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凹版印刷輥的專用焊接設備,尤其涉及專門用于焊接通過鋼板折彎卷曲成的凹版印刷輥的焊接設備。
背景技術(shù):
以往凹版印刷輥的印刷輥筒的制備一般都是采用鋼棒,但成本太高,如果采用鋼板制作將其卷板后形成輥筒則能降低不少成本,且廢舊鋼板易得、好回收。不過鋼板卷曲成筒狀后需要焊接,存在焊接量大,且由于鋼板折彎卷成筒狀后中空,一般在焊接時都是將此筒套在銅棒上焊接,通過銅棒接地后形成回路,銅棒消耗量大,浪費多,由于銅棒使用量很多,成本又上去了。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主要解決的技術(shù)問題在于,提供一種專用于焊接通過鋼板折彎卷曲成的凹版印刷輥的焊接設備,符合此種印刷輥的焊接實際情況且能極大降低成本、減少銅的使用量,減少浪費。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shù)問題所采用的技術(shù)方案是:凹版印刷輥的專用焊接設備,專用于焊接通過鋼板折彎卷曲成的凹版印刷輥,包括焊機、焊機移動機構(gòu)和焊接鋼棒,所述焊機可拆卸式固定連接在焊機移動機構(gòu)上,所述焊機移動機構(gòu)設置在支架上;所述焊接鋼棒固定在支架的一端,所述焊接鋼棒上設置凹槽,凹槽內(nèi)設置銅塊,銅塊的高度與凹槽的槽深相匹配,銅塊的寬度與凹槽的寬度相等;所述焊機的位置處于焊接鋼棒的正上方。這樣的設置將之前的銅棒換成鋼棒,只在需要焊接的地方集中設置銅塊,且通過凹嵌在凹槽內(nèi),銅塊的消耗變少,并且可以在一面消耗殆盡后將銅塊換面繼續(xù)使用,極大地減少浪費,增加銅塊的利用率,大大減少了成本。并且可以根據(jù)實際焊接的情況將銅塊設置成不同的寬度,這樣還可以在大寬度的銅塊使用一段時間后轉(zhuǎn)移到小的凹槽內(nèi)繼續(xù)使用。
作為本實用新型凹版印刷輥的專用焊接設備的進一步改進,焊機移動機構(gòu)為導軌車,所述導軌車通過導軌車上的滾輪可在導軌上平行移動,所述導軌固定連接在支架上。滾輪的輪周上中間部分可以設置與導軌匹配的槽,便于導軌車的滾動。通過導軌車的設置可以完成焊機的平行移動,沿著輥筒需要焊接的縫平行移動過去。
作為本實用新型凹版印刷輥的專用焊接設備的進一步改進,焊機移動機構(gòu)為滑道,所述滑道上設置滑槽,滑道通過滑槽可在導軌上平行滑動,所述導軌固定連接在支架上。導軌一般為矩形,由此與其配合的滑道的頂面也呈矩形,滑槽設置在滑道的內(nèi)側(cè)壁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凹版印刷輥的專用焊接設備的進一步改進,支架旁位于焊接鋼棒的正下方設有焊渣收集槽,所述焊渣收集槽呈上大下小的漸縮口狀。這樣的設置還能將焊渣回收再利用,降低了成本。
作為本實用新型凹版印刷輥的專用焊接設備的進一步改進,焊渣收集槽為U形槽或梯形槽。具體形狀不限于前述兩種,只要是能有效防止焊渣掉落至焊渣收集槽外的合適形狀即可。
本實用新型大大降低了成本,并且銅塊能夠多次重復使用,增加銅塊的利用率,銅塊的消耗變少,極大地減少浪費,大大減少了成本;并且焊渣能夠充分回收利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凹版印刷輥的專用焊接設備實施例一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為圖1的側(cè)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凹版印刷輥的專用焊接設備實施例二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4為圖3的側(cè)視圖。
圖中:1、凹版印刷輥 2、焊機 3、焊機移動機構(gòu) 4、焊接鋼棒 5、支架 6、銅塊 7、滾輪 8、導軌 9、滑槽 10、焊渣收集槽。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shù)特征、目的以及效果有更加清楚地了解,現(xiàn)對照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一:
如圖1、圖2所示,凹版印刷輥的專用焊接設備,專用于焊接通過鋼板折彎卷曲成的凹版印刷輥1,包括焊機2、焊機移動機構(gòu)3和焊接鋼棒4,所述焊機2可拆卸式固定連接在焊機移動機構(gòu)3上,所述焊機移動機構(gòu)3設置在支架5上;所述焊接鋼棒4固定在支架5的一端,所述焊接鋼棒4上設置凹槽,凹槽內(nèi)設置銅塊6,銅塊6的高度與凹槽的槽深相匹配,銅塊6的寬度與凹槽的寬度相等;所述焊機2的位置處于焊接鋼棒4的正上方焊機移動機構(gòu)3為導軌車,所述導軌車通過導軌車上的滾輪7可在導軌8上平行移動,所述導軌8固定連接在支架5上。支架5旁位于焊接鋼棒4的正下方設有焊渣收集槽10,所述焊渣收集槽10呈上大下小的漸縮口狀。焊渣收集槽10為梯形槽。
實施例二:
與實施例一唯一的不同在于,如圖3、圖4所示,焊機移動機構(gòu)3為滑道,所述滑道上設置滑槽9,滑道通過滑槽9可在導軌8上平行滑動,所述導軌8固定連接在支架5上。
以上內(nèi)容是結(jié)合具體的優(yōu)選技術(shù)方案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shù)領(lǐng)域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gòu)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