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機械加工設備上的附件裝置,特別是涉及一種設置在加工設備上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機械加工設備,特別是設置有懸臂式工作梁的加工設備,在加工中或加工進給過程中,由于工作梁自身的重量在加工過程中或加工進給過程中,容易發(fā)生振動,造成工作梁運動過程中或設置在工作梁上的焊接設備或機械手等工作元件加工或工作時不穩(wěn)定,影響加工工件的焊接質(zhì)量或加工質(zhì)量。同時還直接影響到工作梁的剛度,及工作行程。特別是焊接設備,進行焊接進給或焊接時,嚴重影響焊接質(zhì)量及工件表面質(zhì)量。同時影響工作梁的剛度及進給行程,還由于工作梁或焊接設備或機械手進給時或工作時的不·穩(wěn)定性而帶來安全隱患或整個設備運作癱瘓。
發(fā)明內(nèi)容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能平衡工作梁的重量以使工作梁上的工作器件能穩(wěn)定工作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一種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包括平衡梁及吊裝在所述平衡梁上的平衡器。在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所述平衡梁為一端固定的懸臂梁。在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平衡梁上的吊裝支架,所述平衡器通過所述吊裝支架吊裝在所述平衡梁上。在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所述吊裝支架包括安裝部、由所述安裝部彎折延伸形成的支撐部、及由所述支撐部彎折延伸形成的吊掛部。在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所述安裝部與所述吊掛部沿所述支撐部的兩端向相反方向進行折彎,所述安裝部與所述支撐部之間設置有加強件,所述吊掛部與所述支撐部之間設置有加強件。在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所述支撐部由所述安裝部垂直彎折延伸形成,所述吊掛部由所述支撐部垂直彎折延伸形成。在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所述平衡器包括與所述吊裝支架連接的連接件、與所述連接件連接的主體、及設置在所述主體上的吊件。在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所述吊件包括吊繩及與吊繩連接的吊掛,所述主體上設置有調(diào)節(jié)所述吊繩長度、或吊掛位置的調(diào)節(jié)件。在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所述平衡器包括沿所述平衡梁橫向設置的橫向平衡器及沿所述平衡梁縱向或軸向設置的縱向平衡器,所述吊裝支架包括橫向設置并吊裝所述橫向平衡器的橫向支架、及縱向設置并吊裝所述縱向平衡器的縱向支架。在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所述平衡梁與焊接設備的工作梁平行設置,焊接設備的工作梁為懸臂梁。[0015]上述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在平衡梁上設置平衡器,平衡懸臂梁式的工作梁的重量,以保證工作梁、設置在工作梁上焊接裝置或機械手能夠長久穩(wěn)定的工作;同時使工作梁的自重與有效行程之間具有較小的比值,實現(xiàn)工作梁在低重量下的高剛性和焊接設備或機械手沿工作梁上方向的大行程。
圖I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設置在工作梁上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I所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100,包括平衡梁20、及吊裝在平衡梁20上的平衡器40。 本實施例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100主要為了平衡懸臂梁式的工作梁90的重量,以保證工作梁90、設置在工作梁90上焊接裝置(當然也可以是其他工作設備或元件)能夠長久穩(wěn)定的工作。特別是在穩(wěn)態(tài)的運動速度下。本實施例的工作梁90可以沿高度方向上上下運動,也可沿寬度方向上前后移動。本實施例中,平衡梁20為一端固定,另一端懸空的懸臂梁。本實施例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100,還包括設置在平衡梁20上的吊裝支架60。平衡器40通過吊裝支架60懸吊安裝在平衡梁20上。進一步,本實施例的吊裝支架60包括安裝部602、由安裝部602彎折延伸形成的支撐部604、及由支撐部604彎折延伸形成的吊掛部606。進一步,安裝部602與吊掛部606由支撐部604的兩端相對向相反方向進行折彎延伸形成。進一步,支撐部由安裝部602垂直彎折延伸形成直角。吊掛部606由支撐部604垂直彎折延伸形成直角。為了保證整個吊裝支架的強度,安裝部602與支撐部604之間設置有加強件64。同樣,吊掛部606與支撐部604之間設置有加強件64。進一步,本實施例的平衡器40根據(jù)設置的位置不同,包括沿平衡梁20橫向設置或寬度方向設置的橫向平衡器42、及沿平衡梁20長度方向上或縱向設置的縱向平衡器44。本實施例吊裝支架60與平衡器40的位置相應設置,包括沿平衡梁的橫向或寬度方向設置并與橫向平衡器相應設置的橫向支架62、沿平衡梁20長度方向上或縱向設置的縱向支架64。橫向支架62用于吊裝橫向平衡器42,縱向支架64用于吊裝縱向平衡器44。進一步,本實施例的平衡器40根據(jù)結構特征,包括如下部分與吊裝支架60連接的連接件402、與連接件402連接的主體404、及設置在主體404上的吊件406。本實施例的橫向平衡器42、縱向平衡器44都包括連接件402、主體404、及設置在主體404上的吊件406。進一步,優(yōu)選的,吊件406包括吊繩405及與吊繩405連接的吊掛407。主體404上還設置有調(diào)節(jié)件408。調(diào)節(jié)件408用來調(diào)節(jié)吊掛407的位置,或通過調(diào)節(jié)吊繩405長度來調(diào)節(jié)吊掛407的位置。[0029]進一步,優(yōu)選的,本實施例的平衡梁20與焊接設備或焊接機械手的工作梁90平行設置。焊接設備的工作梁90為懸臂梁,且可沿整個焊接設備或焊接機械手的高度方向上上下運動,或沿寬度方向上前后移動。如圖I所示,進一步,本實施例中,工作梁90設置在立柱92上,并通過在工作梁90上設置滑塊96,在立柱92上設置滑軌94,以使工作梁90沿立柱92高度方向上下移動?;瑝K96通過伺服電機98帶動沿滑軌94運動。本實施例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100主要為了平衡懸臂梁式的工作梁90的重量和改善滑塊96的受力狀況,以保證工作梁90、設置在工作梁90上焊接裝置(當然也可以是其他工作設備或元件)能夠長久穩(wěn)定的工作,特別是在穩(wěn)態(tài)的運動速度下長久穩(wěn)定的工作。本實施例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100在平衡梁20上設置平衡器40,使工作梁90的自重與有效行程之間具有較小的比值,實現(xiàn)工作梁90在低重量下的高剛性和焊接設 備或機械手沿工作梁90上方向的大行程。經(jīng)實踐證明,由于采用本實施例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100,重80kg左右的工作梁90的負載能力可以突破100kg,甚至更高,工作梁90懸伸有效工作行程超過O. 6m,甚至以上。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1.一種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平衡梁及吊裝在所述平衡梁上的平衡器。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梁為一端固定的懸臂梁。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平衡梁上的吊裝支架,所述平衡器通過所述吊裝支架吊裝在所述平衡梁上。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裝支架包括安裝部、由所述安裝部彎折延伸形成的支撐部、及由所述支撐部彎折延伸形成的吊掛部。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部與所述吊掛部沿所述支撐部的兩端向相反方向進行折彎,所述安裝部與所述支撐部之間設置有加強件,所述吊掛部與所述支撐部之間設置有加強件。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由所述安裝部垂直彎折延伸形成,所述吊掛部由所述支撐部垂直彎折延伸形成。
7.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器包括與所述吊裝支架連接的連接件、與所述連接件連接的主體、及設置在所述主體上的吊件。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吊件包括吊繩及與吊繩連接的吊掛,所述主體上設置有調(diào)節(jié)所述吊繩長度、或吊掛位置的調(diào)節(jié)件。
9.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器包括沿所述平衡梁寬度方向或橫向設置的橫向平衡器、及沿所述平衡梁長度方向或縱向設置的縱向平衡器,所述吊裝支架包括沿平衡梁寬度方向或橫向設置并吊裝所述橫向平衡器的橫向支架、及沿所述平衡梁長度方向或縱向設置并吊裝所述縱向平衡器的縱向支架。
10.根據(jù)權利要求I至5或7至9任意一項所述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梁與焊接設備的工作梁平行設置,焊接設備的工作梁為懸臂梁。
專利摘要一種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包括平衡梁及吊裝在所述平衡梁上的平衡器;上述的工作梁的負載平衡裝置在平衡梁上設置平衡器,平衡懸臂式的工作梁的重量,以保證工作梁、設置在工作梁上焊接裝置或機械手能夠長久穩(wěn)定的工作;同時使工作梁的自重與有效行程之間具有較小的比值,實現(xiàn)工作梁在低重量下的高剛性和焊接設備或機械手沿工作梁懸伸方向上的大行程。
文檔編號B23Q11/00GK202684364SQ20122024897
公開日2013年1月23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5月30日
發(fā)明者石國勇, 黃榮, 覃家仁, 肖勇, 莫易敏, 湯春球, 黃春筍, 鄭紅武 申請人: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