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機械裝備制造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用于筒狀容器的折邊機。
背景技術:
在金屬質筒狀容器的加工成型中,普遍需要折邊操作,即對筒邊緣進行折彎?,F有技術中該操作多通過人員手工完成,效率低下?,F有技術中有研究者開發(fā)了自動的折邊機,然而實際應用中發(fā)現一方面容器難以有效固定,因此在旋轉、折邊的過程中造成角度的不均;此外,現有技術的折邊機沖壓刀頭磨損較為嚴重,常常需要更換,從而造成使用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旨在針對現有技術的技術缺陷,提供一種用于筒狀容器的折邊機,以解決現有技術的相關裝置在使用時被加工容器固定不夠牢固的技術問題。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另一技術問題是現有技術的相關裝置在使用過程中沖壓刀具磨損嚴重。
為實現以上技術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用于筒狀容器的折邊機,包括立柱,操作臺,第一電動機,絲杠,第一轉軸,旋轉盤,第二電動機,第一液壓缸,第二液壓缸,沖壓刀頭,電加熱器,連桿,第二轉軸,第三液壓缸,下壓板,模具,其中,第一電動機固定連接在立柱下端,操作臺通過絲杠與第一電動機相連接,第一轉軸位于操作臺上,旋轉盤安置于第一轉軸上端,第二電動機固定連接在立柱上,第二電動機通過第一液壓缸與模具相連接,所述第一液壓缸沿豎直方向伸縮,第二液壓缸一端與立柱鉸接、另一端連接有沖壓刀頭,電加熱器固定連接在立柱上且處于第二液壓缸下方,第二轉軸通過連桿連接在立柱上,第三液壓缸一端連接在第二轉軸下方、另一端連接有下壓板,所述下壓板與旋轉盤平行。
作為優(yōu)選,所述旋轉盤的材質為橡膠。
作為優(yōu)選,所述電加熱器是防爆電加熱器。
作為優(yōu)選,電加熱器與沖壓刀頭直接的距離為3~5cm。
本發(fā)明裝置在使用時,將待加工容器置于旋轉盤上,通過下壓板將其固定牢固,而后通過絲杠調整容器至適宜位置,啟動旋轉軸并將沖壓刀具伸至容器口邊 緣執(zhí)行壓邊操作。由于本發(fā)明增設了電加熱器,可以通過加熱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金屬容器的硬度,從而緩解沖壓刀具的磨損。本發(fā)明技術構思巧妙,技術方案合理,技術效果突出。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
1、立柱 2、操作臺 3、第一電動機 4、絲杠
5、第一轉軸 6、旋轉盤 7、第二電動機 8、第一液壓缸
9、第二液壓缸 10、沖壓刀頭 11、電加熱器 12、連桿
13、第二轉軸 14、第三液壓缸 15、下壓板 16、模具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描述。為了避免過多不必要的細節(jié),在以下實施例中對屬于公知的結構或功能將不進行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中所使用的近似性語言可用于定量表述,表明在不改變基本功能的情況下可允許數量有一定的變動。除有定義外,以下實施例中所用的技術和科學術語具有與本發(fā)明所屬領域技術人員普遍理解的相同含義。
實施例1
一種用于筒狀容器的折邊機,包括立柱1,操作臺2,第一電動機3,絲杠4,第一轉軸5,旋轉盤6,第二電動機7,第一液壓缸8,第二液壓缸9,沖壓刀頭10,電加熱器11,連桿12,第二轉軸13,第三液壓缸14,下壓板15,模具16,其中,第一電動機3固定連接在立柱1下端,操作臺2通過絲杠4與第一電動機3相連接,第一轉軸5位于操作臺2上,旋轉盤6安置于第一轉軸5上端,第二電動機7固定連接在立柱1上,第二電動機7通過第一液壓缸8與模具16相連接,所述第一液壓缸8沿豎直方向伸縮,第二液壓缸9一端與立柱1鉸接、另一端連接有沖壓刀頭10,電加熱器11固定連接在立柱1上且處于第二液壓缸9下方,第二轉軸13通過連桿12連接在立柱1上,第三液壓缸14一端連接在第二轉軸13下方、另一端連接有下壓板15,所述下壓板15與旋轉盤6平行。
在以上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滿足以下條件:
所述旋轉盤的材質為橡膠。
所述電加熱器11是防爆電加熱器。
電加熱器11與沖壓刀頭10直接的距離為3cm。
實施例2
一種用于筒狀容器的折邊機,包括立柱1,操作臺2,第一電動機3,絲杠4,第一轉軸5,旋轉盤6,第二電動機7,第一液壓缸8,第二液壓缸9,沖壓刀頭10,電加熱器11,連桿12,第二轉軸13,第三液壓缸14,下壓板15,模具16,其中,第一電動機3固定連接在立柱1下端,操作臺2通過絲杠4與第一電動機3相連接,第一轉軸5位于操作臺2上,旋轉盤6安置于第一轉軸5上端,第二電動機7固定連接在立柱1上,第二電動機7通過第一液壓缸8與模具16相連接,所述第一液壓缸8沿豎直方向伸縮,第二液壓缸9一端與立柱1鉸接、另一端連接有沖壓刀頭10,電加熱器11固定連接在立柱1上且處于第二液壓缸9下方,第二轉軸13通過連桿12連接在立柱1上,第三液壓缸14一端連接在第二轉軸13下方、另一端連接有下壓板15,所述下壓板15與旋轉盤6平行。
在以上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滿足以下條件:
電加熱器11與沖壓刀頭10直接的距離為5cm。
以上對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申請范圍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