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裝置包括第一光學元件和第二光學元件,所述第一光學元件和第二光學元件均為透明的,所述第二光學元件具有側壁及出光口,所述側壁圍設形成光學空間并與所述出光口連通,所述第一光學元件由所述第二光學元件的側壁環(huán)繞并延伸進入所述光學空間,所述第一光學元件具有入光面及出光面且所述入光面圍設形成收容腔。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壁具有內表面、外表面及上下兩端部,所述內表面或外表面包括多個連續(xù)排布的鋸齒結構,每個所述鋸齒結構具有相交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每個所述鋸齒結構的兩端分別向所述兩端部延伸。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鋸齒結構的兩端延伸至上下端部。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垂直。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相交具有棱線,所述棱線可以為直線也可以為弧線。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壁具有內表面及外表面,所述外表面包括多個連續(xù)排布的鋸齒結構,所述內表面包括多個具有圓弧面的微結構。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壁厚度均勻,且其具有上端部,所述出光口形成于所述上端部的內側。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裝置還包括基座,所述第一光學元件和第二光學元件均設置在所述基座上。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裝置的形狀為環(huán)形、弧形、直條形或回轉形。
10.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學元件的高度低于所述第二光學元件的高度。
11.一種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裝置包括第一光學元件和第二光學元件,所述第一光學元件和第二光學元件均為透明的,所述第二光學元件具有側壁及出光口,所述側壁圍設形成光學空間并與所述出光口連通,所述第一光學元件由所述第二光學元件的側壁環(huán)繞并延伸進入所述光學空間,所述第一光學元件具有入光面及出光面且所述入光面圍設形成收容腔,
所述反射裝置配置為,所述第一光學元件的出光面的出射光線,部分經過第一光學元件的折射后直接從所述出光口出射,部分通過所述光學空間進入所述側壁,經所述側壁反射,再次進入光學空間后由所述出光口出射。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壁具有內表面、外表面及上下兩端部,所述內表面或外表面包括多個連續(xù)排布的鋸齒結構,每個所述鋸齒結構具有相交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每個所述鋸齒結構的兩端分別向所述兩端部延伸。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鋸齒結構設置在所述外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分別為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光線通過所述光學空間進入所述側壁,并由所述出光口出射的光線,其光路為:入射光線由所述側壁的內表面折射到第一反射面,經所述第一反射面反射到所述第二反射面,再經所述第二反射面反射到所述側壁的內表面,經所述內表面折射后出射,進入所述光學空間,最后由所述出光口出射。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鋸齒結構設置在所述內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分別為第一折射面和第二折射面,光線通過所述光學空間進入所述側壁,并由所述出光口出射的光線,其光路為:入射光線由所述內表面的第一折射面或第二折射面折射至外表面,經所述外表面反射回所述內表面,再經所述內表面折射后進入所述光學空間,最后由所述出光口出射。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由所述出光面的出射光線通過所述光學空間進入所述側壁的光線,其中一部分光線由所述側壁直接透射。
16.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鋸齒結構設置在所述外表面上,水平方向的入射角小于10°。
17.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鋸齒結構設置在所述內表面上,所述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相交具有棱線,所述棱線上任意一點的切線與所述入光口所在平面之間的夾角小于A,所述A為40°。
18.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側壁材料為PC時A等于38°,當所述側壁材料為亞克力時A等于30°。
19.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垂直。
20.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鋸齒結構設置在所述外表面上,所述內表面包括多個具有圓弧面的微結構。
21.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壁厚度均勻,且其具有上端面,所述出光口形成于所述上端部的內側。
2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裝置還包括基座,所述第一光學元件和第二光學元件均設置在所述基座上。
23.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裝置的形狀為環(huán)形、弧形、直條形或軸旋轉對稱形。
24.一種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裝置包括第一光學元件和第二光學元件,所述第一光學元件和第二光學元件均為透明的,所述第二光學元件具有側壁及出光口,所述側壁具有內表面、外表面且厚度均勻,所述側壁圍設形成光學空間并與所述出光口連通,所述第一光學元件由所述第二光學元件的側壁環(huán)繞并延伸進入所述光學空間,所述第一光學元件具有入光面及出光面且所述入光面圍設形成收容腔,
所述反射裝置配置為,所述第一光學元件的出光面的出射光線,由所述側壁的內表面進入所述側壁,由所述側壁的外表面反射光線至所述側壁的內表面,由所述內表面出射光線。
25.根據(jù)權利要求24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壁還具有上下兩端部,所述內表面或外表面包括多個連續(xù)排布的鋸齒結構,每個所述鋸齒結構具有相交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每個所述鋸齒結構的兩端分別向所述兩端部延伸。
26.根據(jù)權利要求25所述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垂直。
27.一種光源模組,其包括:反射裝置及發(fā)光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裝置為權利要求1-26中任一所述的反射裝置,
所述發(fā)光組件設置于所述第一光學元件的收容腔內。
28.根據(jù)權利要求27所述的光源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光組件包括光源板及位于所述光源板上的若干發(fā)光單元。
29.根據(jù)權利要求28所述的光源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發(fā)光單元設置在所述光源板的中部。