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式照明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設備領域,尤其是一種移動式照明裝置,包括豎桿、活動桿、連接件以及柔性連接桿,所述豎桿上設置有固定結構;所述連接件包括呈L形的水平桿和豎直管,所述豎直管與水平桿固定相連,且豎桿的一端與豎直管轉動配合,回轉中心為豎桿的中心線;所述活動桿垂直于水平桿且其一端與水平桿轉動配合,回轉中心為水平桿的中心線;所述活動桿的另一端與柔性連接桿的一端固定連接;所述柔性連接桿的另一端設置有照明燈。本實用新型,靈活性強,能夠在一定的范圍內(nèi)將照明燈調節(jié)至任意位置,且使照明燈保持固定,有利于特殊場合的施工。
【專利說明】
移動式照明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設備領域,尤其是一種移動式照明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現(xiàn)有的照明燈,要么固定安裝在建筑上,要么采用手電筒等移動照明設備,固定安裝的燈不夠靈活,照明范圍有限,在一些特殊場合無法滿足使用需求;而移動照明設備自身無法固定,需要人手動把持,使用受到限制。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移動式照明裝置,使照明燈能夠在一定的范圍內(nèi)移動,提高靈活度。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移動式照明裝置,包括豎桿、活動桿、連接件以及柔性連接桿,所述豎桿上設置有固定結構;
[0005]所述連接件包括呈L形的水平桿和豎直管,所述豎直管與水平桿固定相連,且豎桿的一端與豎直管轉動配合,回轉中心為豎桿的中心線;所述活動桿垂直于水平桿且其一端與水平桿轉動配合,回轉中心為水平桿的中心線;
[0006]所述活動桿的另一端與柔性連接桿的一端固定連接;所述柔性連接桿的另一端設置有照明燈。
[0007]進一步地,所述豎桿和活動桿均為管件。
[0008]進一步地,所述水平桿為管件。
[0009]進一步地,所述連接件還包括垂直于水平桿的活動管,所述活動管與水平桿轉動配合,回轉中心為水平桿的中心線,所述活動桿與活動管固定連接。
[00?0]進一步地,所述固定結構為固定夾。
[0011 ]進一步地,所述活動桿包括外桿和內(nèi)桿,所述內(nèi)桿設置于外桿內(nèi)部且與外桿滑動配合;所述柔性連接桿與內(nèi)桿固定連接。
[0012]進一步地,所述豎桿與固定夾轉動配合,回轉中心為豎桿的中心線。
[0013]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使用時,利用固定結構將本裝置固定在豎直的立柱上,根據(jù)需要照明的目標位置,轉動連接件,使連接件帶動活動桿以豎桿為中心轉動,初步調節(jié)活動桿及照明燈的位置;再轉動活動桿,進一步地將照明燈移動至大概的位置。最后,彎曲柔性連接桿,再進一步將照明燈調節(jié)至最佳位置,既保證照明效果,又不會妨礙操作人員進行施工。本實用新型,靈活性強,能夠在一定的范圍內(nèi)將照明燈調節(jié)至任意位置,且使照明燈保持固定,有利于特殊場合的施工。
【附圖說明】
[0014]圖1是本實用新型移動式照明裝置的示意圖;
[0015]圖2是本實用新型連接件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0017]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移動式照明裝置,包括豎桿10、活動桿20、連接件40以及柔性連接桿30,所述豎桿10上設置有固定結構11;
[0018]所述連接件40包括呈L形的水平桿41和豎直管42,所述豎直管42與水平桿41固定相連,且豎桿10的一端與豎直管42轉動配合,回轉中心為豎桿10的中心線;所述活動桿20垂直于水平桿且其一端與水平桿41轉動配合,回轉中心為水平桿41的中心線;
[0019]所述活動桿20的另一端與柔性連接桿30的一端固定連接;所述柔性連接桿30的另一端設置有照明燈31。
[0020]豎桿10、活動桿20和連接件40采用輕質材料如塑料等制造,以降低重量,便于移動和固定。固定結構11用于將本裝置固定在已有的建筑上。使用時,利用固定結構11將本裝置固定在豎直的立柱上,根據(jù)需要照明的目標位置,轉動連接件40,使連接件40帶動活動桿20以豎桿10為中心轉動,初步調節(jié)活動桿20及照明燈31的位置;再轉動活動桿20,進一步地將照明燈31移動至準確的位置。最后,彎曲柔性連接桿,再進一步將照明31燈調節(jié)至最佳位置,既保證照明效果,又不會妨礙操作人員進行施工。本實用新型,靈活性強,能夠在一定的范圍內(nèi)將照明燈調節(jié)至任意位置,且使照明燈保持固定,有利于特殊場合的施工。
[0021]為了減輕裝置的重量,降低操作時的作用力,所述豎桿10和活動桿20均為管件。所述水平桿41也為管件。
[0022]活動桿20可直接與水平桿41相連接,為了方便安裝與拆卸,所述連接件40還包括垂直于水平桿41的活動管43,所述活動管43與水平桿41轉動配合,回轉中心為水平桿41的中心線,所述活動桿20與活動管43固定連接。
[0023]固定結構11可以是螺釘固定裝置等,作為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固定結構11為固定夾。固定夾操縱簡單,安裝和拆卸方便快捷,有利于提高施工效率。
[0024]為了增加照明和調節(jié)范圍,所述活動桿20包括外桿21和內(nèi)桿22,所述內(nèi)桿22設置于外桿21內(nèi)部且與外桿21滑動配合;所述柔性連接桿30與內(nèi)桿22固定連接。內(nèi)桿22與外桿21滑動配合,即內(nèi)桿22可自由伸縮,從而增加照明燈的位置調整范圍,增加照明范圍。
[0025]所述豎桿10與固定夾轉動配合,回轉中心為豎桿10的中心線。豎桿10可以360度繞其中心線轉動,調節(jié)更加方便。
[0026]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主權項】
1.移動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豎桿(10)、活動桿(20)、連接件(40)以及柔性連接桿(30),所述豎桿(10)上設置有固定結構(11); 所述連接件(40)包括呈L形分布的水平桿(41)和豎直管(42),所述豎直管(42)與水平桿(41)固定相連,且豎桿(10)的一端與豎直管(42)轉動配合,回轉中心為豎桿(10)的中心線;所述活動桿(20)垂直于水平桿(41)且其一端與水平桿(41)轉動配合,回轉中心為水平桿(41)的中心線; 所述活動桿(20)的另一端與柔性連接桿(30)的一端固定連接;所述柔性連接桿(30)的另一端設置有照明燈(3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豎桿(10)和活動桿(20)均為管件。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桿(41)為管件。4.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移動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40)還包括垂直于水平桿(41)的活動管(43),所述活動管(43)與水平桿(41)轉動配合,回轉中心為水平桿(41)的中心線,所述活動桿(20)與活動管(43)固定連接。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桿(20)包括外桿(21)和內(nèi)桿(22),所述內(nèi)桿(22)設置于外桿(21)內(nèi)部且與外桿(21)滑動配合;所述柔性連接桿(30)與內(nèi)桿(22)固定連接。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結構(11)為固定夾。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豎桿(10)與固定夾轉動配合,回轉中心為豎桿(10)的中心線。
【文檔編號】F21V21/06GK205560649SQ201620082648
【公開日】2016年9月7日
【申請日】2016年1月26日
【發(fā)明人】劉承勇
【申請人】劉承勇, 鐘志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