于縱向軸線L的直線對齊;參照圖5,這些直線垂直于紙面并穿過其中可見的軋輥支架的連接塊14-16。
在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軋機中,為了在結構2內(nèi)形成軋輥支架組件并占據(jù)其間的任何空隙,必然可以通過從軋機端部,即從輸出被軋制的管材的下游端,沿著使連接塊14-16對齊的直線作用一個軸向推力而將它們組裝在一起。
事實上,這些連接塊是軋輥支架10最適合于承受軸向施加的應力的點,假定端壁11和加強體13肯定不能承擔這一任務,除非它們具有一個會使得軋輥支架顯著變重的厚度。
因此,三個夾緊裝置58安裝在軋機1的下游端,每一個夾緊裝置均包括一個液壓缸,該液壓缸具有一個可移向結構2的內(nèi)部的滑子59并具有一個傾斜的作用表面60,當滑子位于向前的位置時,所述作用表面向一個沿著使連接塊14-16對齊的直線之一設置的相應的緩沖器61施加一個軸向力。
如在本實施例中那樣,緩沖器61可有利地形成于由一平板構成的端部構件62上,所述平板的中心被打孔以便允許管材通過,并且該平板將由存在于結構2內(nèi)的軋輥支架10構成的組件封閉,用于借助一個下面將要描述的系統(tǒng)從結構2中取出或插入其中。
在進一步進行說明之前,提出下述一點是恰當?shù)模?,在本實施例中,設在結構2內(nèi)的軋輥支架10通過掛鉤65相互連接在一起,從而它們可以像一列火車的無蓋貨車一樣通過被一起牽引而沿導軌26和27朝出口移動。
自然,掛鉤65是可脫開的,以便當需要時松開各個軋輥支架;為此,它們被鉸接在一起,從而它們可以相對于各軋輥支架10的支撐腳30,31轉(zhuǎn)動,而且,根據(jù)一個優(yōu)選方案,它們被交替地設置在軸線L的一側(cè)和另一側(cè);根據(jù)下文將要進一步說明的一種配置,這將允許軋輥支架當其位于結構2的外部時可橫向于該軸線地移動。
對此,應當補充說明的是,當軋輥支架一起被向軋機的出口牽引時,掛鉤65允許軋輥支架的一定的相對運動,它們可以被相互分開幾厘米;最后應當指出,端部構件62也具有掛鉤65,從而它可以被連接到相鄰的軋輥支架上。
為了取出和插入軋輥支架10,軋機1具有兩個液壓缸70,它們平行于軸線L,并位于其相對側(cè)上,同時延伸通過構成軋機的外部結構2的圓形板狀元件3。
面對軋機出口的液壓缸的端部71由一橫梁72連接在一起,而該橫梁則固定在構成軋輥支架組件的端部構件62的平板的前面。
當欲從結構2中抽出軋輥支架時,使液壓缸工作,它們的端部71和橫梁72一起移向軋機的下游端,即,移向圖11的右側(cè);這一運動的結果是,固定在橫梁72上的端部構件62借助于掛鉤65將連接于其上的軋輥支架10拉向軋機的輸出端。
有必要指出,在結構2的下游,設有一個圖中未示出的加載-卸載裝置,它本身是公知的并且可以例如由在上述意大利專利中描述過的那種運輸車構成,用于接納這些軋輥支架并將其運離或運向軋機。
最后,作為到目前為止所描述的本發(fā)明軋機的實施例中的一個進一步的重要創(chuàng)新,必須強調(diào)杠桿臂18,19,20的特殊結構,為了簡單起見,圖12,13中只表示出其中的一個并只對其徑向說明(其它兩個與之相同)。
杠桿臂18包括一個固定部分80,即,與被該臂軋制的管材的尺寸無關而總是保持相同的一個部分,這個部分從安裝樞軸22的安裝座81開始延伸。該固定部分由兩個扁平的“半臂”80a,80b構成,其間設有一個用于將軋輥48連接到各驅(qū)動延伸部上的聯(lián)結件81。
其上還設置有前述附件18a的臂的固定部分80終止于一個支撐著一個軋輥軸承座83的端部82,在該軋輥軸承座內(nèi)安裝有可繞其軸線自由旋轉(zhuǎn)的軋輥48;軋輥軸承座83借助于四個從一側(cè)到另一側(cè)地穿過它們的大螺栓84固定在支撐它的端部82上。用于螺栓的孔也可有利地設置在端部82的其它位置處,從而可根據(jù)工作輥的尺寸安裝不同尺寸的軋輥軸承座。
杠桿臂18與現(xiàn)有的意大利專利中所描述的那種杠桿臂的不同之處主要在于,其固定部分80具有一個端部82,徑向軋制力通過該端部被傳遞;因為該端部支撐著叉軸式的軸承座83,作用在軋輥48上的上述力實際上由軋輥的軸承傳遞到端部82上,應當記得,在該端部上,液壓缸-活塞單元45作用在軋輥48的相對側(cè)上。不同的是,在以前的情況下,這些力僅作用在叉軸式的軸承座上(而不是臂的固定部分上),因而必須對其進行足夠地加強,從而不可避免地使其變重。
因此,在目前的情況下,軋輥軸承座的更換要容易得多。
至于在軋輥支架10已被置于工作位置上并如上所述地被夾持于其上之后進行的軋制操作,軋機將以和前述意大利專利中所描述的例子相同的方式工作,因此上述專利的內(nèi)容在這里被引用為參考文獻,為了獲得更多的相關信息,可查閱該專利文獻的內(nèi)容。
但是,對于杠桿臂繞其擺動的樞軸的調(diào)整,則需要考慮以下所述的要點。
如前所述,支架10的支撐腳30,31是可調(diào)節(jié)的,從而相應的連接塊15,16的位置,因而也就是與之相關聯(lián)的樞軸23,24的位置,是可以改變的。
這種位置的變化是通過在一側(cè)降低支撐腳30而在另一側(cè)抬高支撐腳31來實現(xiàn)的,該操作與支撐腳輕微的水平位移相結合使軋輥支架10繞軋制軸線L轉(zhuǎn)動,如圖3示意地表示的那樣。
應當指出,這種轉(zhuǎn)動實際上在大約1°-2°左右,為了更清楚地表示和易于理解,在圖中已將這一角度放大。
在附圖中,每一樞軸22-24至軋制軸線L(它垂直于圖面同時也表示它們繞其旋轉(zhuǎn)的圓心)的距離用R表示。
軋輥的旋轉(zhuǎn)軸線至軋制軸線L的原始距離用H表示,(為了清楚起見,在圖中只標出了輥49),該距離被認為是在軋輥支架旋轉(zhuǎn)之前的距離,而△H則表示由于所進行的旋轉(zhuǎn)造成的距離變化。
樞軸22-24的垂直于H的其它運動分量用△B表示,并以放大的比例表示在圖3a,3b中;最后,在附圖中,軋輥支架所經(jīng)歷的轉(zhuǎn)角用“α”表示。
利用這些符號,可以寫出如下公式
△H=R×sinα;△B=R×(1-cosα);從該公式中可以看出,通過賦予各變量以實際值,例如,△H=15mm,R=1200mm,可以求得,α=0.716°,△B=0.094mm。
在實際上,由于使軋輥支架10旋轉(zhuǎn)而引起的軋輥48-50沿其軸線的位移△B是可忽略不計的,因此對軋機的調(diào)整不會帶來明顯的影響,特別是考慮到支架10的旋轉(zhuǎn)是在軋輥的修復之前進行的,因此位移△B所產(chǎn)生的后果可在修復加工的過程中得到補償。
換句話說,位移△B牽涉到軋輥的輪廓相對于軋輥的原始對稱面的平移運動,但在這種情況下不會導致在本說明書的開頭針對現(xiàn)有專利的軋機所描述的那些有害影響,其原因是位移△B的大小是可忽略不計的,同時它可通過軋輥的修復得到補償。
根據(jù)這里所描述的實施例,在軋輥支架10被插入到軋機中之前對支撐腳30和31進行調(diào)整。
這意味著,當一個軋輥支架10在結構2的外部時,它以一種調(diào)整所需的方式傾斜,例如如圖9所示;然后借助由螺栓36固定在支撐腳30,31的頂部上的調(diào)整所需的墊塊37將其保持在這種狀態(tài),同時柱狀件32在墊塊下方延伸。
此后,通過沿導軌26,27滑動其上安置軋輥支架的基座33,把如此設置的軋輥支架插入結構2內(nèi),并且當軋輥支架到達所需的位置時,止推件40水平地動作,將軋輥支架10移向左手的直角支承座39(參見圖9)直到相應的墊塊37與之貼合時為止。
此時,致動位于軋輥支架下方的四個液壓缸38,以便將軋輥支架向上推,直到墊塊37與支承座39接觸為止。
應當指出,所述墊塊的形狀為,它們的上表面處于相同的高度(見圖9);還應當注意,當軋輥支架被液壓缸38抬起時,其重量不再加在導軌26,27上,也不加在柱狀件32和基座33上。
如剛剛所描述的那樣,軋輥支架10的垂直和水平位移的適當選擇可使軋輥支架產(chǎn)生所需的旋轉(zhuǎn),以便實現(xiàn)對樞軸22-24進行的上述調(diào)整。
因而,完全實現(xiàn)了由這種調(diào)整構成的本發(fā)明的目的。
另外,不應忽略由本發(fā)明可獲得的另外一些重要的結果。
在這些重要結果當中,應當指出的是軋輥支架10的結構,它們是側(cè)向敞開的,以便允許杠桿臂18-20完全向外傾斜(見圖6);這方便了工作輥的維修或更換,即通過從軋機的外部結構中抽出軋輥支架就可進行這些操作。
在這方面,應當注意的是,在現(xiàn)有的專利中,為進行這些操作,軋輥支架具有一個前面敞開的結構,即,它們在對應于現(xiàn)在設置了加強體13的側(cè)面的側(cè)面上是敞開的;這實際上使得可以自由地插入、取出軋輥以便進行維修或更換,假定在這些現(xiàn)有發(fā)明中不能完全向外地傾斜杠桿臂。
這一事實導致軋輥支架相對于軸向應力具有較小的結構強度,所述軸向應力是在軋制過程中,特別是在用一芯棒進行操作時引起的。
軸向應力實際上是沿平行于軋制軸線作用的應力,并傾向于沿該方向使軋輥支架彎曲;因此,這些軋輥支架的這種前部敞開的結構不能很好地抵抗這種彎曲,而且為了對這種情況進行補償,必須形成更厚的因此也更重的軋輥支架。
另一方面,在本發(fā)明中,軋輥支架通過借助一系列在設置擺動的杠桿臂的樞軸的區(qū)域內(nèi)的連接塊14-16將端壁11和加強體13連接在一起而構成,提供了一種抵抗軸向應力的解決方案,因而可以比所述現(xiàn)有技術的變型更輕并也更容易操縱。
這種類型的軋輥支架也特別適用于具有管狀外部結構的軋機,即,那些可優(yōu)選地用于在芯棒上軋制管材的軋機。
在這種類型的軋機中,軋輥支架的變化實際上是沿軸線向相對于外部結構發(fā)生的(由于明顯的原因,不是徑向的),因此有必要在結構內(nèi)部設置導軌或使支架沿其運動的類似滑動裝置;這些支架又必須具有支承腳,以便安置在導軌或等同裝置上。
由于在本實施例中,在軋輥支架內(nèi)具有將端壁11連接到加強體13上的連接塊14-16,便于將支撐腳30,31裝在這些連接塊上,而且不妨礙杠桿臂的向外傾斜。
最后,應當對設在本發(fā)明軋機內(nèi)的軋輥支架抽出系統(tǒng)說幾句。
事實上,本系統(tǒng)不同于在前面提到的專利中所采用的現(xiàn)有技術的特征在于,它從軋機的端部發(fā)生作用,即,它從加工管材輸出的下游端發(fā)生作用。
這具有一個很大的優(yōu)點,即,當形成于軋機的外部結構內(nèi)的組件中的軋輥支架的工作輥在軋制過程中出現(xiàn)事故時,不必將所有的軋輥支架取出。
例如,在所謂的管材停止的情況下,即,當管材不能被工作輥正確地抽出并有可能積聚在一個軋制機架和下一個軋制機架之間,同時被繃緊在芯棒上時,不可能通過從軋機的入口端朝其出口端地推動支架而使支架組件滑動,因為在積聚的管材的上游側(cè)的工作輥被阻塞,不能作任何運動。
另一方面,利用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卸除系統(tǒng),可以抽出至少位于管材停止發(fā)生點的下游的那些軋輥支架;它們實際上由抽出裝置拉向軋機的輸出端,如前所述,該抽出裝置是從外部結構2的出口端起作用的,而且不僅僅是從一端起作用。
由于接合裝置設置在一個軋輥支架和另一個軋輥支架之間,從而它們可被一同牽引,因此也非常便于將軋輥支架10從軋機的外部結構中拉出;很明顯,這避免了將支架一次一個地抽出,從而使整個操作變得簡單快捷。
此外,應當強調(diào),允許在軋輥支架之間具有一定的相對間隙的掛鉤65允許已被抽出的軋輥支架橫向于軸線L地移動。
換句話說,當將軋輥支架組件取出結構2之外時,作用在它們上的拉力和它們的支撐腳30,31作用在導軌26,27上的摩擦力根據(jù)由掛鉤65所允許的滑動而使這些軋輥支架相互間隔開。
在各個抽出支架之間的距離(幾個厘米)有利于它們在上述的橫向方向上單獨運動,這例如用于一個接一個地進行內(nèi)部檢查或者在需要時進行維修。
在這方面應當指出,所述掛鉤65的特殊結構是為了使相鄰的被抽出的軋輥支架10交替地運動,也就是使它們一個移至軸線L的一側(cè),另一個移至軸線L的另一側(cè),其移動方式有利于在被抽出支架間的距離允許的情況下用可預備在被抽出支架旁邊的新的軋輥支架對抽出的支架進行更換。
顯然,并不排除針對這里所描述的實施例所作的本發(fā)明的變型。
為了說明,事實上不難設想,使軋輥支架10旋轉(zhuǎn)以便調(diào)整杠桿臂的樞軸的位置的裝置甚至可以與這里所描述的裝置有很大的不同。
例如,應當指出,沒有必要在將軋輥支架插入軋機的外部結構中之前使之發(fā)生上述的旋轉(zhuǎn)。
此外,也可考慮只采用置于軋輥支架10在導軌26和27上的支撐點下方的楔形墊塊,以代替柱狀件32,基座33,各液壓缸38和止推件40;同樣,也不應排除僅用液壓缸或類似裝置,例如電動-機械型裝置使軋輥支架旋轉(zhuǎn)的可能性。
換句話說,這種旋轉(zhuǎn)可以僅用以和本實施例中用標號38標出的液壓缸相同的方式置于每一軋輥支架下方、或裝在支撐腳30,31上的缸體或千斤頂就可實現(xiàn)這種旋轉(zhuǎn)。
更普遍地說,使軋輥支架旋轉(zhuǎn)的技術方案可以說依賴于最適合于實際情況的設計選擇,因此也就是依賴于軋機的外部結構的形狀,在上述實施例中,這種外部結構是管狀的,它具有一個圓柱形的幾何形狀,但是不應排除不同的形狀,例如一種側(cè)向敞開的形狀。
此外,很容易理解,在每一軋輥支架內(nèi)的工作輥的個數(shù)和各懸臂的個數(shù)也可以不同于上面所述的三個。
最后,不應忘記,各種對軋制有用的裝置,諸如用于引導芯棒和/或管材的設備,可以設置在軋機內(nèi),其上游或下游,但也可設于一個中間位置上。
這些設備的存在也可依賴于所用的本發(fā)明軋機的類型;盡管本發(fā)明的軋機特別適于利用一芯棒加工無縫管材,但也不應排除用于棒形體,桿狀體,例如棒材,線材等的可能性。
權利要求
1.一種一般用于管材或棒形體的軋機,包括一個沿軋制軸線(L)設置的外部承載結構(2);可以從外部結構中抽出的一個或多個軋輥支架(10);用于每個軋輥支架的多個工作輥(48,49,50),這些軋輥安裝在相應的杠桿臂(18,19,20)上,這些杠桿臂圍繞對應的樞軸(22,23,24)在橫向于軋制軸線的平面內(nèi)擺動,并用于連接到軋輥支架上;以及用于引導軋輥支架在外部承載結構內(nèi)滑動的裝置(26,27),其特征在于,該軋機包括用于令軋輥支架繞軋制軸線旋轉(zhuǎn)的裝置(30,31,32,33,34,37,38,39,40),以便調(diào)整杠桿臂的鉸接樞軸的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軋機,其特征在于,用于旋轉(zhuǎn)軋輥支架(10)的裝置包括多個作用于每個支架上的液壓式和/或電動-機械式止推件(38,40)。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軋機,其特征在于,在每個軋輥支架上配置用于使軋輥支架(10)旋轉(zhuǎn)的裝置的至少一部分(32,33,34,37)。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軋機,其特征在于,設置于每個軋輥支架(10)上的裝置(32,33,34,37)包括支撐在導向裝置(26,27)上的支撐腳(30,31),它們的高度是可調(diào)的。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軋機,其特征在于,支撐腳(30,31)是可調(diào)節(jié)的,以便能夠?qū)⒏鬈堓佒Ъ?10)以相對于軋制軸線(L)旋轉(zhuǎn)的狀態(tài)插入外部結構(2)內(nèi)。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軋機,其特征在于,每個支撐腳(30,31)包括一個可在導向裝置(26,27)上滑動的基座(33);一個安裝在基座上的柱狀件(32),以便是可樞轉(zhuǎn)的并在與軋輥支架的其余部分剛性相聯(lián)的一個安裝座(34)內(nèi)沿軸向滑動;以及一個固定到安裝座的上部和柱狀件上的墊塊(37)。
7.如前述任何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軋機,其特征在于,外部承載結構(2)是管狀的,同時導向裝置(26,27)在上述結構內(nèi)于低于軋制軸線(L)的位置上平行于軋制軸線(L)地延伸。
8.如前述任何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軋機,其特征在于,每個軋輥支架(10)包括一個端壁(11)和一個加強體(13),該加強體具有一個基本上為平板狀框架的形狀并具有一個與端壁的邊緣輪廓對應的輪廓,它們相互對置地設置,并借助多個連接塊(14,15,16)相互剛性地連接,杠桿臂(18-20)的鉸接樞軸(22,23,24)設置在所述連接塊上,這些連接塊相互隔開,以便允許杠桿臂轉(zhuǎn)到軋輥支架之外。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軋機,其特征在于,軋輥支架(10)的至少某些連接塊(14,16)位于軋輥支架停置在導向裝置(26,27)上的點(30,31)上。
10.如權利要求7至9所述的軋機,其特征在于,通過從經(jīng)軋制的管材或軋制體輸出的軋機端部進行牽引并使其沿導向裝置(26,27)滑動,將軋輥支架(10)從外部承載結構(2)中拉出。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軋機,包括兩個或多個平行于軋制軸線(L)設置的液壓活塞(70),這些活塞可連接到軋輥支架(10)上,以便將軋輥支架拉出上述結構。
12.如權利要求10和11所述的軋機,其特征在于,軋輥支架(10)具有用于將它們相互連接起來的接合裝置(65),從而通過一起拉曳軋輥支架可將它們從外部承載結構中作為一個組件的拉出來。
13.如前述任何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軋機,其特征在于,杠桿臂(18,19,20)從各個鉸接樞軸(22,23,24)延伸到一個伸出端(82),在該伸出端處可拆卸地固定有一個叉軸式軸承座(83),其固定方式為,在工作狀態(tài)下,對應的軋輥(48,49,50)處于一個在該端部與軋制軸線(L)之間的位置上。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軋制管材或其它諸如扁坯,桿件,棒材及類似物的軋機。該軋機由一個外部承載結構形成,其中裝有可從其中抽出的軋輥支架;在軋輥支架上安裝有杠桿臂(18,19,20),這些杠桿臂可橫向于被軋制的管材或被軋制體沿其前進的軋制軸線樞轉(zhuǎn)。這些臂在其一端支撐工作輥(48,49,50),在其另一端則借助銷(22,23,24)固定在各軋輥支架上。在本發(fā)明的軋機中,設有有益的用于使軋輥支架繞軋制軸線旋轉(zhuǎn)的裝置;這能夠在由于為了維修的目的而經(jīng)受定期的機加工而使工作輥的尺寸變小時,使軋輥(48—50)恢復到其理想的工作狀態(tài),并且其工作姿態(tài)可以不再僅通過支承其的杠桿臂(18—20)的擺動而重新建立。
文檔編號B21B31/02GK1293600SQ99804048
公開日2001年5月2日 申請日期1999年3月2日 優(yōu)先權日1998年3月18日
發(fā)明者埃托雷·切納斯基, 毛里齊奧·布里格諾里, 斯特凡諾·班迪尼 申請人:Sms德馬格英斯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