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一種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包括工作臺本體、至少兩個第一定位件、至少兩個第二定位件及推料裝置,工作臺本體上設置有與鋸刀相對應的刀槽,第一定位件和第二定位件分別設置于工作臺本體上并位于刀槽的兩側(cè),推料裝置包括絲桿,絲桿設置于刀槽內(nèi),絲桿上設置有與絲桿相配合的、用于推動物料的滑塊。本發(fā)明通過設置推料裝置,可自動將物料推送到物料待切割的位置,既省力,又提高了工作效率,通過設置第一定位件和第二定位件,可使多塊物料能夠齊整地擺放于工作臺本體上,確保了被鋸下的物料的規(guī)格相同。
【專利說明】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鋸床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現(xiàn)代化制造工業(yè)朝著高效、高精度和經(jīng)濟性的方向的發(fā)展,鋸床鋸切作為精加工的起點,已成為零件加工過程中重要的組成環(huán)節(jié)。鋸切可以節(jié)約材料、減少二次加工量和提高生產(chǎn)效率,因此鋸床特別是自動化的鋸床已被廣泛應用于鋼鐵、機械、汽車、造船、石油、礦山和航空等領域。在同時鋸多層板材的時候,板材規(guī)格相同的情況下,為了保證鋸下的材料規(guī)格也相同,需要在堆疊時保證板材上下對齊,即要求所有物料均緊靠定位件,現(xiàn)有鋸床上對物料進行對齊,都是通過人工實現(xiàn)的,但是當物料較大時通過人手操作則難以搬動,不能很好的實現(xiàn)物料的對齊。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克服上述弊端的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其結構簡單,便于安裝。
[0004]為達此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包括工作臺本體、至少兩個第一定位件、至少兩個第二定位件及推料裝置,所述工作臺本體上設置有與鋸刀相對應的刀槽,所述第一定位件和所述第二定位件分別設置于所述工作臺本體上并位于所述刀槽的兩側(cè),所述推料裝置包括絲桿,所述絲桿設置于所述刀槽內(nèi),所述絲桿上設置有與所述絲桿相配合的、用于推動物料的滑塊。
[0006]作為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第一定位件為定位桿,所述第二定位件為推料機構。
[0007]作為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推料機構包括推板及動力裝置,所述推板靠近物料的一端與所述工作臺本體鉸接,所述推板上未與所述工作臺本體鉸接的一端搭接于所述工作臺本體上,位于所述推板下方的所述工作臺本體上開設有孔,所述孔的尺寸小于所述推板的尺寸,所述動力裝置設置于所述孔的下方,所述動力裝置的輸出軸的端部穿過所述孔與所述推板抵接。
[0008]作為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裝置的輸出軸的端部設置有與所述推板相抵接的推動件。
[0009]作為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推動件為金屬圓球。
[0010]作為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定位桿包括用于限定物料位置的限位部及固定部,所述限位件與所述固定部垂直連接,所述固定部可拆卸地設置于所述工作臺本體上。
[0011]作為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還包括第三定位件,所述第三定位件設置于所述工作臺本體上與所述滑塊相對的一端,用于限制物料在所述工作臺本體上的沿Y方向的位置。
[0012]作為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定位桿為兩個,兩個所述定位桿之間的距離小于或等于待切割物料的長度。
[0013]作為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推料機構為兩個,兩個所述推料機構之間的距離小于或等于待切割物料的長度。
[0014]作為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動力裝置為氣缸或液壓缸
[0015]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為:本發(fā)明通過設置推料裝置,可自動將物料推送到物料待切割的位置,既省力,又提高了工作效率,通過設置第一定位件和第二定位件,可使多塊物料能夠齊整地擺放于工作臺本體上,確保了被鋸下的物料的規(guī)格相同。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實施例所述的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17]圖2為實施例所述的推料裝置與工作臺本體的剖視示意圖。
[0018]圖中:
[0019]1、工作臺本體;2、定位桿;3、推料機構;31、推板;32、動力裝置;321、推動件;4、刀槽;5、絲桿;6、滑塊;7、物料。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結合附圖并通過【具體實施方式】來進一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
[0021 ] 如圖1?2所示,于本實施例中,本發(fā)明所述的一種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包括工作臺本體1、至少兩個第一定位件、至少兩個第二定位件及推料裝置3,工作臺本體I上設置有與鋸刀相對應的刀槽4,第一定位件和第二定位件分別設置于刀槽4的兩側(cè),推料裝置3包括絲桿5,絲桿5設置于刀槽4內(nèi),絲桿5上設置有與絲桿5相配合的、用于推動物料7的滑塊6。
[0022]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定位件為定位桿2,第二定位件為推料機構3。
[0023]如圖2所示,推料機構3包括推板及動力裝置32,推板靠近物料7的一端與工作臺鉸接,推板上未與工作臺本體I鉸接的一端搭接于工作臺本體I上,位于推板下方的工作臺本體I上開設有孔,孔的尺寸小于推板31的尺寸,動力裝置32設置于孔的下方,動力裝置32的輸出軸的端部穿過孔與推板31抵接。
[0024]推料機構3的設置,使得當物料7被推進于工作臺本體I上物料7待切割的位置時,通過動力裝置32施力于推板31上,使得推板31可推動多塊物料7向定位桿2靠近,進而使多塊物料7的兩端對齊,有利于被切物料7的齊整性。
[0025]動力裝置32的輸出軸的端部設置有與推板31相抵接的推動件321。
[0026]在本實施例中,推動件321為金屬圓球。
[0027]定位桿包括用于限定物料7位置的限位部及固定部,限位件與固定部垂直連接,固定部可拆卸地設置于工作臺本體I上。
[0028]定位桿2為兩個,兩個所述定位桿2之間的距離小于或等于待切割物料7的長度。
[0029]推料機構3為兩個,兩個推料機構3之間的距離小于或等于待切割物料7的長度。
[0030]動力裝置32為氣缸或液壓缸,在本實施例中,動力裝置32為液壓缸。
[0031]工作原理:
[0032]當物料7被搬運于工作臺本體I后,啟動控制電源,絲桿5轉(zhuǎn)動,滑塊6在絲桿5的帶動下在絲桿5上滑動,當滑塊6與物料7接觸時,滑塊6推動物料7,當物料7被推到工作臺本體I上物料7待切割的位置后,絲桿5停止運動,此時,推料機構3的動力裝置32的輸出軸開始推動推板31,推板31在動力裝置32的推力作用下慢慢傾斜,并推動物料7向定位桿2的方向運動,直到物料7與定位桿2接觸后,動力裝置32停止運動,鋸床的鋸刀開始切割物料7,當物料7切割完后,動力裝置32的輸出軸向下運動,退料板也隨著輸出軸逐漸返回原來的位置。
[0033]在其它事實例中,在工作臺本體I上與滑塊6相對的一端還可設置第三定位件,用于限制物料7在工作臺本體上的沿Y方向的位置。
[0034]需要聲明的是,上述【具體實施方式】僅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及所運用技術原理,在本發(fā)明所公開的技術范圍內(nèi),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所容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其特征在于,包括工作臺本體、至少兩個第一定位件、至少兩個第二定位件及推料裝置,所述工作臺本體上設置有與鋸刀相對應的刀槽,所述第一定位件和所述第二定位件分別設置于所述工作臺本體上并位于所述刀槽的兩側(cè),所述推料裝置包括絲桿,所述絲桿設置于所述刀槽內(nèi),所述絲桿上設置有與所述絲桿相配合的、用于推動物料的滑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件為定位桿,所述第二定位件為推料機構。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料機構包括推板及動力裝置,所述推板靠近物料的一端與所述工作臺本體鉸接,所述推板上未與所述工作臺本體鉸接的一端搭接于所述工作臺本體上,位于所述推板下方的所述工作臺本體上開設有孔,所述孔的尺寸小于所述推板的尺寸,所述動力裝置設置于所述孔的下方,所述動力裝置的輸出軸的端部穿過所述孔與所述推板抵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裝置的輸出軸的端部設置有與所述推板相抵接的推動件。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動件為金屬圓球。
6.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桿包括用于限定物料位置的限位部及固定部,所述限位件與所述固定部垂直連接,所述固定部可拆卸地設置于所述工作臺本體上。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三定位件,所述第三定位件設置于所述工作臺本體上與所述滑塊相對的一端,用于限制物料在所述工作臺本體上的沿Y方向的位置。
8.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桿為兩個,兩個所述定位桿之間的距離小于或等于待切割物料的長度。
9.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料機構為兩個,兩個所述推料機構之間的距離小于或等于待切割物料的長度。
10.根據(jù)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用于物料位置調(diào)節(jié)的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裝置為氣缸或液壓缸。
【文檔編號】B23Q3/18GK103862299SQ201410127271
【公開日】2014年6月18日 申請日期:2014年3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3月31日
【發(fā)明者】林進光 申請人:萬世泰金屬工業(yè)(昆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